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接受 Google 平台产品(包括 Authorized Buyers、Campaign Manager 360、Google Ad Manager 360、Google Ad Manager、Search Ads 360 和 Display & Video 360)的条款,则必须遵守以下政策(以及 Google 提供给您的具体合作伙伴及具体产品的适用政策)。如果您违反这些政策,我们可能会中止和/或终止您的账号或特定广告。
内容指南
不得将 Google 平台产品用于非法内容、宣传非法活动的内容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举例来说,这项规定适用于广告、展示广告的网页、广告的着陆页,以及以其他方式包含由 Google 平台产品提供的代码的网页。如果接到投诉,我们保留将您的身份信息披露给投诉人的权利。
如果您将 Google 平台产品用于目标受众为 13 周岁以下儿童的内容,则必须使用我们的 Search Console 通知 Google,或将您的网站、应用或广告请求标记为面向儿童。
如果您因使用 Google 产品而在任何网站、应用、电子邮件或其他媒体资源上收集、共享和使用数据,您必须进行明确披露。为履行与 Google 的数据使用方式有关的这项披露义务,您可以在显眼的位置显示链接,方便用户了解 Google 如何利用从使用 Google 服务的网站和应用中收集的信息。
您不得使用包含误导性体验的广告素材,也不得利用包含这类体验的目标页面创收。
无效活动
- 不得为 Google 网域设置 Cookie,也不得修改、拦截或删除 Google 网域所设置的 Cookie。
- 不得人为虚增展示次数、转化次数和/或点击次数(例如欺诈性点击)。
- 不得分发恶意软件或违反 Google 反垃圾软件政策的其他软件,也不得链接至分发此类软件的网页。
- 设备指纹、除 HTTP Cookie 以外的本地共享对象(例如 Flash Cookie、浏览器帮助工具对象、HTML5 本地存储),或专为在广告中使用而设计且可由用户重置的移动设备标识符不得与 Google 平台产品配合使用。这并不限制使用 IP 地址检测欺诈活动。
- 不得使用会在未经网站所有者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关网站中的广告空间上显示叠加层的系统。
个性化广告
不得根据以下信息使用 Google 平台产品来选择或定位个性化广告,或收集/使用 Cookie 列表等受众群体数据:
- 据您所知年龄在 13 周岁以下的用户过去或当前的活动;
- 用户过去或当前在目标受众为 13 周岁以下儿童的网站或应用(或者此类网站或应用中的某些部分)中的活动;
- 用户过去或当前在成人、赌博、政府机构网站或应用中的活动;或者
- 其他推断出的或真实的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健康/医疗记录或信息,例如针对特定健康状况群体开展营销活动的网站或应用所包含的信息;
- 负面财务状况信息或与其他与个人财务情况有关的详细信息,例如表明用户信用评级较低或债务负担较高的信息;
- 民族或种族信息,例如收集访问者对民族或种族确切认同信息的网站或应用所包含的信息;
- 宗教信仰或其他性质相似的信仰信息,例如收集用户确切宗教或宗教信仰信息的网站或应用所包含的信息;
- 任何犯罪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例如表明用户有犯罪记录的信息;
- 政治派别,例如表明用户的政治观点或政治意识形态的信息;
- 工会成员身份,例如用户访问某个工会网站或应用的信息;或者
- 性行为/性取向,例如根据用户对特定网站的访问而推测得出的性取向。
在美国和加拿大境内,不得根据受众群体的性别、年龄、育儿状况、婚姻状况或邮政编码宣传以下类别的产品或服务:
- 住房(如待售或待租的住房信息)和房地产服务。
- 就业服务,如招聘广告、求职招聘网站、招聘信息网站。允许一部分预先确定的美国政府广告客户在特定条件下针对限定范围内的受众群体宣传就业信息。如果定位时依据的是政府岗位的实际职业资格(即 BFOQ,按照美国法律的界定,这是指为正常履行岗位职能而可以合理认定为必需的资质),则这些已确定的美国政府广告客户可以定位限定范围内的受众群体。
- 与信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银行产品和服务,或某些财务规划和管理服务。示例:信用卡和贷款、银行和支票账户、债务管理产品。
如果您使用 Google 平台产品投放个性化广告:
- 必须拥有使用 Cookie 列表等受众群体数据所需的一切权利。
- 广告客户必须在广告中添加声明,注明这些广告是针对用户兴趣投放的(例如使用“广告选项”图标);并且
- 各方均必须遵守适用的互联网广告行业指南,如 Digital Advertising Alliance 的“线上行为广告自我监管准则”(Self-Regulatory Principles for Online Behavioral Advertising),或 IAB Europe 的“欧盟线上行为广告框架”(EU Framework for Online Behavioral Advertising)。
识别用户身份和征得用户同意
不得向 Google 传递具有以下特点的信息:
- 可供 Google 用作或识别为个人身份信息的信息;或
- 可用于永久标识特定设备的信息(如无法重置的手机唯一设备标识符)。
另外,如果没有提前足够长的时间发出身份识别或信息合并通知且事先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即选择接受),您不得使用 Google 平台产品来识别用户身份,也不得用这些产品来协助将个人身份信息与之前收集的非个人身份信息合并。无论是否已征得用户的同意,都不得尝试对 Google 报告中的汇总数据进行分解。
如果您因使用 Google 平台产品而收到 Google 提供的与日本用户相关的不可识别个人身份的用户信息,则不得将此类信息与个人身份信息合并,除非您在进行此类处理之前已针对法律要求的所有情况征得用户的同意,并已通过 Google 问题排查工具向 Google 提供关于处理流程的准确且完整的信息。
位置数据
如果在使用 Google 平台产品时需要收集、处理或披露可用于识别或推测最终用户准确地理位置的信息(如 GPS、Wi-Fi 或信号塔数据),那么您:
- 必须获得最终用户的明确同意(即选择接受);
- 必须在所有适用的隐私权政策中说明此类信息收集、处理或披露行为;并且
- 只能以加密状态或通过加密渠道将此类信息发送给 Google。
数据上传相关功能的使用要求
如要在 Google 平台产品中上传数据或使用某些数据功能,您的广告账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一直遵守政策
- 付款记录良好
- 在 Google Ads 和/或 Display & Video 360 中总共拥有至少 90 天的历史记录
- Google Ads 和/或 Display & Video 360 账号开设至今的总支出合计超过 5 万美元。如果广告客户的账号使用非美元币种管理,则支出金额将按照相应币种的月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
此政策适用于以下功能:
- 使用数据管理平台 (DMP) 导入的细分受众群
- 第三方数据提供商提供的细分受众群
- 使用目标客户匹配上传的细分受众群(仅限 TrueView 广告)
- 直接上传到 Display & Video 360 的细分受众群(例如上传设备 ID)
- 在 Display & Video 360 定位设置中使用提供的列表(通过 Campaign Manager 360 上传)
您可以详细了解广告客户上传的数据。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请参阅平台计划政策相关更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