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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Ads 將於 2024 年 3 月修訂「不實陳述或行為」政策中,有關違規商業手段的部分。新版政策將加註,冒用公眾人物身分或冒充品牌/機構,抑或不實暗示得到前述對象的代言推薦或有聯盟關係,以誘騙使用者付費或提供資訊,均屬於違規行為。我們將自 2024 年 3 月起,對法國境外的廣告主實施新版政策,法國境內的廣告主則從 2024 年 4 月起受本政策規範。
違反這項政策的行為一律視為嚴重違規,絕不寬貸。一旦發現違規情事,我們會直接將 Google Ads 帳戶停權,恕不先行警告,此外也將永久禁止違規的廣告主透過 Google Ads 放送廣告。
請詳閱新版政策規定,確認是否有任何廣告屬於政策涵蓋範圍。如果有,請在政策實施日前移除這些廣告。
(發布日期:2024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