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發布商標準

2024 年影片發布商政策更新

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凡是 Ad Manager、AdMob 和 AdSense 發布商用來營利的影片廣告空間,一律適用新版影片發布商政策。這次更新主要是為了配合業界標準異動和媒體買家的期待,以及簡化政策內容,為發布商和廣告主提供更清楚明確的規定。在這段過渡期間,現有的《Ad Manager 影片發布商政策》和《AdSense 影片發布商政策》仍然適用。以下概要介紹現行政策與新版的主要差異:

  1. 準確的廣告空間說明:
    • 根據現行政策,發布商必須「使用中繼資料和宣告來準確描述廣告空間」,這項規定維持不變。不過,我們想特別強調,對於以程式輔助採購的影片廣告買家來說,以下兩個信號非常重要,請 Ad Manager 發布商準確傳送:vpmute 欄位,以及新的 plcmt 欄位 (支援今年的 IAB OpenRTB 影片更新)。
    • 發布商應正確傳送完整的影片廣告代碼參數 (包括內容描述網址和廣告刊登位置大小),向買家提供更公開透明的資訊,有助於增加曝光,進而提升營利。
    • 與最新版的 IAB OpenRTB video.plcmt 定義保持一致,移除不必要的範例說明 (與串流內廣告無關的例子)。
  2. 支援的導入方式:
    • 除了 IMA SDK,新版政策用語也會指明大眾可用的程式輔助存取權程式庫 (PAL SDK) 選項是「串流內」或「隨播內容」影片刊登位置。
    • 如果是影片播放器以外的刊登位置,發布商必須使用 GPT 或 GMA SDK,才能以「插頁式」或「獨立」影片刊登位置營利。
  3. 維護廣告主價值:
    • 一直以來我們不斷重申「影片內容或控制選項不能遭到遮蓋或沒有作用」,這項規定維持不變。
    • 我們已更新影片政策,規定預設為靜音播放的影片刊登位置不得請求或放送音訊廣告。
    • 我們移除了標準顯示比例和廣告大小下限的相關規定,因為買家可根據刊登位置大小信號判斷並指定需要的廣告空間。
  4. 尊重使用者:
    • 我們會在政策中闡明自動播放功能的運作方式:
      • 每個時間點,只有一個影片刊登位置能自動播放有聲內容,且只有一個「串流內」或「隨播內容」刊登位置能在畫面中自動播放廣告。
      • 廣告單元顯示至少 50% 的版面時,刊登位置的廣告才能自動播放。
    • 由於目前政策中已有「廣告多於發布商內容」的相關規定,因此我們已移除提及影片廣告總長度的內容。
    • 新版政策增加了「固定式」影片廣告的條件,並強調提供「關閉」選項的規定。現在可使用 GPT SDK 將「插頁式」和「獨立」刊登位置錨定在固定式的廣告單元,但「串流內」和「隨播內容」刊登位置仍須先在頁面內文中顯示廣告,才能改到固定式位置。

請特別注意,所有發布商仍須遵守通用的《Google 發布商政策》。儘管這些政策列載了影片廣告空間營利的基本規範,但影片導入方式和信號也會影響不同買家帶來的營利收入。舉例來說,標準顯示比例 (橫向影片:4:3 或 16:9/直向影片:3:4、4:5 或 9:16/正方形影片:1:1) 和可播放音訊的刊登位置,通常營利收入會比較高。我們建議合作夥伴多方嘗試,找出最合適的設定。總而言之,我們希望這些新版政策能夠進一步改善整體廣告環境,為買家提供更公開透明的資訊,維護健全優質的廣告空間,並為發布商創造最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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