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商必须做到以下方面:
- 除 HTTP Cookie 或广告专用的用户可重置式移动设备标识符以外,不得使用其他设备指纹或本地共享对象(例如 Flash Cookie、浏览器帮助工具对象、HTML5 本地存储)
- 不得向 Google 数据传递以下任何信息:可供 Google 用作或识别为个人身份信息的信息,或可用于永久标识特定设备的信息(如无法重置的手机唯一设备标识符)。
- 如果没有提前足够长的时间发出识别或合并通知并事先征得用户明确同意(如选择接受),不得使用我们的服务识别用户身份,也不得通过我们的服务将个人身份信息与之前收集的非个人身份信息合并。无论是否已征得用户的同意,都不得尝试对 Google 报告中的汇总数据进行分解。
请参阅关于遵守用户身份识别政策的指南,了解相关详情。
- 遵守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