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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報名觀看 Google.org 影響力高峰會直播,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4 點 (太平洋標準時間)。你可以透過這場高峰會學習新技能,並瞭解社會影響力機構如何運用 AI。

資格準則

如要申請 Google 非營利版帳戶,機構必須符合下列資格:

  1. 在下列其中一個國家/地區註冊為慈善機構,且一律經過 Google 非營利驗證合作夥伴 Percent 驗證,證實為非營利機構。

  2. 符合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規定。在下方清單中選擇你所在的國家/地區,即可查看相關規定。

  3. 同意《Google 非營利計畫附加服務條款》。

如果貴機構屬於下列類別,則符合 Google 非營利計畫的申請資格:

  • 政府機關或機構組織
  • 醫院或醫療照護機構 (但醫療照護機構附屬的慈善單位或基金會則符合申請資格)。
  • 學校、學術機構或大學 (但教育機構附屬的慈善單位符合申請資格)。進一步瞭解 Google for Education,這是 Google 為教育機構設置的計畫。

 

國家/地區相關規定

注意:如果本文未列出你的國家/地區,表示我們尚未在當地推出 Google 非營利計畫。

 

阿根廷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民間協會;(ii) 基金會;(iii) 免稅機構;(iv)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且追求公共利益的其他機構;(v) 符合免稅待遇的國際性非營利機構;或 (vi) 宗教機構。

澳洲

  • 申請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i) 向澳洲慈善與非營利機構委員會 (ACNC) 註冊、(ii) 具備澳洲稅務局 (ATO) 認定的可扣稅捐贈接受者資格,或 (iii) 澳洲稅務局定義的免所得稅非營利機構。

奧地利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基金會和基金 (Stiftungen und des fonds)、(ii) 協會 (Vereine)、(iii) 企業 (gemeinnützige gesellschaften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 或簡稱 gGmbH;或 körperschaften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 或簡稱 KdÖR)、(iv) 宗教機構 (religionsgemeinschaften);(v) 國際非政府機構 (nichtstaatliche internationale organisationen)。

比利時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非營利協會 (association sans but lucrative (ASBL);vereniging zonder winstoogmerk (VZW))、(ii) 國際非營利協會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e sans but lucratif (AISBL);internationale vereniging zonder winstoogmerk (IVZW))、(iii) 私人基金會 (fondation privée;private stichting) 或 (iv) 公眾利益基金會 (fondation d’utilité publique;stichting van openbaar nut)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公眾利益機構;(ii) 非營利協會和基金會;或 (iii) 宗教機構。

波札那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社團、(ii) 擔保有限公司或 (iii) 非營利信託基金。

巴西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慈善機構,並指定為 Organizações da Sociedade Civil de Interesse Público (OSCIP)、Certificação das Entidades Beneficentes de Assistência Social (CEBAS)、聯邦公用事業資格的機構 (UPF) 或 (社會機構) OS;(ii) 民間社會機構;(iii) 協會;(iv) 私人基金會或 (v) 其他非營利實體。

保加利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非營利法人 (NPLE)。

加拿大

  • 申請機構必須:(i) 向加拿大稅務局 (CRA) 註冊為慈善機構;(ii) 註冊為具備免稅資格的非營利運作實體;(iii) 聯邦非營利公司;或 (iv) 省級非營利機構。

智利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非營利機構;(ii) 社區機構及鄰里議會;(iii) 企業及公益基金會;(iv) 向 CONADI 註冊的原住民協會和社群。

哥倫比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非營利企業;(ii) 協會;(iii) 基金會或 (iv) 宗教機構。

克羅埃西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基金會、(ii) 協會或 (iii) 宗教團體

賽普勒斯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慈善機構 (εγκριμένα φιλανθρωπικά ιδρύματα)、(ii) 基金會 (ιδρυμάτων)、(iii) 協會和社團 (σωματείων)、(iv) 其他非營利機構或 (v) 國際非政府機構。

捷克共和國

  • 申請機構必須向司法部註冊為 (i) 協會 (spolky)、(ii) 基金會 (nadace)、(iii) 具有章程的非營利機構 (ústavy)、(iv) 捐贈基金 (nadační fondy)、(v) 公益企業 (obecně prospěšné společnosti)、(vi) 向勞動暨社會事務部註冊的社會服務機構 (poskytovatelé sociálních služeb) 或 (vii) 向文化部註冊的宗教機構 (církevní organizace)

丹麥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協會 (foreninger)、(ii) 基金會 (stiftelser)、(iii) 機構 (institutioner)、(iv) 宗教社群 (religiøse samfund) 或 (v) 接受抵稅捐款的機構。

厄瓜多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基金會 (fundaciones);(ii) 非營利企業 (corporaciones sin fines de lucro);(iii) 宗教機構 (organizaciones religiosas)。

愛沙尼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稅務和海關委員會定義的非營利機構、(ii) 協會、(iii) 基金會、(iv) 宗教協會或團體。

芬蘭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協會 (rekisteröity yhdistys)、(ii) 基金會 (säätiöt)、(iii) 宗教團體 (uskonnollinen yhdyskunta)。

法國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依照準據法創設的非營利機構「且」在法國法律出版品 (Journal Officiel des Associations 或其他機構) 註冊。

德國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協會 (Verein,e.V.)、(ii) 基金會 (Stiftung) 或 (iii) 享有稅務優惠的企業 (如有限責任非營利公司 – gGmbH 或 gemeinnützige GmbH;gUG 或 gemeinnützige Unternehmergesellschaft)。

迦納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慈善團體、(ii) 非政府組織 (NGO)、(iii) 信託基金或 (iv) 擔保有限非營利公司。

希臘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基金會 (κοινωφελη ιδρυματα)、(ii) 慈善機構協會 (φιλανθρωπικών σωματείων)、(iii) 非營利協會、(iv) 民營非營利機構公司、(v) 教會和宗教社群 (εκκλησιαστικές και θρησκευτικές κοινότητες)。

香港

  • 申請機構必須取得稅務局免稅資格,註冊為 (i) 慈善機構,(ii) 公益信託。

匈牙利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具有稅收受益資格的協會 (egyesületek)、基金會 (alapítványok) 和宗教社群、(ii) 非營利機構 (nonprofit gazdasági társaságok)、(iii) 宗教社群、(iv) 其他非營利協會或基金會。

冰島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公益機構 (félög til almannaheilla)、(ii) 可從事跨境活動的公益機構 (almannaheillafélög yfir landamæri)、(iii) 非政府組織 (félagasamtök)、(iv) 具備核可特許證的私人基金會 (sjálfseignastofnanir með staðfesta skipulagsskrá)、(v) 宗教及生活評鑑機構 (trúfélög og lífsskoðunarfélög)。

印度

  • 申請機構必須依據《外國捐款條例》規定登記立案,並註冊為 (i) 社團、(ii) 信託機構、(iii)《公司法》第 8 節 (原為第 25 節) 所列公司。

印尼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經法務暨人權事務部核准為法人的基金會 (yayasan)、(ii) 經法務暨人權事務部核准為法人的法人協會 (perkumpulan) 或 (iii) 向內政部、省長或地方主管機關註冊的社會機構 (organisasi kemasyarakatan)。

愛爾蘭

  • 申請機構必須:(1) 向慈善機構監管局 (CRA) 註冊為慈善機構;(2) 向稅務機關註冊為具備慈善免稅資格的機構;(3) 註冊為可免稅的體育團體;或 (4) 向公司註冊局註冊為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且追求公共利益的擔保有限公司。

以色列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1) 協會 (Amuta)、(2) 持有妥善管理執照的協會、(3) 公益基金會、(4) 持有妥善管理執照的公益基金會、(5) 經核准具備免稅資格的公益機構、(6) 公益公司、(7) 公益捐贈機構或 (8) 宗教捐贈基金。

義大利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協會 (Associazione)、(ii) 基金會 (Fondazioni)、(iii) 社會合作社 (societa cooperativi)、(iv) 非營利社會事業機構 (Organizzazione non lucrativa di utilità sociale – ONLUS)、(v) 向外交暨國際合作部註冊的國際非政府組織 (organizzazioni non governativa – ONG)、(vi) 宗教機構 (istituzioni religiose)、(vii) 其他非營利機構。

日本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公眾利益協會 (Koueki Shadan Houjin)、(ii) 公眾利益委員會授權的公眾利益基金會 (Koeki Zaidan Houjin)、(iii) 市政府或縣政府認證的特殊非營利企業 (tokutei hieiri katsudo hojin)、(iii) 市政府、縣政府和/或厚生勞動省核准的社會福利企業,或 (iv) 符合《法人稅法》非營利機構資格的一般法人協會。

肯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向非政府組織協調委員會註冊 (或免註冊) 的非政府組織、(ii) 向公司註冊單位註冊的擔保有限公司、(iii) 向社團註冊單位註冊 (或免註冊) 的社團、(iv) 向土地暨實體規劃部註冊的信託基金、(v) 向勞動、社會安全暨服務部註冊的社群式機構。

韓國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有資格接受抵稅捐款的公益機構、(ii) 有資格接受捐款的私人非營利機構和 (iii) 其他非營利的非政府組織。

拉脫維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公益機構 (sabiedriskā labuma organizācijas);(ii) 協會 (biedrību);(iii) 基金會 (nodibinājumu);(iv) 宗教機構。

立陶宛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慈善團體;(ii) 贊助基金;(iii) 具有受益資格的機構;(iv) 公立機構;(v) 協會;(vi) 宗教機構。

盧森堡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公益機構;(ii) 非營利協會 (Association sans but lucratif (ASBL) 或 (iii) 基金會 (Fondation d' utilité publique)。

澳門

  • 申請機構必須為:(1) 向身分證明局註冊並獲得社會工作局、教育暨青年局、勞工事務局核准補助的社團。

馬來西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有資格接受抵稅捐贈的非政府組織與機構;(ii) 慈善信託機構、(iii) 青年社團、(iv) 非營利社團、(v) 擔保有限非營利公司 (vi) ) 伊斯蘭信託基金 (vii) 清真寺。

馬爾他

  • 申請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i) 免稅慈善機構或非營利俱樂部;(ii) 志工機構 (VO)。

墨西哥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授權受贈人;(ii) CLUNI 機構;(iii) 其他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的私人慈善單位或援助機構;(iv) 宗教協會。

荷蘭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非營利協會 (Verenigingen);(ii) 非營利基金會 (Stichtingen);(iii) 具備公益機構資格的協會或基金會 (Algemeen Nut Beogende Instelling – ANBI);(iv) 教會和其他宗教機構 (kerkgenootschappen en hun zelfstandige onderdelen)。

紐西蘭

  • 申請機構必須位於紐西蘭或托克勞,並且:(1) 向紐西蘭慈善團體服務註冊為慈善機構;(2) 向稅務局註冊為具備免稅資格的非營利機構;或 (3) 註冊為受贈機構。

奈及利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有資格接受抵稅捐款的非營利機構;(ii) 具有財團法人信託基金的協會;或 (iii)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的擔保有限公司。

挪威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非營利公司 (selskaper);(ii) 基金會 (Stiftelser);(iii) 協會 (Sammenslutninger);(iv) 宗教社群 (livssynssamfunn);(v) 有資格接受抵稅捐款的機構。

巴基斯坦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核准的非營利機構、(ii) 慈善協會 (第 42 節公司)、(iii) 社團、(iv) 志工社會福利機構 (v) 國際非政府組織 (INGO)。

秘魯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協會;(ii) 基金會;(iii) 委員會;(iv) 獲准接受抵稅捐款的協會和基金會。

菲律賓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受贈機構、(ii)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的其他非股份公司。

波蘭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協會 (stowarzyszenie);(ii) 基金會 (fundacja);(iii) 公益機構 (organizacjami pożytku publicznego);(iv) 宗教機構 (organizacja religijna)。

葡萄牙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公用事業法人;(ii) 社會團結私人機構;(iii) 非政府機構;(iv) 宗教機構;(v) 非政府合作發展機構。

波多黎各

  • 屬於美國部分領土,請參閱美國的非營利機構定義。

羅馬尼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協會;(ii) 基金會;(iii) 聯盟;(iv) 宗教機構。所有機構都必須採取非營利營運模式。

塞爾維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有資格接受抵稅捐贈的機構 (《企業利得稅法》第 15 條);(ii) 基金會;(iii) 協會;(iv) 捐贈基金;(v) 其他非營利機構。

新加坡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公益機構 (IPC)、(ii) 慈善團體、(iii)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且追求公共利益的其他機構、(iv) 註冊為法人團體的慈善信託機構 (v) 社團或 (vi) 擔保有限公司。

斯洛伐克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非營利機構;(ii) 基金會;(iii) 非投資基金;(iv) 民間協會;(v) 斯洛伐克紅十字會;(vi) 教會、宗教團體和其他宗教機構;(vii) 具有涉外因素的機構。

斯洛維尼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協會;(ii) 基金會;(iii) 可從事公益服務的私人機構;(iv) 向文化部註冊的宗教社群。

南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符合第 18A 節規定的非營利機構;(ii) 公益機構;(iii) 非營利機構;(iv)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且追求公共利益的非營利公司;(v) 非營利信託。

西班牙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協會;(ii) 基金會;(iii) 社會計畫合作社;(iv) 其他非營利實體,例如運動俱樂部或聯盟;(v) 公用事業機構或 (vi) 宗教機構。

瑞典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非營利協會 (Ideella föreningar);(ii) 基金會 (Stiftelser);(iii) 信仰社群。

瑞士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瑞士民法典》中規定的協會;(ii)《瑞士民法典》中規定的基金會 (Stiftung);(iii) 免稅機構。

台灣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社會協會或 (ii) 公益基金會。

坦尚尼亞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可接受抵稅捐款的慈善機構;(ii) 非政府組織;(iii) 宗教機構。

泰國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免稅機構、(ii) 公益機構、(iii) 基金會、(iv) 協會或 (v) 外國非政府機構。

土耳其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i) 基金會;(ii) 具備免稅資格的基金會;(iii) 協會;(iv) 採取非營利運作模式且追求公共利益的社會合作社。

烏克蘭

  • 申請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i) 慈善機構;(ii) 公共協會;(iii) 宗教機構;(iv) 國際非營利機構。

英國 (包括英格蘭與威爾斯、蘇格蘭和北愛爾蘭)

  • 申請機構必須向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慈善團體監管機構 (慈善委員會)、北愛爾蘭的慈善團體監管機構 (NICC)、蘇格蘭的慈善團體監管機構 (OSCR) 或英國稅務海關總署 (HMRC) 註冊為具備免稅資格的公益慈善機構或教堂。

美國

  • 申請機構必須為:(i) 依《美國國內稅收法典》501(c)(3) 條款的規定,向 IRS 註冊並獲得免除聯邦所得稅的資格,或 (ii) 與具備 501c3 資格的中央非營利機構有實質聯盟關係的團體免稅資格機構
  • 目前不符合資格的機構:本身不具備 501(c)(3) 條款資格,接受財務贊助的機構

越南

  • 申請機構必須註冊為 (i) 私人社會救助機構 (SRE)、(ii) 慈善基金和社會基金、(iii) 國際非政府組織 (INGO)、(iv) 協會、(v) 宗教機構、(vi) 科學和技術機構 (STO) 或 (vii) 其他非營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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