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可玩式」廣告元素透過獨特有趣的互動方式,吸引應用程式用戶注意。本文會說明可顯示 HTML5/「可玩式」廣告元素的位置、您可上載的「應用程式廣告系列」廣告元素尺寸和格式,以及我們評估互動和轉換的方式。
廣告顯示位置和方式
HTML5/「可玩式」廣告元素在「Google 多媒體廣告聯盟」顯示時可搭配其他廣告元素,例如應用程式圖示、應用程式描述或描述文字。如果您的帳戶設定了排除特定網頁和應用程式,「應用程式廣告系列」會遵循這些設定。進一步瞭解如何在帳戶級別排除刊登位置。
HTML5/「可玩式」尺寸和格式
建立「應用程式廣告系列」前,請參考以下建立 HTML5 廣告元素的提示:
- 現時接受的 HTML5 屬性:
- 屏幕定向標籤 (廣告元素在大部分裝置上會以全螢幕廣告形式顯示)
屏幕定向 在 HTML 中指定的屏幕定向 直向 建議:<meta name="ad.orientation" content="portrait">
亦接受:<meta name="ad.size" content="width=320,height=480">
橫向 建議:<meta name="ad.orientation" content="landscape">
亦接受:<meta name="ad.size" content="width=480,height=320">
直向和橫向 <meta name="ad.orientation" content="portrait,landscape">
- 屏幕定向標籤 (廣告元素在大部分裝置上會以全螢幕廣告形式顯示)
- 如需在上載前驗證 HTML5 廣告元素,請先使用「Google Ads HTML5 驗證工具」執行您的 .ZIP 檔案。
- 以 .ZIP 檔案上載廣告元素,.ZIP 不得超過 5 MB,也不可包含超過 512 個檔案。
- 您可以為每個廣告群組上載最多 20 個 .ZIP 檔案。
- 非 ASCII 字元必須使用 UTF-8 格式。
- HTML5 廣告元素應有回應式設計,因其會輸出一系列全螢幕顯示尺寸。
- 「應用程式廣告系列」的 HTML5 廣告現已支援音訊和影片。
- 注意:在用戶與可玩式廣告互動之前,不應啟用音訊。
如上載廣告元素時遇到問題,請深入瞭解如何解決「應用程式廣告系列」HTML5 廣告元素的問題。
廣告評估方式
「應用程式廣告系列」的 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讓用戶在下載應用程式前與之互動,為現有和潛在應用程式用戶提供沉浸式體驗。用戶與 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互動後,可能會過一段時間才採取行動,因此我們必須對互動和互動對轉換的影響作出準確評估。互動
- 定義:當用戶首次與 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互動,或點擊該廣告,就會計算為一次互動。
- 「應用程式廣告」的收費方式: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按每次互動成本收費。我們會按每次「互動」向您收費。當用戶首次與 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互動,或點擊該廣告,系統就會記錄一次互動。
- 轉換的評估方式:若用戶在「互動」後 30 天內安裝您的應用程式,HTML5 廣告/「可玩式廣告」便會計算一次轉換。進一步瞭解流動應用程式轉換追溯期。
優點
- 更準確評估 HTML5/「可玩式」應用程式安裝廣告的成效。
- 獲得改良和更精準的轉換資料,以優化轉換。
如不使用 Google Web Designer
HTML 規定 |
HTML5 廣告元素必須包括:
外顯結束標籤 (不接受內嵌結束標籤):
這些規定可能需要將內嵌 SVG 移至 .ZIP 組合的個別檔案中。 |
上載規定 |
所有程式碼和廣告元素必須透過相對路徑引用 .ZIP 檔案所載的資源。 除以下項目外,不得使用外部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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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點擊的按鈕 |
如想確保用戶可點擊呼籲字句按鈕 (例如 [下載]),請按照以下指示加入 exitapi.js 指令碼。若沒有加入 exitapi.js 指令碼,Google Ads 會為您加入呼籲字句 ([安裝]) 按鈕。 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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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使用 Google Web Designer
廣告環境 | 使用 Google Web Designer 建立廣告元素時,您必須指明「Google Ads」環境。 |
支援的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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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Google Ads 發佈 | 在 Google Web Designer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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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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