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消費者隱私法 (CCPA)》是資料隱私權法案,旨在為美國加州居民確立數項權利。該法案適用於在美國加州營業,並符合法案所列其中一項收益、資料處理及其他因素相關條件的公司。CCPA 規定加州居民有權選擇拒絕「販售」其「個人資訊」(如該法案對「販售」與「個人資訊」這兩個詞的定義),且「賣方」必須在首頁上提供顯眼的「不要販售我的個人資訊」連結,供加州居民使用。不過,CCPA 亦認定某些例外狀況不適用於「販售」的定義,因此並非所有個人資訊的轉移行為都屬於「販售」。舉例來說,依法將個人資訊轉移給「服務供應商」不算是販售。
依據 CCPA 規定,發布商必須張貼「選擇不要販售個人資訊的權利聲明」(§ 999.306)。CCPA 訊息類型會對美國加州境內的使用者顯示,讓使用者有機會選擇不要販售其個人資訊。
您有責任確保訊息符合法律要求。
訊息結構
CCPA 訊息含有多個「畫面」(或稱「頁面」),使用者查看您的廣告訊息時就會顯示。
CCPA 訊息包含下列元素:
- 「請勿販售」連結:您 CCPA 訊息的連結。「不要販售我的個人資訊」連結會以您選取的格式及設定顯示。使用者按一下連結時,即可開啟「確認」頁面並顯示「選擇停止販售個人資訊」對話方塊。
- 「確認」頁面:您 CCPA 訊息的確認頁面,其中會顯示「選擇停止販售個人資訊」對話方塊。使用者可以按一下按鈕來確認決定。
- 標誌:您網站或應用程式的標誌。如要在這裡加入標誌,請在您的訊息中加入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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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按鈕:允許使用者在沒有選擇停止「販售」其「個人資訊」(如該法案對「販售」與「個人資訊」這兩個詞的定義) 的情況下,關閉該訊息。使用者選取這個按鈕後,訊息視窗就會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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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拒絕」按鈕:允許使用者選擇拒絕「販售」其「個人資訊」(如該法案對「販售」與「個人資訊」這兩個詞的定義)。使用者按一下「選擇拒絕」按鈕時,該訊息就會將使用者的「選擇拒絕」狀態通知 Google。使用者選取這個按鈕後,訊息視窗就會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