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x250 廣告是 IAB 中矩形廣告,手機與平板電腦均可使用。雖然所有 AdMob/AdSense 政策以及橫幅廣告指南中的資訊都仍適用,但由於這種廣告的尺寸與形狀獨特,我們還是另外提供這份專屬指南。若要進一步瞭解橫幅廣告,請造訪 Google Developers 網站。
以下列出幾項導入指南和最佳做法。這些範例詳述常用的 300x250 橫幅廣告導入作業,並釐清廣告的導入是否符合政策且能提供良好的使用者體驗。
我們還列出一些雖然不見得違反政策,但不建議採用的導入範例。導入後若造成任何無效活動,我們依舊會採取適當行動。如果違反這些規範,可能會導致無效活動,且/或促使 Google 停止在您的應用程式中放送廣告。詳情請參閱廣告流量品質資源中心。
不建議
廣告模仿應用程式內容 (違反政策)
廣告不得模仿應用程式內容,而應讓使用者清楚區別兩者的差異。舉例來說,在圖片庫中,廣告必須和裡面所展示的圖片有清楚的邊界區隔,以免混淆。
廣告與應用程式內容重疊 (違反政策)
廣告不得浮動或位於應用程式內容上方,將廣告置於覆蓋應用程式內容的背景上也不行。此外,廣告也不得突然顯示,並蓋過應用程式內容。
廣告顯示在沒有內容的畫面上 (違反政策)
廣告不得顯示在「無法離開」的畫面中,且必須提供不用點擊廣告即可離開畫面的方式 (像是加入 [上一頁] 或 [選單] 按鈕),否則應告知使用者,按下主畫面按鈕便能離開應用程式。
按這裡查看範例互動式元素旁的廣告
廣告與應用程式中的其他元素太過靠近,往往是導致意外點擊的一大主因。為了避免意外點擊,橫幅廣告不得緊鄰互動式元素和應用程式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瀏覽按鈕,例如 [下一步] 按鈕。
- 文字即時通訊方塊或圖片庫中的圖片等互動內容。
- 使用者會與應用程式持續互動的遊戲進行畫面中。
- [關閉] 按鈕或應用程式確認結束畫面上的同等元素。
自訂關閉或結束方式
自訂的關閉或結束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自訂 [X] 按鈕、自訂關閉按鈕,或是以文字表示使用者只要點選某處即可關閉廣告。這些按鈕或文字的所在位置,不得和廣告重疊或太過靠近,以免意外點擊次數過高。
按這裡查看範例重疊的關閉按鈕
其他導入方式和最佳做法
暫停或過關畫面
只要沒有鼓勵或誘騙使用者必須點擊廣告才能回到應用程式,那麼在暫停或過關畫面置放 300x250 廣告是符合規定的,且這類廣告也必須與畫面上其他互動式元素有所區別。
清楚標明廣告
廣告必須與應用程式內容有明顯區別。建議您標明這是廣告,或利用廣告的位置和呈現方式,讓使用者知道這是贊助商廣告,而非應用程式內容。不過,請勿在廣告上標註任何鼓勵使用者點擊或瀏覽廣告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