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S”列显示用总费用除以总交易金额计算得出的有效收入分成 (ERS)。例如,ERS 为 20% 表示您从每 1.00 美元的销售收入中拿出了 0.20 美元支付给搜索引擎。 您可以在公式列中使用此列,只需指定 ERS 变量即可。 在报表中添加此列 找到任一报表(如关键字报表)。 选择时间范围。 如果报表中尚无此列,请执行以下操作: 点击效果摘要图表上方的列按钮。 在“搜索列”框中输入此列名称。 在可用列列表中,点击相应列名称旁的 +。 点击应用。 该内容对您有帮助吗?您有什么改进建议?是否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