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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擁有者不明的雲端硬碟檔案

本文適用對象為須變更他人雲端硬碟檔案擁有權的管理員。如要變更自有檔案的擁有者,請改為參閱這篇說明文章

管理員如要變更雲端硬碟檔案的擁有者,但不知道該檔案歸誰所有,可以透過兩種方式尋找擁有者。無論哪個方法,您都必須從檔案網址取得檔案的文件 ID。此外,您還需要支援安全調查工具或電子郵件記錄搜尋工具的 Google Workspace 版本。

方法 1:透過安全調查工具找出及變更擁有者

這個方法使用安全調查工具中的雲端硬碟記錄事件資料來源。以下版本支援在調查工具中使用雲端硬碟記錄事件資料來源:Enterprise Plus、Education Plus

如果您的版本在安全調查工具中支援雲端硬碟記錄事件,您可以一次尋找及轉移擁有權。如果您知道目前檔案擁有者是誰,這個方法也能協助轉移單一檔案的擁有權。

如果 1) 您知道檔案的文件 ID (網址) 或目前的擁有者,且 2) 過去 180 天內曾有人查看或編輯檔案,請採用這個方法。

事前須知

  • 過去 180 天內必須有人查看或編輯過檔案。
  • 檔案擁有者必須是貴機構中的使用者,且須具備支援雲端硬碟記錄事件的授權。如果檔案歸貴機構外部使用者所有,您就無法取得這類檔案的資訊。
  • 須使用安全調查工具。您無法使用稽核與調查工具完成這些步驟。
  • 這些步驟僅適用於變更檔案擁有者,您無法透過安全調查工具變更資料夾的擁有者。

尋找檔案及變更檔案擁有者

  1. 登入 Google 管理控制台

    請使用「管理員帳戶」(結尾「不是」@gmail.com) 登入。

  2. 在管理控制台中,依序點選「選單」圖示  接下來 「安全性」接下來「安全中心」接下來「調查工具」
  3. 依序按一下「資料來源」接下來「雲端硬碟記錄事件」
  4. 按一下「新增條件」
  5. 按一下「屬性」,然後選取您要尋找檔案的方式。
    • 如果您知道擁有者是誰,而想變更他們擁有的一或多個檔案擁有權,請選取「擁有者」。接著,輸入目前擁有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 如果您知道特定檔案的文件 ID (您知道指向該檔案的網址),請選取「文件 ID」。接著,輸入文件 ID。您可從檔案網址取得文件 ID。舉例來說,如果檔案網址為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LQ_zgy0QDy/edit,文件 ID 是1LQ_zgy0QDy

      注意:如果是表單,您必須從表單編輯頁面的網址取得文件 ID,而非實際表單的網址。文件 ID 在實際表單網址中會處於加密狀態。如果您沒有表單的編輯權限,請與支援團隊聯絡,以便取得未加密的文件 ID。

    • 如果檔案是網站,請依檔案類型和標題關鍵字進行搜尋:
      1. 請選取「文件類型」屬性、「是」運算子和「Google 協作平台」文件類型。
      2. 按一下「新增條件」
      3. 如要尋找標題中的關鍵字,請選取「標題」屬性和「包含」運算子,然後在「標題」欄位中輸入關鍵字。
        如果無法透過搜尋功能找到網站,請與支援團隊聯絡,尋求進一步的協助。
  6. 按一下 [搜尋]
  7. 找出要轉移給新擁有者的一或多個檔案,然後勾選旁邊的方塊。
  8. 依序按一下「動作」接下來「變更擁有者」
  9. 請在第一行輸入新擁有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10. 在第二行輸入「變更擁有者」確認這項操作。
  11. 按一下「變更擁有者」。

方法 2:使用電子郵件記錄搜尋工具尋找擁有者

支援這項功能的版本:Frontline;Business Starter、Business Standard 和 Business Plus;Enterprise Standard 和 Enterprise Plus;Education Fundamentals、Education Standard、Teaching and Learning Upgrade 和 Education Plus;Nonprofits;G Suite Business 和 G Suite Basic。 版本比較

如果您或檔案擁有者具備支援電子郵件記錄搜尋 (而非安全調查工具) 的授權,請採用這個方法。利用這個方法,您可以追蹤共用要求,藉此找出檔案擁有者。您只需具備檔案網址,即可要求存取權。

透過共用要求找出擁有者

  1. 登入 Google 管理控制台

    請使用「管理員帳戶」(結尾「不是」@gmail.com) 登入。

  2. 在管理控制台中,依序點選「選單」圖示  接下來 「報告」接下來「電子郵件記錄搜尋」
  3. 在另一個瀏覽器視窗中開啟檔案網址,然後要求存取權。這項操作會傳送電子郵件給檔案擁有者。如果檔案位於共用雲端硬碟中,要求會傳送給檔案建立者。如果建立者已失效或失去存取權,要求會傳送給共用雲端硬碟的管理員。
  4. 在電子郵件記錄搜尋的「主旨」欄位中輸入要求共用,將其他欄位留空。
  5. 按一下「搜尋」
  6. 在結果表格中找出含有要求的資料列,然後按一下主旨。
  7. 按一下「收件者」,其中列出的電子郵件地址即為擁有者 (或共用雲端硬碟中檔案的建立者或管理員)。
  8. 如要變更檔案擁有權,請參閱這篇文章,瞭解將檔案轉移給新擁有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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