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指定元素在網路瀏覽器的檢視點中變得「可見」時,Google 代碼管理工具的元素可見度觸發條件就會觸發。能夠使元素變得可見的事件包括載入網頁、捲動頁面、瀏覽器分頁移到前景,以及由系統自動執行且會影響元素位置/可見度的作業。
設定元素可見度觸發條件的做法如下:
- 依序點選 [觸發條件] [新增]。
- 按一下 [觸發條件設定],然後選取 [元素可見度] 做為觸發條件類型。
您可以利用「選取方式」選單,決定要使用 ID 屬性或 CSS 選取器來選用元素:
- 「ID」:根據元素的 ID 屬性值選取單一元素。
- 「CSS 選取器」:根據指定的 CSS 選取器模式選取一或多個元素。
決定觸發條件的觸發頻率時,您可以從兩個選項中擇一:
- 每個網頁一次:觸發條件對各個網頁只會觸發一次。如果某網頁上有多個元素與 ID 或 CSS 選取器相符,觸發條件只會在其中一個元素首次在該網頁上變成「可見」時觸發。若使用者重新載入該網頁或前往其他網頁,觸發條件就會重設,而且可能根據選定元素的可見度而定再次啟動。
- 每個元素一次:觸發條件對各個網頁上的各個選定元素只會啟動一次。如果某網頁上有多個元素與 CSS 選取器相符,各個元素首次在該網頁上變成「可見」時,觸發條件都會啟動;若該網頁有多個元素的 ID 相同,那麼只有第一個相符元素會啟動這個觸發條件。不過,要是您在「進階」設定中啟用了「觀察 DOM 改變情形」選項,而且網頁上有多個元素的 ID 相同,如果觀察到的 DOM 改變情形移除了第一個相符元素,這個選項可能會導致觸發條件再次啟動。若使用者重新載入該網頁或前往其他網頁,觸發條件就會重設,而且可能根據選定元素的可見度而定再次啟動。
- 每次元素在畫面上顯示時:每次有相符元素變得「可見」,觸發條件就會自動或透過使用者互動啟動。
進階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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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可見百分比:根據預設,元素必須至少有 50% 的面積顯示在畫面中,才會觸發事件。您可以用這個選項指定別的百分比來限定選定元素必須有多大的範圍顯示在畫面上,才能觸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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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畫面持續時間下限:勾選這個方塊即可指定所選元素必須在畫面中維持「可見」多久 (可見範圍需達到指定最低百分比),觸發條件才會啟動。這個選項預設為停用,因此只要選定元素變得可見,觸發條件就會立即啟動。
注意事項:選定元素的畫面持續時間會根據網頁瀏覽累計,換句話說,如果某元素在顯示了 5,000 毫秒後從畫面上消失,後來又出現在畫面上並顯示了 5,000 毫秒,總畫面持續時間就是 10,000 毫秒。要是使用者重新載入網頁或前往其他網頁,觸發條件會重設,畫面持續時間也會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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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 DOM 改變情形:勾選這個方塊,即可讓觸發條件追蹤隨著 DOM 改變情形而顯示的相符元素。
元素可見度觸發條件啟動後,系統會自動為下列變數填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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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cent Visible) 可見百分比:此為 0 到 100 的數值,用來表示觸發條件啟動時,選定元素的可見範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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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Screen Duration) 畫面持續時間:此為數值,用來表示選定元素必須處於可見狀態多久 (以毫秒計),觸發條件才會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