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產品整合功能時,須遵守本政策規定。目前可使用下列類型的 AdSense 搜尋廣告產品整合功能:
為求明確,特此說明:
- 「廣告」係指 Google 提供的廣告,不是指非 Google 提供的任何廣告 (或其他廣告產品/服務);
- 「內容」係指您向使用者顯示的所有內容,包括發布商建立的內容、聯合發布內容、使用者原創內容、自然搜尋結果、廣告 (無論是由 Google 或第三方提供),以及其他網站或應用程式的連結;且
- 如有指示指出需要獲得 Google 核准,則這類要求僅適用於使用 Google 服務 (包括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的行為。
您須確保使用各項 Google 服務 (包括導入 Google 服務資源中的任何內容) 時,均遵守這些政策。Google 可能會針對任何違規情況採取修正措施,包括但不限於:(1) 暫停提供任何 Google 服務;(2) 要求您停止或修改任何 Google 服務的使用或導入方式;或 (3) 根據適用的 Google 服務合約、Google AdSense 線上服務條款,或任何其他您與 Google 之間的相關合約,行使任何權利。
產品整合功能通用政策
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整合功能時,請務必遵守下列規定:
- 您不得在內容違反 Google 發布商政策的資源上,導入 AdSense 搜尋廣告產品整合功能。此外,若資源包含 Google 發布商限制中的受限內容,Google 可能不會在該資源上傳回廣告。為免生疑義:
- Google 發布商政策和 Google 發布商限制適用於顯示產品整合功能的資源上所有內容,無論內容中是否出現「Google 放送的廣告」(如 Google 發布商政策和 Google 發布商限制中所載明及定義)。
- Google 發布商政策適用於所有使用 Google 廣告程式碼透過內容營利的情境,包括產品整合功能。
- Google 發布商限制中的「廣告來源」包括這些政策中定義的「廣告」。
- 為求明確,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產品整合功能時,必須遵守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時適用的所有政策,例如 Google AdSense 計畫政策、AdSense 搜尋廣告政策、Google 計畫指南或任何其他適用的計畫政策。
- 除非使用 AdSense 帳戶中的自動廣告設定和相關搜尋設定,您不得編輯、修改或篩選產品整合功能元素。
- 導入 AdSense 搜尋廣告產品整合功能時,不得以誘使意外點擊的方式,或仰賴欺騙性導入或過分強調的方式鼓勵使用者互動 (例如,使用誤導性文字或元素吸引使用者與產品整合功能互動,例如「按此取得最佳優惠」,或將產品整合功能設計為內容的視覺焦點)。
除了這些通用政策,特定產品整合功能亦有各自適用的其他政策,如下所述。
內容網頁相關搜尋
除了產品整合功能通用政策,使用內容網頁相關搜尋時,還需遵守下列政策。為免生疑義,以下提及的「相關搜尋」是指內容網頁相關搜尋。
一般政策
- 如果使用 AdSense 搜尋廣告時需受《Google AdSense 線上服務條款》規範,則只能在啟用搜尋廣告的網站或應用程式上導入相關搜尋功能。
- 每位使用者點按相關搜尋字詞後,都必須連往您網站上的搜尋結果網頁,其中包含與搜尋字詞相關的結果。
- 廣告請求中傳送的相關搜尋查詢字詞,必須與使用者指示的內容完全相同。使用者點按相關搜尋單元中顯示的字詞 (例如「花束」) 時,傳送至 Google 的相應請求必須是使用者點按的確切字詞 (在此例中為「花束」,不是「花」也不是「送花服務」)。
合作夥伴提供的字詞
「合作夥伴提供的字詞」是您透過相關搜尋請求中的 terms 參數提供的建議,用於補充 Google 為相關搜尋單元產生的搜尋字詞。Google 可自行斟酌是否使用這些字詞。合作夥伴提供的字詞必須遵守下列政策:
- 這類建議不得包含 Google 發布商政策禁止的任何內容。此外,若建議包含 Google 發布商限制中的受限內容,Google 可能不會傳回廣告。
- 這類建議是用來提供最相關的搜尋查詢,而不是產生特定廣告 (例如產生高單次點擊出價的廣告),或以任何人為手段衝高曝光、點擊和/或轉換次數。
- 您必須確保這類建議並非用於指定特定使用者,或根據興趣相似目標對象或其他共同屬性 (例如客層) 建立的一群使用者。為免生疑義,建議可能會:
- 包含與興趣相似目標對象或其他屬性相關的資訊,但需完全且明顯源自網頁內容;或
- 包含與使用者原始搜尋查詢用語相同的字詞。
此外,合作夥伴提供的字詞若不符合下列條件,Google 將不考慮採用:
- 網頁的快取內容信號無法使用 (例如:網頁未經 Google 系統檢索及記錄),但已透過
ignoredPageParams
提交的網頁不在此限。 - 您正在為顯示相關搜尋單元的網頁獲取流量,但尚未在相關搜尋請求中透過
referrerAdCreative
參數傳遞「廣告素材文字」(完整且相同)。
獲取流量
如果您要為顯示相關搜尋單元的網頁獲取流量 (也就是使用者點按其他網站上的廣告或連結 (即「流量來源」) 後,前往顯示相關搜尋單元的到達網頁),必須遵守下列政策:
- 流量來源必須與使用者在到達網頁上看見的內容相關,並如實描述這些內容。
- 流量來源不得承諾到達網頁上無法提供或難以找到 (例如,需瀏覽大量網頁才能查看優惠) 的產品、服務或促銷優惠,且不得提供有關產品、服務或促銷優惠的誤導性資訊或聲明。
- 每個到達網頁與使用者透過自然方法造訪的網頁,本質上須大致相同。自然方法是指使用者未透過流量來源到達該網頁。
您應對所有流量來源負責,包括合作的任何廣告聯播網或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