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內容移除要求?
這些資料是否全面?
Google 的統計資料是否涵蓋所有類別的內容移除要求?
在這些要求當中,Google 最後配合處理而移除相關內容的案例有幾個?
移除內容與封鎖服務有何不同?
Google 是否曾在未收到法院命令或政府要求的情況下,主動移除違反當地法律的內容?
為什麼 Google 沒有完全配合所有的內容移除要求?
我們未依要求移除內容的因素有很多。有些要求可能不夠具體,我們無從判斷政府希望移除的是什麼內容 (例如要求中未指明網址),有些要求涉及的誹謗指控是由政府機關透過非正式信函的形式提出,而非出自法院命令。我們通常要仰賴法院依據當地法律判斷特定陳述是否涉及誹謗。
我們不時會收到偽造的法院命令,但我們盡全力查明所收到文件的合法性,以判斷法院命令的真偽。如果我們確定法院命令是假的,絕不會依令行事。以下是我們曾收到的偽造法院命令實例:
- 我們收到偽造的加拿大法院命令,要求移除連往 forums.somethingawful.com 網站其中三個網頁的搜尋結果。偽造命令內文宣稱該網站包含誹謗言論,但未舉出此一行為所違反的法律條文。
- 我們收到偽造的美國法院命令,要求移除某個網誌。命令內文宣稱該網誌在多篇文章中使用特定人士姓名,因此侵犯該人士的版權。
- 我們收到四項偽造的印度法院命令 [1、2、3、4],要求移除涉嫌誹謗的網誌文章和網誌。命令內文還威脅 Google 必須依令行事,否則將做出懲處。
- 我們收到四項偽造的秘魯法院命令 [1、2、3、4],要求移除涉嫌誹謗的網誌文章和網誌。其中 2 項命令宣稱是從紐約發出。
- 我們收到五項偽造的德國法院命令 [1、2、3、4、5],要求移除涉嫌誹謗的搜尋結果。這些命令是非官方的一般人士假冒德國數個不同法院所發出。
哪裡可以詳細查看政府機關提出的內容移除要求?
Google 對資料進行的評述是否全面?是否涉及同樣的主題?
在 2010 年 7 至 12 月的報表統計期間,分類為「其他」的要求數量為何遠遠超過其他類別的要求?
為什麼在許多國家/地區中,Google 對政府或執法機關所提要求的配合率,遠高於對法院命令的配合率?
為什麼 Google 之前收到的 AdWords 內容移除要求數量這麼多,直到 2012 年年初才開始減少?
當我們收到 AdWords 移除要求時,這些要求通常只會指出涉嫌違法或違反 Google 政策的網址,但一個網址可能涉及數百或數千則廣告。如果我們決定配合申訴者要求移除相關廣告,則須調查可能會受到影響的廣告數量。
在 2012 年年初以前,當我們配合申訴者要求從 AdWords 中移除特定項目時,計算的是要求移除的廣告總數 (而非移除要求中所引用的網址或廣告總數)。當我們決定不予處理時,則會計算要求移除的網址數量,因此數量可能會較少。
當 Google 配合法律案件申請移除內容時,移除作業範圍會限制在特定地理區域,還是會涵蓋全球各地?
Google 對「聖塔克拉拉原則」(Santa Clara Principles) 的立場為何?
要求者類別有哪些類型?
要求者類別分為下列 10 種。
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提出要求的政府機關負責管轄電子/線上服務供應商,並規範個人資訊和公民隱私權的相關行為。這類機關有時會針對資料當事人提出的要求詢問處理狀態或結果,而不會對該項要求應如何處理表明立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會將詢問納入這個類別。
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提出要求的政府機關具有法律授權,可執行競爭與消費者保護法。
警方:提出要求的政府機關負責執法、解決犯罪案件,以及維護公共安全。
資訊與通訊機關:提出要求的政府機關負責規範資訊業、媒體業和/或電信業。在部分國家/地區,這類機關須負責找出並回報違法內容。
軍方:來自軍隊的要求 (不包含警察機關和情報機構提出的要求)。
政府官員:由政府官員以個人名義針對個人資料提出的要求,包括民選官員 (不論前任或現任) 和公職候選人所提出的要求。
針對 Google 發出的法院命令:將 Google 列為被告的法院命令。
針對第三方發出的法院命令:並未將 Google 列為被告,但聲明特定內容違法的法院命令。
禁言令:禁止針對命令進行任何討論的法院命令,這類命令甚至可能會禁止揭露命令的存在。
其他:不屬於任何其他類別的政府機關和法院命令。
我們從 2019 年開始提供政府要求者類型的詳細資料。在 2019 年之前,我們僅提供要求者所屬政府部門的資料。
根據先前的歸類方式,「行政部門」類別涵蓋由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警方、軍方、資訊與通訊機關、政府官員和其他類型政府機關所提出的要求。
根據先前的歸類方式,「司法部門」類別涵蓋針對 Google 和/或第三方發出的法院命令、禁言令和其他類型法院命令的相關要求。
如果 YouTube 決定對項目設下限制 (而不移除項目),可能採取的限制有哪些?
設下年齡限制:某些影片雖然未違反我們的《社群規範》,但可能不適合所有年齡層的觀眾。在這種情況下,當有人向 YouTube 檢舉這類內容時,我們可能會對該影片設下年齡限制。設有年齡限制的影片不會向特定對象顯示;這些對象包括未登入 YouTube、年齡未滿 18 歲,或是啟用了嚴格篩選模式的使用者。我們做出這項決定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上傳者,說明他們的影片已加上年齡限制,而對方可針對這項決定提出申訴。瞭解詳情。
設下功能限制:如果我們的社群規範審查團隊認定影片遊走在 YouTube 政策邊緣,該影片的部分功能可能會遭到停用。這類影片會保留在 YouTube 上,但影片播放前會顯示警告訊息,而且部分功能如分享、留言、喜歡和建議影片的刊登位置,均會遭到停用。此外,這類影片也無法申請營利。我們做出這項決定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上傳者,說明他們的影片已加上功能限制,而對方可針對這項決定提出申訴。瞭解詳情。
鎖定為私人影片:如果影片經判定含有違反政策的誤導性中繼資料,我們會將該影片鎖定為私人影片。經鎖定為私人影片的影片不會公開顯示。如果觀眾透過連結開啟該影片,畫面中會顯示無法播放的訊息。我們做出這項決定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上傳者,說明他們的影片不再處於公開狀態,而對方可針對這項決定提出申訴。瞭解詳情。
停用營利功能:如果影片不符合我們的廣告客戶青睞內容規範,我們會將影片限制為只能放送部分廣告或完全不放送廣告。
目前報告中並未納入上述影片限制措施。
Google 如何定義移除要求的理由?
如果要求歸類為「誹謗」,表示這類要求與名譽受損有關,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誹謗、口頭誹謗及破壞企業商譽的內容。
如果要求歸類為「版權」,表示這類要求與疑似侵害版權有關,而法源依據為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等法律的「通知及取下」機制。
如果要求歸類為「管制商品和服務」,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違反某國家/地區多項當地法律,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非法銷售/交易/宣傳藥品、酒類飲品、菸草、煙火、武器、賭博、賣淫和/或保健與醫療器材或服務。
如果要求歸類為「隱私權和安全性」,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侵犯個人資訊或隱私權,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身分冒用、入侵行為、不當洩漏個人資訊、未經當事人同意而發布的煽情露骨圖像,或是可依隱私權保護法規要求移除的內容。
如果要求歸類為「霸凌/騷擾」,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蓄意威脅或干擾受害者。
如果要求歸類為「企業申訴」,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疑似涉及非法商業行為,原因在於企業透過這類內容宣傳不公平的競爭行為或批評競爭對手,藉此取得市占率。
如果要求歸類為「選舉法」,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違反當地選舉法,影響選舉運作及/或與候選人相關的輿論。
如果要求歸類為「詐欺」,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金錢詐騙,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就業詐騙和斂財行為。
如果要求歸類為「地理區域爭議」,表示這類要求聲稱希望移除的內容疑似非法主張某國家/地區的邊界有誤,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島嶼、海洋和其他地貌名稱的申訴。
如果內容歸類為「批評政府」,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批評政府政策或政治人物的專業能力。
如果內容歸類為「冒用他人身分」,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惡意盜用身分,導致受害者名譽受損。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帳戶入侵和身分盜用。
如果要求歸類為「商標」,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商品外觀或包裝和/或具識別性的標誌,當中包括但不限於仿冒商品和商標。
如果要求歸類為「褻瀆宗教」,表示這類要求涉及為保護宗教人士名譽而制定的法規,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褻瀆、「不敬神」的描述和宗教團體間的爭議。
如果要求歸類為「藥物濫用」,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因說明藥物或使用方式而疑似違法,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栽種藥用植物、藥物使用方式,以及美化藥物使用功效的內容。
如果要求歸類為「裸露/猥褻」,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可能違反裸露相關法律,但並不屬於色情內容。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下流的描述、裸體或袒胸相片和猥褻內容。
如果要求歸類為「色情內容」,表示與煽情露骨內容有關。
如果要求歸類為「自殺」,表示內容與描述或鼓吹自殺行為有關。
如果要求歸類為「暴力」,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蓄意使用肢體暴力傷害生物,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虐待動物。
如果要求歸類為「仇恨言論」,表示這類要求主張內容涉及煽動種族歧視或對受保護團體採取暴力行為,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納粹宣傳、反猶太內容或其他種族主義內容。
移除百分比類別有哪些類型?
已移除 - 法律:項目因違反相關法規而遭到移除。
已移除 - 政策:項目因違反 Google 或 YouTube 的《服務條款》和/或《社群規範》而遭到移除。
找不到內容:我們無法在指定項目或位置中找到涉嫌侵權的內容。
資訊不足:Google 或 YouTube 需要更多資訊才能處理這項要求,因此尚無法做出任何決定。比方說,如果要求者提供的項目不完整,或者未提供要求移除項目的原因,我們就無法決定如何處理這項要求。
未採取任何行動 - 其他:項目未遭到移除。這個類別也會納入重複的項目。由於資料追蹤在 2020 年之前有限制,如果我們未移除要求的內容,可能無法在特定情況下針對這類要求取得詳細資訊。因此,我們將未移除內容的要求納入這個類別。
內容已移除:我們先前處理其他要求時已移除該項目。
2019 年之前,我們公布的「移除百分比」是根據收到要求 (而非項目) 後採取的行動。自 2019 年起,我們公布的移除百分比是根據每個項目所採取的行動。
根據先前的歸類方式,「已採取行動」類別涵蓋「已移除 - 法律」和「已移除 - 政策」類別中的移除百分比。
根據先前的歸類方式,「未採取任何行動」類別涵蓋「找不到內容」、「資訊不足」、「未採取任何行動 - 其他」和「內容已移除」類別中的移除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