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采用引导式设计编辑器的程序化原生广告相关的指南

本文将介绍在采用引导式设计编辑器制作程序化原生广告时需要满足的要求。这些指南不适用于传统原生广告(虽然它们可以有相同的元素)。

如果您采用的是适用于应用内原生广告的“Android 和 iOS 应用代码”选项(不太常用),请点击此处查看与应用代码相关的指南

一般要求

  • 元素尺寸必须足够大,确保元素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 元素不得重叠(例如,标题不能叠放在图片上)。
  • 元素不得位于广告单元边界之外。
  • 不得使用第三方素材资源(例如自定义字体、JavaScript 库)。
  • 元素只能使用受支持的字体
  • 不能使用可能返回动态值的 CSS 函数(例如 calc())。
  • 原生样式必须根据重要性正确设置元素的尺寸(例如,广告客户的徽标不能比主要营销图片更醒目)。
  • 元素的排列方式必须一致且赏心悦目(例如,元素应该对齐,且不应有过多的空白)。

必需的广告元素

程序化原生广告必须包含下列元素:广告标示、“广告选择”叠加层和某些广告客户元素(具体视原生广告格式而定)。

广告标示和“广告选择”叠加层用于指明程序化原生广告是广告。这一步必不可少,以免用户将此类广告误认为是正文内容。请务必弄清楚广告标示与“广告选择”叠加层之间的区别:

包含提供方标示文字的应用安装广告

1. 广告标示

广告标示是一个徽章,用于明确指明相应单元是广告。对于原生样式,系统会自动添加广告标示。

  • 广告标示不得与“广告选择”叠加层重叠。请勿隐藏、遮掩或伪装广告标示或“广告选择”叠加层。
  • 您可以根据布局设置广告标示的样式,但该标示必须清晰可见。
  • 如果应用了 box-shadow,则广告标示徽章可以与营销图片的一角重叠。具体的 box-shadow 规范为:
    box-shadow: 0px 1px 2px rgba(0, 0, 0, .5);

2. “广告选择”叠加层

Google 会自动为原生样式添加“广告选择”叠加层。

  • “广告选择”叠加层必须清晰可见。
  • 它必须位于右上角。请避免在此角落放置其他广告内容。
  • “广告选择”叠加层可以与营销图片的一角重叠。

图片和视频元素

  • 显示字段必须遵循上文中显示字段说明表格中列出的宽高比。
  • 图片或视频必须保持原始的高宽比。
  • 发布商可在不改变宽高比的情况下缩小图片或视频元素。
  • 图片在缩放后的短边尺寸必须大于 40 像素。
  • 不得剪裁高度或宽度。
  • 视频元素必须保持 4:3、16:9、1:1、3:4 或 9:16 的宽高比,或保持已获 Google 批准的其他尺寸。视频元素的长边尺寸必须至少为 256 像素。对于上述宽高比,其对应的尺寸下限分别为 256x192、256x144、256x256、192x256 或 144x256。

文字元素

文字元素必须与背景形成足够鲜明的对比效果,才能清晰易读。

程序化原生视频广告适合的受众

程序化原生视频广告只能面向使用 Wi-Fi 连接的用户投放。

将广告与正文内容区分开来

请务必明确区分开广告与正文内容。不要将广告元素伪装成周围内容中的导航控件。

标准原生广告格式

程序化交易支持标准化的原生广告格式,以便最大限度地扩大广告客户覆盖面和提高发布商收益。标准原生广告格式采用了一组由系统定义的适用于原生广告的元素。尽管构成标准原生广告格式的元素是预定义的,但原生广告的展示效果仍由发布商来掌控。

在为引导式设计编辑器指定广告设置时,请选择标准原生广告格式。然后,您在设置原生广告样式时便可显示/隐藏和重排元素。如果您要针对移动设备设置原生广告,请务必同时为原生内容广告和原生应用安装广告设置样式。这样可以使这两种格式展开竞争,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收益。

程序化交易目前支持以下原生广告格式:

  • 内容
  • 视频内容
  • 应用安装
  • 视频应用安装

发布商必须显示每种格式的所有必需元素,但可以选择是否显示推荐的元素。

请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文字素材资源超出了字符数上限,Ad Manager 可能会截去超出上限的部分并以省略号取而代之。发布商不得手动截断此类资源。
  • 亚洲语言的长度上限是其他语言的长度上限的一半。例如,标题上限对英语来说是 90 个字符,对中文来说则是 45 个字符。

内容/视频内容字段

字段 说明 是否始终包含? 是否必须显示? 长度上限
视频
(针对视频广告)
包含播放视频广告所需的全部素材资源的视频 VAST 响应。 必须 不适用
广告标志 一个广告标示,用于指明相应单元内展示的是广告。 必须 不适用
图片
(针对非视频广告)
主要的大尺寸图片,采用横向宽高比 (1.91:1) 或方形宽高比 (1:1)。 建议
标题 主标题的文字。 必须 90 个字符
图片
(针对视频广告)
在用户点击视频广告之前或视频广告加载时显示在播放器中的图片(缩略图)。此类图片的尺寸应与视频的宽高比匹配(例如:如果视频的宽高比为 16:9,相应图片的尺寸应为 1280x720;如果视频的宽高比为 4:3,相应图片的尺寸则应为 640x480)。 必须
正文 次要的正文文字(例如文章说明)。 建议 90 个字符
广告客户徽标 小尺寸的图标图片,采用方形宽高比 (1:1)。 建议 不适用
广告客户名称 标识广告客户的文字(例如广告客户或品牌名称、显示网址等)。 建议 25 个字符
号召性用语 鼓励用户采取行动的文字(例如“访问网站”)。 建议 15 个字符
 

原生内容广告示例:

内容广告在移动设备上的显示效果示例

应用安装/视频应用安装字段

字段 说明 是否始终包含? 是否必须显示? 长度上限
视频
(针对视频广告)
包含播放视频广告所需的全部素材资源的视频 VAST 响应。 必须 不适用
广告标志 一个广告标示,用于指明相应单元内展示的是广告。 必须 不适用
图片
(针对非视频广告)
主要的大尺寸图片,采用横向宽高比 (1.91:1)。
请注意:不建议为应用安装广告采用方形宽高比 (1:1),因为它会影响效果。如果您需要方形图片,我们建议您使用“应用图标”。
建议 不适用
图片
(针对视频广告)
在用户点击视频广告之前或视频广告加载时显示在播放器中的图片(缩略图)。此类图片的尺寸应与视频的宽高比匹配(例如:如果视频的宽高比为 16:9,相应图片的尺寸应为 1280x720;如果视频的宽高比为 4:3,相应图片的尺寸则应为 640x480)。 必须 不适用
标题 主标题的文字。 必须 25 个字符
正文 次要的正文文字(例如应用说明)。 建议 90 个字符
应用图标 应用商店中的小尺寸图片,采用方形宽高比 (1:1)。 必须 不适用
星级 应用在商店中的平均评分,介于 0-5 之间。 建议 不适用
号召性用语 鼓励用户采取行动(例如“安装”)的按钮或文字字段。 必须 15 个字符
 

应用安装广告示例:

应用安装广告示例

标准原生广告格式中的元变量

标准原生广告格式还包含以下元变量,这些变量在后台运行,用于将用户定向到正确的目标位置,并跟踪点击和展示情况。

元变量 说明
点击后到达网址 用户点击广告后到达的目标网址,前提是深层链接点击操作网址不受用户设备支持或不存在。
深层链接点击操作网址 用户点击广告后到达的目标网址,前提是用户设备上的应用支持此网址。例如,用户在点击广告后到达另一个应用(即,深层链接点击操作网址)。
第三方展示跟踪网址 供广告客户用来跟踪广告展示的网址。该网址可以调用图片或 HTML 代码。
第三方点击跟踪网址 广告客户用来跟踪广告点击的网址。此网址可以调用图片代码或 HTML 代码。

出价所需的素材资源

出价响应必须包含相应广告素材格式所要求的最少量素材资源,Display & Video 360 才会对广告素材进行出价。这意味着,您的原生广告只能在使用以下最少量素材资源组合之一的发布商或广告交易平台上投放。

详细了解有保证程序化交易的素材资源组合和最少量素材资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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