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多媒體廣告再次與客戶互動
要專門針對已點擊搜尋或社群媒體廣告的客戶放送多媒體廣告,您必須先為要用於再行銷作業的搜尋和社群媒體廣告活動套用標籤來加以識別,然後將標籤加到再行銷名單中。
自 2021 年 5 月起,Search Ads 360 已停止支援透過搜尋和社群媒體廣告建立多媒體廣告再行銷區隔,也不會再將客戶加入目標對象名單。
可加上標籤以便建立多媒體廣告再行銷名單的項目
在搜尋引擎中,您可以直接為要用於再行銷的關鍵字、產品群組或 Google Ads 動態廣告目標套用相關標籤,也可以選擇沿用這些關鍵字、產品群組或 Google Ads 動態廣告目標所屬廣告活動和廣告群組的標籤。
在搜尋引擎中,您可以將用於再行銷的標籤套用到廣告活動、廣告群組和廣告。
當您為廣告活動加上標籤後,該廣告活動中的所有項目都會用於建立名單。假如您為特定廣告或關鍵字加上標籤,那麼就只有加上標籤的廣告或關鍵字會建立名單。舉例來說,如果您想指定向搜尋二手車的客戶放送多媒體廣告,建議您為專門用來銷售二手車的廣告活動套用「對二手車感興趣的人」標籤,然後將這個標籤加到再行銷名單中。
或者,假如廣告活動包含兩個廣告群組,分別指定了對多功能休旅車感興趣的客戶以及對跑車感興趣的客戶,那麼建議您為其中一個廣告群組套用「對二手跑車感興趣」標籤,並替另一個廣告群組套用「對二手多功能休旅車感興趣」標籤。之後,將「對二手跑車感興趣」標籤新增至某份再行銷名單,並且將「對二手多功能休旅車感興趣」標籤加到另一份再行銷名單中。
遵守廣告政策
如要設定共用再行銷名單,您必須遵守下列適用的廣告政策:
- 如果要與 Google Ads 引擎帳戶共用再行銷名單,該引擎帳戶必須遵守按照興趣和地區顯示廣告的 Google Ads 相關政策。
- 如果要與 Display & Video 360 共用再行銷名單,Search Ads 360 廣告客戶必須遵守平台計畫政策。
自 2021 年 5 月起,Search Ads 360 已停止支援透過搜尋和社群媒體廣告所建立的多媒體廣告無標記再行銷,系統會將點選指定搜尋或社群媒體廣告的客戶加入再行銷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