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在必要时自动进行以下更改:
我们将更改以下设置,由于这些设置与新的 Gmail 广告系列子类型不兼容,因此可能会对广告系列投放造成影响(例如有可能增加支出):
- 频次上限:Google Ads 用户将不能再指定频次上限。所有 Gmail 广告系列的频次上限都将由 Google Ads 确定。
- 移动设备/平板电脑类别(应用、插页式、网络):Gmail 广告系列投放仅支持顶级类别(例如:移动广告),不支持子类别(例如:移动应用插页式广告)。如果选择的是子类别,我们将选择启用顶级类别。
- “G-mob 移动应用非插页式广告”内容类型不再包含 Gmail 应用。如果您启用了此设置,则可能已经开始在 Gmail 广告系列中看到 Gmail 应用流量。要在今后排除 Gmail 应用,请使用广告系列“设置”中“设备”部分的“设置具体定位到的设备”选项。注意:此更改将会应用到所有 Gmail 广告系列,包括我们无法升级的 Gmail 广告系列。
我们将移除下列对广告系列没有任何影响、但与新的 Gmail 广告系列子类型不兼容的设置/定位:
- 地理位置选项 (AOI)
- 内容排除对象(G-mob 移动应用非插页式广告排除对象除外,请参阅上文)
- 自定义的兴趣相似受众群体
- 展示位置
- 内容关键字
- 第三方再营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