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透過 Google Ad Manager 在應用程式中賺取收益,第一步是完成設定程序。新的應用程式必須接受應用程式完備性審查,並確定具備有效的 app-ads.txt,才能完整放送廣告。
設定應用程式的方法有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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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如果您已測試應用程式,確定應用程式已準備好放送廣告,請選取這個選項。如果應用程式是在 Ad Manager 支援的商店中發布,而且您已在 Ad Manager 帳戶中連結該商店,系統就會在您於 Ad Manager 中設定好應用程式時自動進行審查。
瞭解如何追蹤審查狀態和應用程式的廣告放送情形。 -
未發布:如果選取這個選項,您不必連結商店就能建立應用程式。或是 Ad Manager 不支援發布應用程式的商店,請選取這個選項。您必須返回 Ad Manager,將應用程式連結至支援的應用程式商店,系統才會將應用程式標示為已發布。
設定已發布的應用程式
如果應用程式在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中已停權或屬於私人應用程式,您在嘗試認領該應用程式時可能會發生錯誤。
- 登入 Google Ad Manager。
- 依序按一下「廣告空間」、「應用程式」和「新增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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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應用程式的平台:
- Android
- iOS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 選取「是的,該應用程式已在支援的應用程式商店上架」。
- 點按「繼續」。
- 如果應用程式是在 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 或支援的連網電視商店上架,請選取上架該應用程式的行動應用程式或連網電視商店,然後按一下「繼續」。
- 查看應用程式詳細資料,然後按一下「新增應用程式」,表格中就會顯示新認領的應用程式。
設定未發布的應用程式
如果應用程式在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中已停權或屬於私人應用程式,您在嘗試認領該應用程式時可能會發生錯誤。
- 登入 Google Ad Manager。
- 依序按一下「廣告空間」、「應用程式」和「新增應用程式」。
-
選取應用程式的平台:
- Android
- iOS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 依序選取「否」和「繼續」。
- 輸入應用程式的名稱,建議您使用應用程式在商店上架的名稱。
- 按一下「新增應用程式」,表格中就會顯示新認領的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發布並上架到 Ad Manager 支援的商店後,請返回 Ad Manager,將應用程式連結至對應的應用程式商店資訊。
支援的行動應用程式商店
Ad Manager 支援下列行動應用程式商店:
- Amazon Appstore
- Apple App Store
- Google Play 商店
- OPPO 應用程式商店
- Samsung Galaxy Store
- VIVO App Store
- Xiaomi GetApps
支援的連網電視商店
Ad Manager 支援下列連網電視應用程式商店:
- Roku
- Amazon Fire TV
- PlayStation
- Xbox
- Samsung TV
- LG TV
Roku
Roku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channelstore.roku.com/details/<app-ID>/<app-name>
前往 Roku 頻道商店
PlayStation
PlayStation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store.playstation.com/<country>/product/<app-ID>
Amazon Fire TV
Amazon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amazon.com/<app-name>/dp/<app-ID>
前往 Amazon (在「應用程式和遊戲」中搜尋您的應用程式)
Xbox
Xbox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xbox.com/<country>/games/store/<app-name>/<app-ID>
前往 Xbox 商店
Samsung TV
Samsung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www.samsung.com/<country>/appstore/app/<app-ID>
前往 Samsung 應用程式商店
LG TV
LG TV 應用程式網址格式範例:
https://us.lgappstv.com/main/tvapp/detail?appId=<app-ID>
應用程式狀態
進一步瞭解應用程式狀態和其代表的意義。
AdMob 和 Ad Manager 的共用應用程式資料
您在 Ad Manager 中認領的行動應用程式名稱和瀏覽權限狀態將會與 AdMob 共用,AdMob 也會與 Ad Manager 共用這類資訊。也就是說,當您為其中一項產品建立或新增應用程式,這兩項產品就會共用該應用程式。舉例來說,如果您在 Ad Manager 中新增「範例應用程式」,系統就會自動在 AdMob 中列出該應用程式。
這表示兩項產品中只會有一組相同的應用程式,但每項產品仍可保留各自的應用程式設定。
廣告單元和廣告活動數量等其他應用程式資訊,則為個別產品專屬。舉例來說,您的行動應用程式在 AdMob 中可能有 10 個廣告單元,而這些廣告單元不會與 Ad Manager 共用。
如果您是同時擁有 AdMob 和 Ad Manager 帳戶的多重客戶管理 (MCM)「管理帳戶」子發布商,您的 MCM 上層發布商將可查看及修改您分享的應用程式資料。 MCM「管理廣告空間」上層發布商應在上層聯播網聲明子項應用程式的擁有權。
使用 SDK 出價的 MCM MI 子帳戶應用程式應在應用程式中使用上層帳戶的 Google Ad Manager 應用程式 ID,以便正確地與需要刊登位置資訊才能出價的出價方進行交易。如果子帳戶使用自己的 Google Ad Manager 應用程式 ID,SDK 出價方可能無法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