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发布商标准

2024 年对视频发布商合作规范的更新

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新版视频发布商合作规范将适用于 Ad Manager、AdMob 以及 AdSense 发布商用来创收的所有视频广告资源。这些更新旨在让我们的合作规范更好地契合不断变化的行业标准和买方期望,并精简这类合作规范,以便发布商和广告客户更清楚地了解我们的要求。在此期间,现行的 Ad Manager 视频发布商合作规范AdSense 视频发布商合作规范仍然适用。我们在下文简要说明了现行合作规范与即将更新的合作规范之间的主要差异:

  1. 准确描述广告资源:
    • 现行的合作规范规定,发布商必须“使用元数据和声明来准确描述广告资源”,这一合作规范将继续有效。不过,我们想强调的是,发布商务必要传递两个对程序化视频广告买方很重要的信号:对于 Ad Manager 发布商而言,这就是 vpmute 字段和新增的 plcmt 字段(用于支持今年的 IAB OpenRTB 视频更新)。
    • 发布商应准确发送一整套视频广告代码参数(包括说明网址和广告展示位置尺寸),让广告更容易被发现,以及为买方提供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进而提升创收效果。
    • 以最新的 IAB OpenRTB video.plcmt 定义为指导,因此无需再对不应被视为插播广告的示例进行说明。
  2. 采用支持的植入方式:
    • 除了 IMA SDK 之外,新版合作规范内容还规定,正式发布的 Programmatic Access Library (PAL SDK) 可作为“插播广告”或“随播内容”视频展示位置的选项。
    • 如果是视频播放器之外的展示位置,发布商必须使用 GPT 或 GMA SDK,才能通过“插页式广告”或“独立广告”视频展示位置创收。
  3. 确保为广告客户带来价值:
    • 继续强调,确保视频内容或控制选项没有被遮挡,也不会无法使用。
    • 更新了视频合作规范,规定不得在静音播放的视频展示位置中请求或投放音频广告。
    • 由于买方可以根据展示位置尺寸信号正确识别和定位所需的广告资源,因此我们移除了与标准宽高比和最小广告尺寸相关的要求。
  4. 尊重用户:
    • 我们将在合作规范中明确规定自动播放行为:
      • 同一时刻只能有一个视频展示位置自动有声播放,并且在用户视野内任何时候都只能有一个“插播广告”或“随播内容”展示位置自动播放。
      • 仅当广告单元至少有 50% 的版面显示在画面中时,自动播放的展示位置才可以开始播放。
    • 由于现行合作规范已就广告所占版面超过发布商内容做出规定,因此我们移除了提及视频广告时长之和的内容。
    • 新版合作规范为“粘性”视频广告引入了一些条件,并强调了提供关闭选项的必要性。继之前的合作规范更新后,“插页式广告”或“独立广告”展示位置现在可以通过 GPT SDK 锚定到粘性广告单元中。不过,“插播广告”和“随播内容”展示位置仍须先在网页正文中呈现,然后才能切换为粘性广告展示位置。

请务必注意,常规 Google 发布商合作规范仍然适用。虽然这些合作规范概述了通过视频广告资源创收的基本准则,但不同买方带来收入的情况可能会因视频广告植入方式和信号而有所不同。例如,标准宽高比(横屏视频为 4:3 或 16:9,竖屏视频为 3:4、4:5 或 9:16,方形视频为 1:1)和声音设为开启的展示位置通常会带来更高的收入。建议合作伙伴展开实验,找到最合适的设置。总而言之,随着这些新版合作规范的推出,我们认为,在向买方提供更加公开透明的信息、针对广告资源运行状况坚持高标准以及尽可能提升为发布商带来的价值方面,我们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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