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这些政策适用于通过搜索广告 (CSA) 协议使用 Google AdSense 搜索广告 (AFS) 服务的情况。
对于这些政策,为清晰起见,特此说明:
- “广告”是指由 Google 提供的广告,不指并非由 Google 提供的任何广告(或其他广告产品或服务);
- “内容”是指您向用户显示的所有内容,包括发布商生成的内容、转载内容、用户生成的内容、自然搜索结果、广告(无论是由 Google 还是第三方提供),以及指向其他网站或应用的链接;
- 对于指明必须获得 Google 批准的情况,相应要求仅适用于使用 Google 服务(包括 Google 提供的广告)的行为。
您必须确保在使用 Google 服务(包括实现了 Google 服务的媒体资源上的任何内容)时遵守这些政策。如果出现违规行为,Google 可能会采取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暂停提供任何 Google 服务;(2) 要求您停止使用或实现任何 Google 服务,或者修改相应的使用或实现方式;或 (3) 行使适用的 Google 服务协议、Google AdSense 在线服务条款或您和 Google 之间的任何其他相关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
政策
除需遵守 Google AdSense 计划政策外,您还必须同意以下针对 AdSense 搜索广告的补充政策,才能投放此类广告。
以下政策适用于所有搜索广告植入方式(桌面版网站、移动版网站和移动应用):
- 向 Google 传递的查询变量必须与用户的搜索意图相匹配
搜索广告只能用在根据明确的用户搜索意图返回的搜索结果页上,且用户搜索意图须来自以下三个来源之一:- 用户在搜索框中直接输入并提交的搜索查询,没有经任何编辑、修改或过滤。搜索框中不得预先填充搜索字词,而且发布商不得创建包含预先填充的搜索字词的链接。
- AdSense 搜索广告产品集成功能,由 Google 的 AdSense 搜索广告产品集成功能政策定义且符合该政策。
- 备选搜索查询,由 Google 备选搜索查询政策定义且符合该政策。
- 每次用户操作只允许发起一次搜索广告请求
对于每次用户操作,您不得发起多次搜索广告请求。用户操作可以是用户点击,也可以是引发异步加载更多搜索结果的滚动。 - 可搜索内容的性质
AdSense 计划政策中明确规定,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或违反我们的网站内容准则的内容不得作为可搜索内容的主要部分。 - 代码只能用在搜索结果页上
广告单元只能放置在搜索结果页上。 - 广告必须明确标识并与搜索结果区分开
- 不得鼓励用户进行搜索
不得以奖励手段鼓动用户查看广告或执行搜索。 - 广告应与搜索结果一同展示在页面上
广告旨在补充您网站返回的搜索结果,而不应作为搜索结果本身。 - 合作伙伴不得使用 AdSense 内容广告 (AFC)、Google Ad Manager 广告和/或 AdMob 广告来回填搜索广告
不允许在一个展示位置中混合使用多种请求类型,例如利用其他 Google 广告(如 AdSense 内容广告、Google Ad Manager 广告或 AdMob 广告)来回填搜索广告结果。同时,也不允许在相同的展示位置替换使用不同的请求类型,例如为部分浏览量使用 AdSense 搜索广告,而为其他浏览量使用 AdSense 内容广告、Google Ad Manager 广告或 AdMob 广告。 -
不得将搜索广告放置在同时通过其他广告单元展示 Google Ads 文字广告的页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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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数量与自然搜索结果数量
广告的数量不应该超过根据用户搜索查询返回的搜索结果的数量。 -
除非获得 Google 的书面许可,否则不得在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的搜索结果页面上植入搜索广告:
- 视频
- 图片
- 新闻汇总
- 人物
- 音乐
- 源自除 Google 可编程搜索引擎(例如 YouTube API)之外的任何其他 Google 服务的内容。
桌面版网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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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页最多三个广告单元 您的搜索结果页最多可放置三个广告单元,同时还可以加上一个链接单元,以及一个 AdSense 内容广告单元或一个 Ad Exchange 广告单元(必须设置为仅包含一个按展示位置定位的图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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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数量与自然搜索结果数量
- 广告的数量不应该超过根据用户搜索查询返回的搜索结果的数量
- 搜索结果上方或下方最多放置五个广告(一个广告单元),广告所占空间不得超过搜索结果空间的三分之一(不滚动页面的情况下)
- 搜索结果旁边的广告单元内最多放置八个广告
移动版网站和平板电脑政策
- 每页最多两个广告单元
对于每个显示搜索结果的页面,您不得发起多次搜索广告移动版请求。您的搜索结果页最多可放置两个搜索广告移动版的广告单元。屏幕上任何时候都只能有一个可见的广告单元。 - 页面顶部的广告单元中展示的广告不得超过三个,页面底部的广告单元中展示的广告也不得超过三个。
- 对于搜索广告移动版的广告单元,同时向用户展示的广告单元数不得超过一个。
移动应用政策
- 不允许使用画面上广告(固定在应用顶部或底部的广告)。
- 画面内广告(在移动应用内的页面上植入的广告)
页面顶部的广告单元中展示的广告不得超过三个,页面底部的广告单元中展示的广告也不得超过三个。如果未在页面顶部放置广告单元,页面底部的广告单元中最多可以展示四个广告。 - 对于搜索广告移动应用版的广告单元,同时向用户展示的广告单元数不得超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