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會重新整理的廣告空間

您只需重新整理廣告空間,就能在不重新整理整個網頁內容的情況下,更新廣告素材。如果要為使用者提供更棒的瀏覽體驗或符合業界標準,您可以選擇允許投放能動態重新載入的廣告。

您可以在 Ad Manager 設定中為廣告單元設定重新整理頻率,並使用 GPT 導入重新整理功能

重新整理觸發條件必須在使用者介面和網頁上定義。這項做法可確保買方資訊公開,因為系統會在出價要求中傳送重新整理觸發條件的相關資訊。

系統允許會重新整理的廣告空間參與競價,不過,您必須按照廣告業針對重新整理資訊公開的相關指南,宣告廣告空間的哪些部分會重新整理。在廣告空間規則中宣告廣告空間會重新整理,能讓買方透過即時出價通訊協定,瞭解到自己購買的是會重新整理的廣告空間、重新整理的觸發條件為何,以及兩次重新整理之間的最短時間間隔。

如果沒有宣告廣告空間會重新整理,或以錯誤的方式宣告 (例如宣告錯誤的觸發條件類型或重新整理時間間隔),即違反了 Google 政策;如果發現這類情形,我們將會通知您。

發布商聲明適用於公開競價、私下競價、優先認購,以及公開出價。
重新整理觸發條件類型

重新整理分成三種類型,每種類型的觸發方式各不相同。

  • 使用者動作觸發重新整理,由使用者主導的瀏覽動作觸發。

    以下列出一些使用者動作觸發重新整理的範例:

    • 使用者前往含有分割畫面的網頁,其中一側顯示一則廣告,另一側顯示無限捲動的網頁內容。使用者捲動到文章底部時,下一篇文章就會載入,廣告素材也會重新整理。
    • 使用者篩選出一組電子商務結果
    • 在廣播/影片播放器中載入新電台或頻道
    • 點擊以顯示原本隱藏的內容

    以下列出一些不屬於使用者動作觸發重新整理的範例:

    • 使用者只在單一頁面上操作
    • 使用者做出不會使全新內容浮現的懸停或非導覽滑鼠動作
    • 使用者做出不會使全新內容浮現的捲動動作
    • 玩遊戲時用滑鼠點擊畫面
  • 事件驅動的內容變更,能在發布商啟動事件後同時重新整理網頁內容和廣告。

    以下列出一些事件驅動內容變更的範例:

    • 在自動播放的音訊/影片播放清單中載入新歌曲或音訊/影片片段
    • 發布商重新整理網頁,使其顯示新內容
    • 發生重大事件,例如體育追蹤程式顯示比數

    以下列出一些不屬於事件驅動內容變更的範例:

    • 發布商單純為了產生新廣告而做出小幅度的更新
    • 通常在不到 120 秒的時間範圍內發生的事件
    • 使用者發表新評論
  • 時間間隔重新整理,設為在預先決定的時間間隔發生。

    舉例來說,若發布商期待使用者在單一網頁上長時間停留,可能會加入重新整理機制,使該網頁上的廣告素材在一段時間 (例如 120 秒) 後變更。

根據發布商聲明,廣告重新整理有最短時間間隔的限制。請確保所聲明的最短時間間隔如實反映您網站上的廣告行為。

為會重新整理的廣告空間建立聲明

您必須設定廣告空間規則,用來定義您為廣告空間啟用的重新整理機制類型。

  1. 登入 Google Ad Manager。
  2. 依序按一下 [廣告空間] 接下來 [廣告空間規則] 接下來 [發布商聲明]
  3. 找出適當的廣告空間類型子分頁 (例如 [多媒體]),然後點選進入該子分頁。
  4. 按一下 [新增 [廣告空間類型] 發布商聲明]
  5. 輸入聲明的名稱。
  6. 決定您要在指定目標中加入或排除哪些廣告空間。
    • 展開其中一個「指定目標」部分,例如「廣告空間」。
    • 如要在指定條件中包含所選項目,請將游標懸停在該項目上,然後按一下「包含」完成
    • 如要從指定條件中排除所選項目,請將游標懸停在該項目上,然後按一下「排除」封鎖
    • 所選項目會出現在指定目標表格的右欄中。
    • 如要移除所選項目,請按一下該項目右側的「移除」移除
  7. 您可以選擇將廣告單元導入為「頁緣固定廣告」。
    頁緣固定廣告顧名思義就是顯示在同一個位置的廣告單元,就算使用者上下捲動網頁內容,廣告仍會顯示在可見位置。
  8. 勾選 [重新整理觸發條件] 下的核取方塊,指示所選廣告空間具備重新整理功能。您可以為同一個廣告空間選取一或多個重新整理類型,每項聲明都適用於所有指定曝光。
  9. 為您聲明的每個重新整理觸發條件,指定廣告重新整理的最短時間間隔。如此就能向買方聲明,此廣告空間中廣告素材的重新整理頻率,不會高於您選取的時間間隔。
  10. 按一下 [儲存]

相關規則僅用於宣告廣告具備重新整理功能,無法用於控制廣告在網頁上的行為。在使用者介面中宣告廣告單元具備重新整理功能,並不會將重新整理功能導入您的廣告空間。

建議您盡可能採用使用者動作或事件驅動的重新整理機制,因為網頁上的廣告行為必須與您在 Ad Manager 向發布商聲明的內容相符。

可用的最短重新整理時間間隔

發布商必須在使用者介面中聲明重新整理時間間隔。請為指定廣告選取最短顯示時間長度。但以下情況除外:使用者透過瀏覽新網頁、關閉瀏覽器或其他方式結束工作階段。您可使用的最短時間間隔如下:

  電腦版和行動版網站 行動應用程式
根據使用者動作 無最短時間間隔 無最短時間間隔
事件觸發 至少 30 秒 至少 30 秒 / 建議值為 60 秒
根據時間 至少 30 秒 至少 30 秒 / 建議值為 60 秒

如果使用者介面中未提供您想使用的重新整理時間間隔,那麼您所選擇的選項必須低於廣告的實際時間間隔。例如,如果您想以 220 秒的間隔重新整理廣告,則應聲明採用 180 秒的時間間隔。假如您聲明採用 240 秒的間隔,就算是違規行為。

部分買方會要求聲明採用大於或等於 240 秒的重新整理時間間隔。

通常重新整理的時間間隔越長,廣告空間對買方就越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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