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Beta)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衡量功能

Nielsen 是一家受众群体衡量公司,在电视领域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该公司最近发布了一款名为 Digital Ad Ratings 的数字受众群体衡量产品。Digital Ad Ratings 已成为 Ad Manager 中提供的一项高级视频功能,用于预订基于 Nielsen 保障的预订型广告系列。

为了给视频广告系列带来更多价值并简化 Nielsen 与 Ad Manager 的集成,从 2021 年 8 月开始,部分发布商将看到以下增强功能:

新增的“目标内展示次数”单位类型

以往的行为

为确保由 Nielsen 衡量的预订型订单项能够实现投放目标,Ad Manager 之前将订单项展示次数目标用作所需的目标内展示次数的替代目标。

  1. 如果您将展示次数目标设为 100 万次,Ad Manager 会假设需要向所选 Nielsen 年龄和性别受众投放 100 万次展示。
  2. 在投放广告系列的每一天,Nielsen 必须确定观看广告的用户的年龄段和性别。Nielsen 按广告系列将各个受众特征细分的每日汇总数据提供给 Ad Manager。
  3. 在订单项投放后,Ad Manager 会根据 Nielsen 数据自动更新展示次数目标,以确保该订单项能够足额投放。

示例

如果由 Nielsen 衡量的订单项的展示次数目标为 100 万次,则其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一直维持在 50%。根据 Nielsen 提供的受众特征报告,Ad Manager 会自动将该订单项的展示次数目标更新为 200 万次。

目标内展示次数不再需要代理展示次数目标。但新添加了一种名为“目标内展示次数”的单位类型,以与名为“目标内 CPM”的新费用类型搭配使用。

“目标内展示次数”单位类型仅在总收视点提供商设为“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时才可用。“目标内 CPM”费用类型仅在单位类型设为“目标内展示次数”时才可用。无论是程序化交易还是预订型交易,订单项类型都必须设为“标准”。

已启用 Nielsen 的提案订单项只能选择“展示次数”或“目标内展示次数”作为单位类型。

Ad Manager 界面,其中显示了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的工作流程

更多考虑因素

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估算值:您可以输入一个“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估算值”,用于在收到 Nielsen 提供的报告数据之前(大约 3 天)计算投放节奏。该值应大于 1%;当订单项可能受“同看”影响时,该值可以大于 100%。此值没有上限,但如果设置得较高,就可能会出现未足额投放的情况;如果设置得过低,则可能会发生超额投放的情况。这可能会给其他订单项的投放带来风险。

示例

假设某个订单项的展示次数目标为 100 万次。如果您将该订单项的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估算值设为 1%,那么 Ad Manager 就会以 1 亿次作为总展示次数目标来确定订单项的投放节奏,直到能够根据 Nielsen 提供的报告确定更准确的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这种情况大约发生在开始投放后的前 3 天。

同看设置:对于目标内展示次数目标,与同看相关的设置仍然可用:

通过这些设置,您可以获得通过同看投放的展示次数的功劳,并使广告系列的目标内展示次数达标率超过 100%。例如,对于目标内展示次数目标为 100 万次的广告系列,您可能只需投放 80 万次展示即可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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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计算方式

以往的行为

为确保由 Nielsen 衡量的预订型订单项能够实现其目标内的展示次数目标,Ad Manager 之前会为每个设备类别分配展示次数目标,以确定所需的展示次数。

 

新增的“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的计算方法为:先根据广告系列在每个设备类别中的展示次数份额得出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然后再加权计算得出。您可以在订单项摘要中看到这个新增的“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

Ad Manager 界面,其中显示了 Nielsen Ad Ratings 的投放节奏状态

* Ad Manager 会计算两个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一个从订单项开始日期(或最早 1 年前)开始计算,另一个仅根据当月数据计算得出。例如,如果今天是 6 月 13 日,则此比率将根据 6 月 1 日到 13 日的数据计算得出。此比率仅用于结算有保证的程序化广告系列

如果桌面设备或移动设备没有对应的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但有桌面设备或移动设备展示次数,系统会使用联网电视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并剔除“同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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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保证的程序化交易和结算更改

以往的行为

以前,Ad Manager 仅为预订型视频订单项提供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 衡量功能。

 
设为“GRP 提供商 = 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的提案订单项的开始日期不得晚于当月 20 号。

Nielsen 衡量功能可用于有保证的程序化交易视频广告订单项,并且可以根据程序化提案中的设置,仅根据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自动向广告客户收费。在您设置广告系列时,买方可以协商 Nielsen 的目标受众群体和同看设置。

广告客户结算

务必将任何提案的开始日期设置为每月 20 号之前的日期。这样可以确保 Nielsen 有足够的时间发送每个月的结算周期所需的数据。

Ad Manager 有保证的程序化交易结算工作流程会自动向买方收费。结算时采用的计算方法是:投放的总展示次数乘以计算出的当月目标内受众群体覆盖率。

发布商结算

对于这些交易,发布商会在每月月底后收到净收益,其金额等于每月的收益分成。系统只会对目标内展示次数(或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进行结算。净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收益分成百分比 × 目标内 CPM × 展示次数 × 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 1000

此外,高级功能还须遵守以下规范:

  • 补偿交易:系统只会根据目标内展示次数带来的收益,向发布商收取我们的收益分成,作为补偿交易的费用。
  • 多客户管理:收益分成只会依据目标内展示次数带来的收益计算得出。
  • 分级式收益分成:如果收益分成百分比是分级的,则层级仅取决于目标内展示次数带来的收益。
  • YouTube 交叉销售:此类交易无法定位到 YouTube 交叉销售广告资源。

账单

由于 Nielsen 会对使用其数字受众群体衡量服务的发布商收取费用,因此在每个月结束之后,发布商需要向 Nielsen 支付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Nielsen 费率 × 展示次数*

* 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和未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都含括在内

“Nielsen 费率”由发布商与 Google 协商确定。对于已在使用 Nielsen 衡量方法的发布商,此费率已存在。此费用会与启用了 Nielsen 衡量方法的预订型订单项的费用合并在一起。此外,高级功能还须遵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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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更新

如果在设置传统预订型订单项或有保证程序化订单项时,将“Nielsen Digital Ad Ratings”用作总收视点提供商,则对于新增的“目标内 CPM”费用类型,“历史”报告中的 CPM 收入总额总展示次数指标不会将“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纳入考量范围。这也意味着,有保证的程序化交易净收入报告不会将“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纳入考量范围。

若要考虑“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来估算收入,请执行以下操作:

  1. 通过订单项的“历史”报告确定 CPM 收入总额
  2. 乘以该订单项的生命周期“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请参阅新增的“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计算方式部分)

与报告中的所有收入一样,这也是一个估算值。用于结算的“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是在月末后确定的月度占比(而非整个生命周期)。如果发布商使用的是分级式收益分成,则所用的层级是第一个层级,因为实际层级要等到月底才能确定。

更多考虑因素

  • Ad Manager 报告中不提供“触达目标受众的展示次数占比”,但此指标可能很快就会通过 API 报告提供
  • 采用 Nielsen 衡量的订单项的报告指标与有保证的程序化订单项的报告指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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