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使用者名稱

如果您在註冊 Google 帳戶或 Gmail 時看到「系統不允許使用這個使用者名稱」,請按照下列指南操作。

注意:「Abuse」和「Postmaster」為系統保留別名,您無法將其用於使用者名稱或別名。詳情請參閱《垃圾郵件與濫用行為政策》。

字元長度

選擇長度為 6 到 30 個字元的使用者名稱。使用者名稱可以是任何字母、數字或符號的組合。

特殊字元

  • 使用者名稱可以包含英文字母 (a-z)、數字 (0-9) 和半形句號 (.)。
  • 使用者名稱不能包含 AND 符號 (&)、等號 (=)、底線 (_)、單引號 (')、破折號 (-)、加號 (+)、半形逗號 (,)、角括號 (<、>) 或是連續使用半形句號 (.)。
  • 使用者名稱的開頭和結尾皆可使用非英數字元,但不得使用半形句號 (.)。除此規則外,半形句號 (.) 對 Gmail 地址沒有影響

如需進一步瞭解如何變更使用者名稱,請按這裡前往說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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