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是一種法律原則,主張在特定情況下,創作者無須徵求版權持有人的同意,就能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
許多版權持有人聲稱某部影片侵權,於是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要求 YouTube 移除影片。不過,這類影片有時符合版權特例規定,或其實落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
若影片中使用的受版權保護內容符合版權特例規定,我們將會判定該部影片合法且未侵權。因此,YouTube 通常會要求版權持有人先考量影片是否適用版權特例,確認後再提出版權移除要求。如果版權持有人認為影片不符合例外資格,必須向我們提供充分的理由。
全球版權特例規定
雖然世界各地的版權特例規定通常十分相似,但仍有所差異。對於在哪些情況下可未經版權持有人同意就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不同國家/地區有各自的規定。
以美國為例,評論、批評、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類的作品均可能屬於合理使用原則的適用範疇。歐盟國家對版權特例訂立了更嚴苛的規則,只允許特定類別的內容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這些類別包含引用、批評、評論、諷刺作品、搞笑模仿及仿作等。其他國家/地區則主張「公平處理」概念,採行的標準可能會不同。
無論如何,法院都會根據各個案的實際情況,裁決合理使用行為。如果影片含有受版權保護的內容,建議在上傳前先向專家徵詢法律意見。
合理使用原則的四大因素
在美國,作品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則交由法院認定,法官會根據合理使用原則的四大因素來衡量個案。以下列出合理使用原則的四大因素:
1. 使用目的及特性,包含是否用於商業性質或非營利教育用途
2. 版權作品的本質
3. 所用部分占完整版權作品的比例和實質相似性
4. 使用行為對版權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造成的影響
合理使用的示例
Donald Duck Meets Glenn Beck in Right Wing Radio Duck |
《Donald Duck Meets Glenn Beck in Right Wing Radio Duck》(唐老鴨在「右翼電台鴨」中遇上格倫貝克)上傳者:rebelliouspixels 這部重混影片的作者從不同來源的作品中,摘錄出簡短片段並予以結合,進而衍生出新的寓意,說明挑釁言論在經濟危機之際造成的影響。如果作品能夠賦予來源內容新的意義,就可以視為合理使用。 |
YouTube 合理使用保護計畫
在少數情況下,我們會要求 YouTube 創作者參與一項計畫,用意是保護某些符合合理使用原則的影片免於因版權問題而受到移除處分,創作者也能省去移除爭議所衍生多達 $100 萬美元的版權侵害訴訟費用。
這項計畫旨在協助創作者保護自己的作品,同時向大眾示範合理使用原則的重要性及限制,讓 YouTube 的創意社群更臻完善。如前文所述,不同國家/地區對這類使用行為的規定不盡相同,因此參加這項計畫的前提是,創作者必須居住在美國境內,且同意僅於美國提供影片。
入選 YouTube 合理使用保護計畫的影片示例
在我們收到的諸多版權移除要求中,上述示例影片僅屬於一小部分;同時也是收到移除要求的許多影片中,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則的一小部分。
YouTube 每年會依據各種因素選出一些影片,並提供合理使用保護。一般而言,我們會依據合理使用原則的四大因素,選出最能體現該原則精神的影片。
將符合合理使用原則的影片恢復上線
雖然 YouTube 無法為所有使用者提供法律辯護,但我們會留意對全體 YouTube 創作者造成影響的版權移除要求。
您或許知道,在部分個案中,我們要求版權持有人重新考慮移除要求處分,並將符合合理使用原則的影片恢復上線。舉例來說:
- Young Turks 在影片中探討一則備受批評的廣告,為了分析廣告冒犯觀眾的原因而播出廣告片段。
- Secular Talk 在影片中抨擊政治人物支持未經證實的糖尿病療法。
- 《Buffy vs Edward: Twilight Remixed -- [original version]》(Buffy 大戰 Edward:暮光之城大亂鬥 - [原創版]) 拼接了主攻青少年族群的兩部吸血鬼題材影片,藉此對照女性角色在兩部作品中的迥異特質。
-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 上傳的影片《"No Offense"》(無意冒犯),引用了某位公眾人物的片段,做為無禮行為的例證。
更多資訊
如要進一步瞭解合理使用原則,網路上有許多資源可供參考。下列網站內容僅供研究參考之用,YouTube 不予背書認可:
- Center for Media and Social Impact 的《Code of Best Practices in Fair Use for Online Video》(線上影片合理使用的最佳做法準則)
- Digital Media Law Project 針對「四大因素」的詳細解釋
- 美國著作權局的合理使用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