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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已發布和未發布的應用程式

如要透過 Google Ad Manager 在應用程式中賺取收益,第一步是完成設定程序。新的應用程式必須接受應用程式完備性審查,並確定具備有效的 app-ads.txt,才能完整放送廣告。

進一步瞭解 app-ads.txt

設定應用程式的方法有兩種:

  • 已發布:如果您已測試應用程式,確定應用程式已準備好放送廣告,請選取這個選項。如果應用程式是在 Ad Manager 支援的商店中發布,而且您已在 Ad Manager 帳戶中連結該商店,系統就會在您於 Ad Manager 中設定好應用程式時自動進行審查。

  • 未發布:如要在不連結商店的情況下建立應用程式,或是 Ad Manager 不支援發布應用程式的商店,請選取這個選項。您必須返回 Ad Manager,將應用程式連結至支援的應用程式商店,系統才會將應用程式標示為已發布。

設定已發布的應用程式

如果您已將應用程式重新發布到應用程式商店,應用程式可能會獲派不同的應用程式 ID。請重新建立任何重新發布的應用程式,確保您可以繼續將這些應用程式用於指定目標和廣告單元對應。

如果應用程式在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中已停權或屬於私人應用程式,您在嘗試認領該應用程式時可能會發生錯誤。

  1. 登入 Google Ad Manager。
  2. 依序按一下「廣告空間」、「應用程式」和「新增應用程式」
  3. 選取應用程式的平台:

    • Android
    • iOS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4. 選取「是的,該應用程式已在支援的應用程式商店上架」
  5. 按一下「繼續」
  6. 如果應用程式是在 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 或支援的連網電視商店上架,請選取上架該應用程式的行動應用程式連網電視商店,然後按一下「繼續」
  7. 查看應用程式詳細資料,然後按一下「新增應用程式」,表格中就會顯示新認領的應用程式。

設定未發布的應用程式

如果您已將應用程式重新發布到應用程式商店,應用程式可能會獲派不同的 ID。請重新建立任何重新發布的應用程式,確保您可以繼續將這些應用程式用於指定目標和廣告單元對應。

如果應用程式在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中已停權或屬於私人應用程式,您在嘗試認領該應用程式時可能會發生錯誤。

  1. 登入 Google Ad Manager。
  2. 依序按一下「廣告空間」、「應用程式」和「新增應用程式」
  3. 選取應用程式的平台:

    • Android
    • iOS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4. 依序選取「否」和「繼續」
  5. 輸入應用程式的名稱,建議您使用應用程式在商店上架的名稱。
  6. 按一下「新增應用程式」,表格中就會顯示新認領的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發布並上架到 Ad Manager 支援的商店後,請返回 Ad Manager,將應用程式連結至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資訊

Google Play 私人應用程式無法連結至 Ad Manager。Android 應用程式必須在支援的商店公開發布,才能連結至 Ad Manager。

支援的行動應用程式商店

Ad Manager 支援下列行動應用程式商店:

  • Amazon Appstore
  • Apple App Store
  • Google Play 商店
  • OPPO 應用程式商店
  • Samsung Galaxy Store
  • VIVO App Store
  • Xiaomi GetApps

支援的連網電視商店

Ad Manager 支援下列連網電視應用程式商店: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連網電視應用程式網址範例

Roku

Roku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channelstore.roku.com/details/<應用程式 ID>/<應用程式名稱>

前往 Roku 頻道商店

PlayStation

PlayStation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store.playstation.com/<國家/地區>/product/<應用程式 ID>

前往 PlayStation Store

Amazon Fire TV

Amazon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amazon.com/<應用程式名稱>/dp/<應用程式 ID>

前往 Amazon (在「應用程式和遊戲」中搜尋您的應用程式)

Xbox

Xbox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xbox.com/<國家/地區>/games/store/<應用程式名稱>/<應用程式 ID>

前往 Xbox 商店

Samsung TV

Samsung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samsung.com/<國家/地區>/appstore/app/<應用程式 ID>

前往 Samsung 應用程式商店

LG TV

LG TV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us.lgappstv.com/main/tvapp/detail?appId=<應用程式 ID>

前往 LG Content Store

 

應用程式狀態

進一步瞭解應用程式狀態和其代表的意義

AdMob 和 Ad Manager 的共用應用程式資料

您在 Ad Manager 中認領的行動應用程式名稱和瀏覽權限狀態將會與 AdMob 共用,AdMob 也會與 Ad Manager 共用這類資訊。也就是說,當您為其中一項產品建立或新增應用程式,這兩項產品就會共用該應用程式。舉例來說,如果您在 Ad Manager 中新增「範例應用程式」,系統就會自動在 AdMob 中列出該應用程式。

這表示兩項產品中只會有一組相同的應用程式,但每項產品仍可保留各自的應用程式設定。

由於連網電視應用程式只適用於 Ad Manager,因此該應用程式的資料就無法共用。

廣告單元和廣告活動數量等其他應用程式資訊,則為個別產品專屬。舉例來說,您的行動應用程式在 AdMob 中可能有 10 個廣告單元,而這些廣告單元不會與 Ad Manager 共用。

如果您是同時擁有 AdMob 和 Ad Manager 帳戶的多重客戶管理 (MCM)「管理帳戶」子發布商,您的 MCM 上層發布商將可查看及修改您分享的應用程式資料。 MCM「管理廣告空間」上層發布商應在上層聯播網聲明子項應用程式的擁有權。

使用 SDK 出價的 MCM MI 子帳戶應用程式應在應用程式中使用上層帳戶的 Google Ad Manager 應用程式 ID,以便正確地與需要刊登位置資訊才能出價的出價方進行交易。如果子帳戶使用自己的 Google Ad Manager 應用程式 ID,SDK 出價方可能無法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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