Google 藉由以下兩種方法致力維持網路的免費與開放:一是協助發布商靠自家內容營利,二是協助廣告客戶觸及潛在客戶,向他們宣傳切身相關的實用產品與服務。為了維護廣告生態系統的公信力,我們必須對用來營利的內容設下一些限制。
使用 Google 廣告程式碼透過內容營利時,您必須遵守以下政策。「內容」泛指您的網頁或應用程式所顯示的任何資料,包括指向其他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其他廣告和連結。如果違反這些政策,可能會導致 Google 禁止廣告在您的內容中放送,或是停權/終止您的帳戶。
除了這些限制以外,在使用 Google 發布商產品期間,您亦須遵守所有其他適用政策。
侵犯智慧財產權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侵犯版權。Google 政策規定,如果有人依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提出侵權通知,我們必須做出回應。您可使用這份表單提出回復通知。
- 銷售或促銷仿冒商品。仿冒商品帶有與正版商標一模一樣或難以區別的商標或標誌。這類商品會仿製正版產品的品牌特徵,讓消費者誤信仿冒品就是如假包換的正版商品。
危險或貶抑他人的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根據種族、族裔、宗教、身心障礙、年齡、國籍、退伍軍人身分、性傾向、性別、性別認同或其他與系統性歧視/邊緣化相關的特質,煽動/鼓吹對個人或群體的仇恨、歧視或貶損。
示例:宣傳仇恨團體或其相關事物;煽惑他人相信某人或某團體無人性、較低等或應該受到仇視
- 騷擾、恐嚇或霸凌個人或群體。
示例:明確針對某人施暴或騷擾;暗示某不幸事件其實並未發生,或受害者/家屬只是在演戲或共謀掩飾真相
- 威脅或鼓吹對自身或他人造成身體或精神傷害。
示例:鼓吹自殺、厭食或其他自殘行為的內容;宣傳或鼓吹有害健康、標榜療效或涉及醫療行為的內容;威脅某人生命安全或煽動攻擊他人的內容;宣傳、讚揚或漠視對他人施暴的內容;恐怖組織或跨國販毒集團製作的內容、支持這類組織的內容,宣傳恐怖主義行為 (包含招募成員) 的內容,或是慶祝跨國販毒集團或恐怖組織發動襲擊的內容
- 與目前重大衛生緊急狀況有關,且違反具權威性科學共識。
- 以敲詐手法勒索他人。
示例:威脅曝光對方不雅內容、色情報復、其他各式勒索
助長欺騙行為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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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任何形式的駭客和破解行為,以及/或是提供指示、設備或軟體,協助使用者竄改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裝置、軟體、伺服器或網站。
示例:協助使用者非法使用行動電話/其他通訊方式或內容傳輸系統/裝置的網頁或產品;用於規避數位版權管理技術等版權保護措施的產品或服務;用來非法破解有線電視或衛星電視訊號以獲得免費服務的產品;協助或讓使用者未經內容供應者同意即下載串流影片的網頁
- 讓使用者能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跟蹤/監視他人或其活動的內容,或宣傳能讓使用者進行這類行為的產品和服務。
示例:用於監視親密伴侶的間諜軟體和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用來監控簡訊、通話或瀏覽記錄的間諜軟體/惡意軟體;以在未經他人同意情況下監視或追蹤他人為主要賣點的 GPS 追蹤器;宣傳以暗中監視為明確賣點的監視器材 (例如攝影機、錄音工具、行車記錄器或針孔攝影機)
不過,(a) 徵信社服務或 (b) 用來協助父母追蹤或監控未成年子女的產品/服務不包含在內。
陳述不實的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對您的相關資訊、內容或目標網頁的主要目的有不實陳述、誤導之虞,或是刻意隱瞞。
- 引誘使用者與偽造或來歷不明的捏造內容互動。
- 涉入目的為騙取使用者資訊的「網路詐騙」行動。
- 使用偽造、不實或有欺騙意圖的聲明來宣傳內容、商品或服務。
示例:「快速致富」騙局
- 做出明顯不實且可能大幅減損選舉或民主程序參與度或信任度的聲明。
示例:與公開投票程序、政治候選人年齡/出生地資格、選舉結果或參與人口資料相關,但與政府官方記錄不符的資訊
- 不實暗示與其他個人、機構組織、產品或服務有聯盟關係或受其推薦。
示例:冒充 Google 產品;濫用公司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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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受操控的政治、社會議題或公眾議題相關媒體來欺騙使用者。
- 謊報或隱瞞自己的所屬國家/地區,或自身相關的實質資訊,並將政治、社會議題或公眾議題等內容提供給其他國家/地區的使用者。
惡意或垃圾軟體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內含可能會危害或擅自存取電腦、裝置或網路的惡意軟體或惡意程式。
示例:電腦病毒、勒索軟體、蠕蟲、木馬程式、Rootkit、鍵盤側錄程式、撥號程式、間諜軟體、流氓安全軟體等惡意程式或應用程式
- 違反 Google 垃圾軟體政策。
示例:未清楚交代軟體所提供的功能;未明確交代安裝軟體可能造成的所有影響;未加入服務條款或使用者授權協議;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附加軟體或應用程式;未經使用者同意即做出系統變更;令使用者難以停用或解除安裝軟體;與 Google 的服務或產品互動時未正確使用可公開取得的 Google API
煽情露骨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含有色情文字、圖像、音訊、影片或遊戲。
示例:生殖器性交、肛交和/或口交等性行為;自慰;色情卡通或成人動漫;裸體圖片
- 內含非自願性行為主題 (無論模擬還是真實)。
示例:強暴、亂倫、人獸交、戀屍癖、性虐殺、戀童癖或以青少年為主題的色情內容、未成年約會交友
性交易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可被解讀為鼓吹性交易。
示例:賣淫、援交和伴遊服務、色情按摩、陪睡網站、援交或性協議 (意即其中一方期待另一方提供金錢、禮物、財務支援、指導或其他有價值的好處,例如:包養)
兒童性虐待和剝削行為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性剝削或虐待兒童或宣傳性剝削或虐待兒童的內容,包括任何兒童性虐待內容。
- 危害兒童,包括但不限於:
- 兒童性誘拐 (例如與兒童線上交友,並在線上或現實生活中達成與該名兒童從事性接觸行為的目的,以及/或是交換色情圖像);
- 性勒索 (例如實際取得或佯稱取得兒童的私密圖片,藉此威脅或勒索兒童);
- 性化未成年人 (例如描述、鼓勵或提倡兒童性虐待或性剝削的內容);和
- 販運兒童 (例如宣傳或誘使兒童從事商業性剝削行為)。
我們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通知美國國家失蹤與被剝削兒童保護中心並停用帳戶。如果您認為某名兒童可能或已經受到虐待、剝削或販運,請立即與警方聯絡。如果您擔心我們的產品曾經或正被用於危害某名兒童,可以向 Google 檢舉該行為。
隱私權相關政策
隱私權揭露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應制訂並遵守隱私權政策,其中清楚說明所有因為使用 Google 產品而在任何網站、應用程式、電子郵件刊物或其他資源上衍生的資料收集、分享及使用行為。隱私權政策必須說明由於在網站上放送廣告,因此第三方可能會在使用者的瀏覽器中放置並讀取 Cookie,或是使用網路信標來收集資訊。
為遵守這項與 Google 資料使用相關的聲明義務,您可以選擇放置顯眼的連結說明 Google 在使用者瀏覽合作夥伴的網站或使用其應用程式時,如何運用相關資料。
識別使用者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不得使用裝置指紋、HTTP Cookie 以外的本機共用物件 (例如:Flash Cookie、瀏覽器輔助程式物件或 HTML5 本機儲存空間),或可由使用者重設且用於廣告的行動裝置 ID
- 不得將任何下列資訊傳送給 Google:任何 Google 可使用或認定為個人識別資訊的資料;或可永久辨識特定裝置的資料 (例如無法重設的手機專屬裝置 ID)。
- 在未事先明確通知使用者並徵得同意 (即「選擇加入」) 之前,不得使用我們的服務來辨識使用者,或將個人識別資訊與先前收集的非個人識別資訊合併。無論使用者同意授權與否,您一律不得試圖細分 Google 回報的匯總資料。
詳情請參閱「使用者識別政策遵循指南」一文。
- 遵守《歐盟地區使用者同意授權政策》規定。
裝置和位置資料的使用方式
如果發布商收集、處理或揭露可用來辨識或推斷出使用者確切地理位置的資料,例如來自 GPS、Wi-Fi 或行動通信基地台資料等,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透過插頁式或即時通知,向使用者揭露其資料的用途 (視情況而定,可能包括廣告個人化、數據分析和歸因),包括與合作夥伴共用資料;
- 在收集、處理或揭露這類資訊前,必須先徵得使用者的明確同意 (即「選擇加入」);
- 以加密狀態或透過加密管道將這類資訊傳送給 Google;且
- 在所有適用的隱私權政策中聲明這類資訊收集、處理或揭露的相關做法。
標準合約條款 (SCC)
Google 會以歐盟執行委員會的標準合約條款 (SCC),做為將線上廣告及評估專用個人資料移轉至歐洲經濟區、英國和瑞士境外其他國家/地區之規範。針對處理者服務,《Google Ads 資料處理條款》中納入了將個人資料移轉給第三方國家/地區境內處理方的 SCC。針對控管者服務,《Google Ads 控管者對控管者資料保護條款》納入了將個人資料移轉給第三方國家/地區境內控管者的 SCC。凡是涉及個人資料的移轉作業,將一概適用已納入合作夥伴與 Google 所簽訂合約的 SCC。
如果合作夥伴因使用 Google Ad Manager,而經手處理源自歐洲經濟區、英國或瑞士並由 Google 提供的個人資料,則:
- 合作夥伴只能按照資料當事人同意聲明中的所述方式,使用與該當事人相關的個人資料;
- 合作夥伴必須為該個人資料提供至少等同於 SCC 的保護層級;且
- 若合作夥伴認為自己無法遵守上述規定,除了必須以書面通知 Google,還必須停止處理個人資料,或採取合理且適當的措施來修正此等違規情形。
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 (COPPA)
如果您在受到《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 規範的網站或網站部分區段中導入 Google 廣告服務,則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使用 Google Search Console 向 Google 通報受 COPPA 規範的網站或網站區段、使用 AdMob SDK 標記廣告請求,或將您的網站、應用程式或廣告請求標記為兒童導向內容;
- 不得使用按照興趣顯示廣告 (含再行銷) 的功能指定:
- 已知未滿 13 歲的使用者過去或目前從事的活動;或
- 以未滿 13 歲使用者為目標對象的網站過去或目前的站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