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價機制下,廣告來源會在即時競價中相互競爭,爭取向您供應廣告的機會,有助於確保獲得最高的曝光收益。
本文內容:
什麼是出價?
「出價」可讓廣告來源在即時競價中相互競爭廣告請求,這有助於確保您能獲得最高的曝光收益。
有別於刊登序列中介服務依據使用者提供的有效千次曝光出價或歷來資料決定聯播網優先順序,且一次呼叫一個聯播網,「出價」會同時呼叫所有參加競價的廣告來源。廣告來源將針對每次曝光即時出價。如此一來,廣告來源就能在同一場競價中公平競爭。
在每次的曝光機會競爭中,能放送廣告的廣告來源一律是出價最高的廣告主。
出價的運作原理
「出價」可完美搭配現有或新的中介服務群組運作。每個出價廣告來源都須和其他廣告來源,例如不參與出價的刊登序列廣告來源,競爭供應廣告請求的機會。
1. 廣告單元提出廣告請求
您應用程式中的廣告單元會提出廣告請求,並且連同指定目標資訊 (例如平台和廣告格式) 一起傳送給 AdMob。
2. AdMob 會將廣告請求與您其中一個中介服務群組進行比對
AdMob 中介服務會將廣告請求與您定義的指定目標設定和中介服務群組優先順序進行比較。系統會找出指定目標設定與廣告請求相符的中介服務群組,若有多個中介服務群組的設定相符,則會選擇優先順序較高者。
3. AdMob 發起出價競價
一旦廣告請求與中介服務群組相符,群組中的出價廣告來源就能參與競價,爭取供應廣告的機會。
系統會根據有效千次曝光出價,將有效千次曝光出價最高的廣告來源排進中介服務刊登序列。
4. 中介服務刊登序列會照常供應廣告
如果廣告來源排在中介服務刊登序列第一位,就由該廣告來源放送廣告;如果出價廣告來源並非中介服務刊登序列中的有效千次曝光出價最高者,系統就會優先呼叫刊登序列廣告來源。
出價廣告來源目前不支援針對兒童導向內容應用程式放送廣告或廣告請求。進一步瞭解 COPPA。
同樣地,您的出價廣告來源也必須新增為廣告技術供應商。若要在 AdMob 中選擇廣告技術供應商,請按一下側欄內的「封鎖控制項」,然後點選「管理歐盟地區使用者同意聲明」分頁標籤。
範例 1:出價中介服務群組
中介服務群組中有 4 個出價廣告來源,每個來源都會針對可用的廣告單元設定出價。在本例中,這個中介服務群組中沒有任何刊登序列廣告來源。也就是說,出價最高的廣告來源將放送廣告。
中介服務群組中有 4 個出價廣告來源,每個來源都會針對可用的廣告單元設定出價。
聯播網 B (Network B) 以 $7 美元的出價於競價中勝出,系統會根據指定的有效千次曝光出價,將該聯播網排進中介服務刊登序列。在本例中,聯播網 B 的出價高於其他刊登序列廣告來源的出價。因此,聯播網 B 排在刊登序列的第一位,取得放送廣告的機會。系統甚至不會呼叫刊登序列廣告來源。
在本例中,廣告交易平台 B (Exchange B) 以 $4 美元的出價於競價中勝出,系統因此根據其有效千次曝光出價將該廣告交易平台排進中介服務刊登序列。然而,聯播網 1 (Network 1) 的有效千次曝光出價 ($5 美元) 高於廣告交易平台 B 的得標出價,廣告交易平台 B 因此排在刊登序列的第二位。
接著,刊登序列就會如常運作。如果聯播網 1 有廣告,就可以放送。如果沒有,就由廣告交易平台 B 放送廣告。
範例 4:中介服務群組中有直接銷售時的出價
在本例中,廣告交易平台 A (Exchange A) 以 $8 美元的出價於競價中勝出,系統因此根據其有效千次曝光出價將該廣告交易平台排進中介服務刊登序列。不過,由於直接銷售廣告活動的有效千次曝光出價高於廣告交易平台 A 的得標出價,因此廣告交易平台 A 排在刊登序列的第二位。
接著,刊登序列就會如常運作。如果您的直接銷售廣告活動有廣告,就可以放送。如果沒有,就由廣告交易平台 A 放送廣告。
如何開始使用出價功能?
中介服務群組中有兩種出價廣告來源可供使用:
- 需要額外設定且必須加進中介服務群組才能使用的出價廣告來源。
- 不需要額外設定且已包含在 AdMob 聯播網中的出價廣告來源。
進一步瞭解出價廣告來源類型。接著,設定出價廣告來源並將其加入現有或新中介群組。
安裝 SDK
若要使用出價,請確認您已將出價中介服務整合至應用程式。另外也請注意,部分廣告來源可能有其他的 SDK 相關規定。
如要進一步瞭解出價可用的廣告來源及其相關規定,請參閱 Android 和 iOS 版 Google Developers 指南。
我該如何使用出價?
出價的使用方式受到 Google 的《應用程式平台功能政策》規範;啟用出價之前,請先詳閱《AdMob 行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