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Web Designer 提供了几种不同的方式供您用于查看作品,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选择所需方式。
创作文档
当您在 Google Web Designer 中处理项目时,您可在设计视图中的场景上看到您的作品。在创作过程中生成的文件是源文件(也称为“作者文件”),应存储在与每个项目分别对应的单独文件夹中。
虽然主要的源文件是 HTML 文件,但您无法通过直接在浏览器中打开此 HTML 文件来预览文档,因为它并不包含项目的全部功能。
不要将源文件作为广告进行投放。
您应先在 Google Web Designer 中发布相应文档,然后使用已发布的文件。预览文档
通过预览功能,您可以提前了解项目在展示给最终用户时的效果和行为。该功能会在浏览器中打开作品的临时快照,您可以在其中设置预览模式选项(例如查看自适应广告的不同尺寸版本),并可以与预览互动。在处理文档时,您可以随时进行预览。
您还可以在 Web Designer 场景中预览动画,但会受到一些限制(例如,系统不会触发事件),并且您可以在场景旁边的面板中以多种尺寸预览自适应文档。
如需查看广告在移动设备上的显示效果,您可以直接将预览发送到已安装 Creative Preview 应用的手机或平板电脑。
视频广告和图片广告无法在浏览器或 Creative Preview 应用中进行预览。
预览时存在的差异
如果您在文档中添加的元素未显示在预览中,则它们可能是引导层。
发布文档
在创作好文档后,您应该发布文档,以创建最终文件。发布文档时,系统会简化源代码,为 Google AdMob 广告、Google Ads 广告和 Display & Video 360 广告添加适当的启动器代码,并可让您配置其他设置。
任何用户都可在浏览器中查看已发布的文件,而无需安装 Google Web Designer。如果您的文档是广告,则应提供已发布的文件进行广告投放管理。
对于视频广告和 GIF 动画,您可以通过发布功能导出 MP4 视频文件或 GIF 动画文件(这些文件会呈现文档中的所有内容和动画),而图片广告可以导出 JPG 或 PNG 文件。
共享文档
共享文件的最佳方式取决于为何要共享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