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Ad Manager 中对《GDPR》的支持
Google 提供丰富多样的工具来协助 Ad Manager 发布商遵守《GDPR》以及我们的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政策。其中包括,发布商可以从符合条件的公司列表中选择自己青睐的广告技术提供商 (ATP),以实现广告个性化。这些公司已向 Google 提供表明其遵守《GDPR》的相关信息,而且所有这些公司都必须遵守我们的数据使用政策,以确保发布商数据得到妥善保护。该 ATP 列表适用于程序化广告素材需求,并可扩展到预订型广告素材需求。
此外,IAB Europe 透明度和用户意见征求框架 (TCF) v2.2 现已发布,并且 Google 已开始为所有广告请求读取并传递 TC 字符串。用户可按供应商或按目的给予同意。如果发布商决定根据 TCF v2.2 管理用户意见征求,系统将对照发布商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列表或 Google 检测到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列表检查 TC 字符串。
在 Ad Manager 中,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找到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设置:依次点击首页 隐私权和消息,然后点击“欧洲法规”消息类型卡片上的 。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看预订型广告素材声明设置:依次点击首页 管理 投放 投放设置。
为预订型广告素材指定广告资源网级的《GDPR》设置
声明您在预订型广告素材方面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合作伙伴。预订型广告素材与非程序化订单项关联,包括有保证的订单项(包天和包量)和无保证的订单项(联盟、批量、价格优先和自家)。在确定预订型广告素材是否符合投放条件时,Google 会检查您是否已就自己声明的所有广告技术提供商征得用户同意。
若要允许这些预订型广告素材填充非个性化广告请求,请移除与这类广告素材关联的所有广告技术提供商声明。
若要为整个广告资源网内的预订型广告素材声明广告技术提供商,请完成以下步骤:
- 登录 Google Ad Manager。
- 依次点击管理 投放 投放设置。
- 选择所需选项,以声明您在预订型广告素材方面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合作伙伴:
- 没有需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您选择不为预订型广告素材声明任何广告技术提供商。
- 声明广告技术提供商:搜索您在预订型广告素材方面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合作伙伴的名称,然后选择相应的广告技术提供商,以将其添加到列表中。
- 点击隐私权和消息。
- 点击“欧洲法规”消息类型卡片上的 。
- 在添加自定义广告合作伙伴网址字段中,输入所有自有广告技术的网址。如果您在自己的网站或应用中使用了您或贵公司所拥有的任何广告技术(例如内容分发网络),请输入相应网址、网域或子网域,以确保此广告技术不会在预订请求中被屏蔽。此列表应仅包含您无法在上一步骤中声明的广告技术。
您应负责确保您输入的所有网址均已征得相关同意(如果需要征得同意)。
- 允许 Google 将用户意见征求情况检查范围扩展到在欧洲经济区 (EEA)、英国和瑞士投放的所有预订型广告素材。您可以选择启用“检查预订型广告素材是否已征得用户同意”功能,以允许 Google 扫描所有预订型广告素材请求,并确保您的广告资源网仅投放您已征得用户同意的预订型广告素材。此选项适用于使用 Google 的工具依照《GDPR》管理用户意见征求的发布商,以及使用 TCF v2.2 管理用户意见征求的发布商。
即使不做上述选择,您仍须负责确保您的预订型广告素材已征求进行投放所必需的用户意见(如果需要征得同意)。
- 点击保存。
为特定的预订型广告素材和广告素材封装容器声明不同广告技术提供商
您可以直接在广告素材和广告素材封装容器的详情页面中,为预订型广告素材声明不同广告技术提供商。这些声明将覆盖在“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页面中选择的设置,且仅应用于关联的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
如果“检查预订型广告素材是否已征得用户同意”处于启用状态,并且在封装容器中检测到或声明的一个或多个 ATP 未获得用户意见,则该封装容器所定位的广告资源上将不会投放任何预订型广告系列。
如需声明不同的广告技术提供商,请完成以下步骤:
- 登录 Google Ad Manager。
- 依次点击首页 投放 广告素材,或依次点击管理 广告资源 广告素材封装容器。
- 点击现有广告素材的名称,或者添加新广告素材。
- 在详情页面的“已关联的广告技术提供商”部分,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使用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设置:应用您已在 GDPR 设置中选择的声明。
- 指定自定义设置:可让您为所选的预订型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输入自定义声明。
- 如果您选择指定自定义设置,请声明您在此预订型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方面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合作伙伴。
- 没有需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您选择不为此预订型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声明任何其他广告技术提供商。
- 声明广告技术提供商:搜索您在此预订型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方面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合作伙伴的名称,然后选择相应的广告技术提供商,以将其添加到列表中。
您在此处添加的任何覆盖设置都将覆盖此广告素材或广告素材封装容器的广告资源网级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设置/GDPR 设置。当同时存在广告素材级声明和广告素材封装容器级声明时,系统将使用所有已声明的广告技术。
- 点击保存。
广告技术提供商的声明状态
Google 会扫描所有广告素材,以检测已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此项扫描还会检测未声明的所有广告技术提供商,并将它们列出来,以便您更新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设置或广告素材中的声明。
可能的状态包括:
- 不完整:检测到至少 1 个未在广告资源网级或广告素材中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您可能需要采取措施;请核查一下该广告素材。
- 我们检测到了您未声明的广告技术提供商:由于发布商没有义务针对其预订型广告素材做出任何声明,因此您无需采取任何措施。此外,声明 GDPR 认证提供商名单中未列出的供应商可能会导致所有预订型广告系列被屏蔽。
- 我们检测到了可能会影响投放资格的不明网址:如果您的网站或应用中引用的技术(例如内容分发网络)归您或贵公司所有,那么您可能需要采取措施。另外,名单中未列出的广告技术提供商可以与 Google 联系,寻求获得认证。
- 完成:检测到的所有广告技术提供商均已在广告资源网一级或广告素材中声明。您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 短划线(“-”):Google 最近未扫描过相应广告素材,因为该广告素材不活跃,其状态可能已过期。系统会使用短划线(“-”)来表示这种状态。您无需采取任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