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類型的作品受到版權保護?
版權會授予版權擁有者自由使用原創作品的專屬權利 (某些情況例外)。如果一個人的原創作品以有形媒介固定存在,通常即視為此人擁有作品版權。
許多類型的作品都能受版權保護,範例如下:
- 視聽作品,例如電視節目、電影和線上影片
- 錄音內容和音樂作品
- 書面作品,例如演講、文章、書籍和音樂創作
- 平面作品,例如繪畫、海報和廣告
- 電玩遊戲和電腦軟體
- 戲劇作品,例如戲劇和歌舞劇
您可以造訪美國版權局 (Copyright Office) 參閱各種線上資訊,也可以諮詢律師以瞭解詳情。
我可以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內容嗎?
版權持有人有權控管作品大部分的使用方式。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不會侵害版權:
- 您已向版權持有人確認,而對方允許您使用作品內容。建議您取得書面授權,例如授權協議。
- 某些版權持有人會將自己的作品提供給他人無償使用,但必須符合幾項規定。詳情請參閱這篇文章,瞭解創用 CC 授權。
-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內容,不必徵求版權持有人的同意。這是因為某些受版權保護作品的使用行為屬於「合理使用」,或是屬於著作權法的限制範圍內或例外狀況 (例如公平處理)。如果您無法確定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自己考慮中的使用方式是否合法,建議您諮詢律師。
如果我表明「無意侵害版權」呢?
如果您無權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那麼即使您的內容符合下列條件,仍可能遭到移除:
- 已註明版權持有人。
授予作品使用權時,有些版權持有人會要求您這麼做。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您打算以自認合理使用或公平處理的方式使用作品,仍可能需要註明版權持有人。不過,即便註明版權持有人,也不代表您有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對方的作品內容。
- 您購買了該內容,包括實體或數位副本。
擁有副本後,您或許可以將該副本售出或贈送給好友,但仍無權在網際網路上公開分享該內容。
- 您並未透過該內容營利。
儘管用於非商業用途較有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則或部分授權條款規定,但未營利不一定表示您的使用行為並未侵權。
- 您曾在網際網路上的其他地方看到類似內容。
這些使用者可能取得了分享內容的權限,或者使用方式可能符合合理使用原則。
- 該內容是您自行從電視、電影院或廣播錄製。
即使您是從上述來源自行製作副本,也不代表您有權使用實際內容。
- 該內容是您自行從教科書、電影海報或相片複製。
如上所述,自行製作副本並不代表您有權使用實際內容。
- 您已表明「無意侵害版權」。
這樣做並沒有幫助。版權侵害屬於「嚴格責任」犯罪。也就是說,法院裁定是否侵害版權時,並不會考量您是否有意侵權。
Google 是否能夠判斷版權擁有權?
否。Google 無法調解版權擁有權爭議。如果我們收到完整有效的下架通知,就會依法移除相關內容。如果收到有效的回復通知,我們會轉寄給要求移除內容的使用者。如果爭議仍未解決,就交由各方當事人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版權和商標有何不同?與專利又有什麼差異?
版權只是智慧財產的一種形式,與商標是不同的概念。後者用於保護品牌名稱、廣告標語、標誌和其他來源識別資訊,以免這些內容遭人用於特定目的。此外,版權與用來保護發明物的專利法也不同。
版權與隱私權有何不同?
即使您的影像或聲音出現在影片、圖片或音訊錄音中,也不代表您擁有這些內容的版權。舉例來說,假設您的好友幫您拍照,對方就擁有該張相片的版權。如果好友或任何人未經您的許可,即擅自上傳含有您影像或聲音的影片、圖片或錄製內容,而且您認為此舉侵害了自身隱私權或人身安全,可以考慮提出隱私權申訴。
版權侵害通知規定
如要提出申訴,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使用我們的法律疑難排解工具。
版權通知必須包含下列元素。如果沒有這些資訊,我們就無法處理您的要求:
1. 您的聯絡資訊
您必須提供聯絡資訊 (例如電子郵件地址、實際地址或電話號碼),方便我們就您提出的申訴與您聯絡。
2. 說明您認為遭侵權的作品
請務必在申訴書中明確且詳盡地說明您要保護的著作權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申訴內容涉及多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您只要列出具代表性的作品即可。
3. 所有涉嫌侵權的網址
您必須在申訴書中為您認為侵害自身權利的內容提供相應網址,否則我們無法找到該內容。切勿僅提供內容的概略位置資訊,請務必提供涉嫌侵權內容所在的網址。
4. 您必須同意以下兩項聲明:
- 「本人確信,上述涉嫌侵權的版權內容使用行為並未獲得版權擁有者或其代理人授權,亦未獲法律許可。」
- 「本人謹此宣誓,這份通知書的資訊皆正確無誤,且本人即是專屬權利疑似遭到侵犯的版權擁有者或其授權代表。以上聲明如有虛偽陳述,願受偽證之處罰。」
5. 您的簽名
申訴書上必須要有版權擁有者或其授權代表的手寫或電子簽名才算完整。您可以在申訴書的尾端輸入自己的全名來當做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