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含複製內容的畫面上放送 Google 廣告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嵌入或複製他人的內容,而未附加任何評論、收錄資訊或以其他方式為內容增加價值。

此外,您也必須遵守我們的侵犯智慧財產權政策

有助瞭解這項政策的提示

Inventory Value: Google-served Ads On Screens With Replicated Content | Google Publisher Policies

Google 廣告不得在包含複製內容的畫面上放送。複製內容是指從其他網站複製,且發布於自家網站時並未提供收錄資訊或評論來增加價值的內容。如果發布者將來自其他來源的文章視作自己的文章發布,就會違反這項政策。

不符合規定的複製內容示例,包括但不限於:

  • 複製、擷取、拼湊或重寫其他來源的內容,且未增添其他價值;
  • 自動產生的內容,未經人工檢查或管理;
  • 網站直接複製及轉載其他網站的內容,並未新增任何原創或有價值的內容
  • 網站複製其他網站的內容,並在略為修改 (例如替換同義詞或使用自動技術) 後重新發布
  • 網站只含嵌入的內容 (例如來自其他網站的影片、圖片或其他媒體),並未替使用者提供實質的附加價值

發布商內容是吸引使用者造訪或使用發布商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動機,例如搜尋特定主題的最新資訊,或進一步瞭解感興趣的事物。透過提供所需資訊,發布商能在搜尋發生的當下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引用外部資源 (例如其他網站的文章或內嵌影片) 時應小心謹慎。我們強烈建議您提供原創內容 (例如專門知識、改善建議、評論或是個人觀點)。

行動版廣告示例

電腦版廣告示例

 

 

如要進一步瞭解常用的政策字詞及所代表的意義,請參閱詞彙表

這對您有幫助嗎?

我們應如何改進呢?
搜尋
清除搜尋內容
關閉搜尋
主選單
16481119382485249999
true
搜尋說明中心
true
true
true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