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轉移您的檔案擁有權,請改為參閱這篇文章。
管理員可以變更儲存在 Google 雲端硬碟中檔案的擁有者,但前提是檔案的擁有者和建議擁有者是貴機構成員。舉例來說,當某位員工離職時,您可以將他們擁有的檔案轉移給其他人。如此一來,即使刪除對方的帳戶,檔案也可以妥善保留下來。轉移檔案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檔案存取權。
可轉移檔案的對象
可將檔案轉移給符合以下條件的使用者:
- 隸屬於貴機構
- 具備有效帳戶,而非已停權、封存或刪除的帳戶
- 有足夠的儲存空間 (瞭解如何前往儲存空間頁面查看儲存空間用量)
- 已啟用雲端硬碟 (瞭解如何查看已為使用者、群組或機構單位開啟哪些應用程式)
可從符合以下條件的使用者轉移檔案:
- 貴機構的其他使用者
- 不在任何服務的訴訟保留狀態 (瞭解如何查看保管箱中的訴訟保留)
- 尚未遭到刪除。如有需要,您可以還原最近刪除的使用者。
基於資料安全性考量,Google 不支援直接與外部帳戶相互轉移擁有權。如要瞭解其他方法,請參閱本頁的「已知限制和替代方法」。
將單一檔案轉移給新擁有者
您可以透過下列幾種方式轉移個別檔案的擁有權:
- 如果貴機構的擁有者帳戶仍然有效,您可以要求他們轉移擁有權。詳情請參閱「將其他使用者指定為檔案擁有者」。
- 如果您不認識擁有者、擁有者的帳戶並非有效帳戶,或者您不想將他們納入轉移作業,可以使用安全調查工具變更擁有權。
將使用者的所有檔案轉移給新擁有者
以下內容會說明如何在目前擁有者的帳戶仍有效的情況下轉移擁有權。如果您打算刪除目前擁有者的帳戶,可以在刪除使用者時轉移他們的檔案擁有權。詳情請參閱「刪除或移除機構內的使用者」。
步驟 1:準備要轉移的帳戶與檔案
- 將目前擁有者的帳戶停權。這項操作會禁止他們在轉移過程中建立或移動內容。詳情請參閱「暫時將使用者停權」。
- 確認新擁有者的檔案階層結構與先前的擁有者相同。如果階層中有其他擁有者,則必須另外轉移這些檔案。詳情請參閱本頁的「如何轉移大量檔案」。
- 請新擁有者不要在轉移過程中為雲端硬碟新增檔案。
- 如要轉移垃圾桶中的檔案:請將檔案移出垃圾桶。垃圾桶中的項目不會一併轉移。刪除使用者後,垃圾桶中未轉移的檔案也會一併刪除。
- 如需轉移孤立檔案 (丟失上層資料夾的檔案),請按照下列步驟操作:
- 開啟雲端硬碟,在搜尋框中輸入「is:unorganized owner:<使用者電子郵件地址>」。
- 將您要轉移的任何檔案移至使用者的「我的雲端硬碟」。
步驟 2:轉移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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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控制台中,依序點選「選單」圖示 「應用程式」「Google Workspace」「雲端硬碟與文件」。
- 按一下「轉移擁有權」。
- 在「轉移擁有權的使用者」部分,輸入目前擁有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從搜尋結果中選取該使用者。
- 在「取得擁有權的使用者」部分,輸入新擁有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然後從搜尋結果中選取該使用者。
- 按一下「轉移檔案」。
如果您目前的擁有者和新擁有者都不符合「可轉移檔案的對象」頁面中條件,就可能收到錯誤訊息。
- 等待轉移程序完成。新的擁有者、前一位擁有者和啟動轉移作業的管理員都會收到確認電子郵件。
提示:如果您一次轉移大量檔案和資料夾的擁有權,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看到相關變更。
- (選用) 如果您已將目前擁有者的帳戶停權,請還原已停權使用者的帳戶。
如何傳輸大量檔案
建立轉移資料夾
如果您變更了檔案擁有權,系統會在新擁有者的「我的雲端硬碟」中建立含有下列內容的轉移資料夾:
- 位於前一位擁有者「我的雲端硬碟」中的轉移資料夾和檔案。
- 如果前一位擁有者使用雲端硬碟同步處理用戶端 (例如,雲端硬碟電腦版),系統會建立轉移的電腦資料夾。
- 前一位擁有者的檔案捷徑,對方的上層資料夾未與新擁有者共用。
如果檔案位於他人的「我的雲端硬碟」中,但歸前一位擁有者所有,且位於與新擁有者共用的資料夾內,那麼擁有權就會轉移,但該檔案仍會保留在現有的資料夾中,而不會位於轉移資料夾中,系統也不會建立任何捷徑。不過,系統有時也會另外建立一個空白的轉移資料夾。
如果您未變更任何檔案擁有權,系統就不會建立任何轉移資料夾。
先前的擁有者權限與記錄
- 除非您刪除前一位擁有者的帳戶或變更其權限,否則該擁有者仍可編輯這些轉移檔案。
- 即使前一位擁有者的帳戶已不存在,您還是可以在檔案的版本記錄中找到檔案的擁有權歷史記錄,或在雲端硬碟記錄事件中找到近期擁有權異動資訊。
已知限制和替代方案
- 您無法轉移 Google 地圖檔案的擁有權。
- 您無法將擁有權轉移給外部使用者,例如個人 Google 帳戶或其他機構中的使用者,反之亦然。這項限制旨在防止使用者和公司資料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遭到轉移和存取。視貴機構的共用政策而定,您也可以使用下列替代方法。
替代方法 1:轉移外部個別檔案
針對個別檔案,如果使用者想要擁有與其共用的檔案,可以將檔案建立副本。不過,由於檔案副本的網址不同,除非檔案是在雲端硬碟中建立,且透過「檔案」選單建立副本,否則必須與協作者重新共用。
替代方法 2:將許多外部檔案的擁有權轉移給貴機構
這個方法會使用共用雲端硬碟來變更擁有權。開始操作前,請先詳閱「共用雲端硬碟限制」和「將檔案移至共用雲端硬碟的使用者限制」。
- 讓貴機構中想要擁有外部檔案和資料夾的使用者建立共用雲端硬碟。
- 請他們與目前的外部擁有者共用「共用雲端硬碟」中的資料夾。外部擁有者必須擁有 Google 帳戶或必須允許與協作者共用。
- 外部擁有者將檔案和資料夾移至共用雲端硬碟。將檔案新增至共用雲端硬碟後,貴機構即擁有這些檔案。
- (選用) 貴機構的使用者可以將檔案移出共用雲端硬碟並移至「我的雲端硬碟」。 注意:如要移動多個檔案,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作業。使用者從來源或目標共用雲端硬碟中移動或刪除檔案前,應先檢查檔案來源和共用雲端硬碟,確認遷移作業已完成。如果在遷移作業完成前移動或刪除檔案,可能會導致資料遺失,或是未完全轉移所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