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在保管箱中對貴機構的 Google Workspace 資料執行訴訟保留、搜尋及匯出作業,您可以建立一個名為「案件」的工作區。案件可容納與訴訟案或調查等特定電子蒐證 (eDiscovery) 專案相關的訴訟保留、搜尋查詢和匯出項目。
關於案件
案件包含下列項目:
- 已儲存的搜尋查詢清單
- 訴訟保留清單
- 案件的共用帳戶清單
- 匯出項目清單
- 案件中保管箱使用者活動的稽核記錄
案件由建立者所擁有。您可以與其他保管箱使用者共用案件,讓所有參與電子蒐證 (eDiscovery) 專案的使用者都能使用同一個工作區。即使刪除案件擁有者的帳戶,案件仍會儲存在保管箱中。所有具備「管理案件」權限的保管箱使用者還是可以開啟案件,並將案件與其他保管箱使用者共用。不再需要案件時,您可以刪除所有剩餘的訴訟保留,然後關閉並刪除案件。
案件可以位於某個地理區域。您可以在設定案件時選取區域。
管理案件
建立案件
事前準備:詳閱貴機構的案件命名規範。如果沒有任何規範可以依循,請先制定相關規範,以確保案件名稱能清楚表示案件的用途,並避免重複命名。
- 登入 vault.google.com。
- 依序按一下 [案件]
[建立]。
如果畫面上並未顯示 [建立] 選項,請要求 Google Workspace 管理員授予您必要權限。
- 依照貴機構的命名規範為案件輸入描述性名稱。
- (選用) 輸入案件說明。開啟案件時會顯示說明。
- (選用) 如果貴機構設有資料地區政策,請選取要存放案件的資料地區。
詳情請參閱「選擇保管箱匯出資料的存放位置」。
- 按一下「Create」(建立)。
查看案件
- 登入 vault.google.com。
- 按一下「案件」。
「案件」頁面會隨即開啟,列出您帳戶可存取的所有使用中案件 (您建立的案件,以及他人與您共用的案件)。
- 如要開啟「已結案」或「已刪除」案件清單,請按一下「狀態」 選單,然後根據要開啟的案件選取狀態。
- 如要依擁有者篩選清單,請按一下「擁有者」,然後選擇「不限擁有者」、「我擁有的項目」或「與我共用的項目」。
- 如要依案件名稱或擁有者排序案件清單,請按一下相對應的欄標題。
- 按一下資料列即可開啟案件。
編輯案件
- 登入 vault.google.com。
- 依序按一下「案件」
點選要編輯的案件。
- 按一下「編輯」圖示
。
- 更新案件名稱、說明或資料地區,然後按一下「儲存」。
變更案件狀態
您可以變更案件的狀態。這項操作會一併變更案件相關資料的狀態:
- 關閉:保管箱會保留所有已儲存的搜尋查詢,以及與該案件相關聯的所有稽核資料。系統會立即刪除匯出檔案。您可以刪除或重新開啟已結案的案件。結束案件前,您必須先刪除所有訴訟保留。
您可以重新開啟已結案的案件。這樣一來,案件會移回使用中的案件清單。案件含有稽核資料和所有已儲存的搜尋查詢,但您必須重新建立訴訟保留和匯出項目。
- 已刪除:案件會移至已刪除的案件清單。案件一旦遭到刪除,保管箱大約會在 30 天後刪除該案件。在此之前,您可以還原已刪除的案件,取得完整資料。
您可以還原已刪除的案件。這樣一來,案件會移回使用中的案件清單。案件含有稽核資料和所有已儲存的搜尋查詢,但您必須重新建立訴訟保留和匯出項目。
關閉案件
- 登入 vault.google.com。
- 依序按一下「案件」
要關閉的案件。
- 按一下 [訴訟保留],請針對各項訴訟保留執行以下操作:
- 仔細查看訴訟保留,確認這個項目可以刪除。
- 在訴訟保留清單中,將滑鼠游標移至訴訟保留,然後按一下 [刪除]。
- 按一下 [案件] 即可返回案件清單。
- 將滑鼠游標移至案件,然後按一下 [關閉]。
重新開啟或刪除案件
- 在案件清單頂端的「狀態」選單中,選取「已結案」。
- 將滑鼠游標移至案件,然後選擇下列任一做法:
- 按一下「重新開啟」即可重新開啟案件。
- 如要刪除案件,請依序按一下「刪除」
「刪除案件」。
還原已刪除的案件
- 在案件清單頂端的「狀態」選單中,選取「已刪除」。
這份清單包含大約在過去 30 天內刪除的案件,這段時間之前刪除的案件會從保管箱中永久刪除。
- 將滑鼠游標移至要還原的案件,然後按一下 [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