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優惠計畫適用的開發人員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 6 日

開發人員參與外部優惠計畫時,除了須遵守《Google Play 開發人員發行協議》中的條款外 (以下簡稱「DDA」,全文請見 https://play.google.com/about/developer-distribution-agreement.html),也必須遵守下列服務條款 (下稱「本條款」)。就開發人員參與外部優惠計畫一事,若本條款與 DDA 有所牴觸,應以本條款為準。

1. 定義。請參閱下文,瞭解本條款中加註引號詞彙的意義。如果詞彙已加註引號,但未於本條款中定義,則應採用 DDA 中的定義。

開發人員產品」係指「開發人員」為使用者提供的軟體、內容、數位內容和其他商品與服務。

EEA」係指歐洲經濟區。

EULA」係指使用者授權協議或同等的供應條款。

包括係指包括但不限於。

外部連結」係指「開發人員」引導「適用地區」使用者前往應用程式外部的功能,包括宣傳「開發人員產品」優惠。

外部優惠計畫」係指「開發人員」宣傳自家「產品」優惠的計畫,而使用者能完成「外部交易」。

外部交易」係指透過「外部連結」購買任何「開發人員產品」(包括應用程式內功能、服務、訂閱和相關自動續約) 的交易,或是這類交易的撤銷、退款或交易退單。

付款截止日」係指「開發人員」應根據「本條款」向 Google 支付所有到期應付服務費和「稅金」的最後期限,即相應的應付憑據開立日期後第 30 天。

報表」係指詳載「外部交易」相關資訊的文件,須按照 Google 要求的形式 (Google 可能不時修改) 提供並通過 Google 核准。

稅金」係指政府徵收的所有費用、稅款 (包括稅金、關稅和預扣稅),但不含電信稅及類似費用與附加費用、財產稅,以及根據「任一方」淨收益計算的稅金、特許權稅、營業及開業許可稅和其他類似的交易類型。

「適用地區」係指這篇文章所述的國家/地區。

2. 外部交易的相關角色和責任

2.1 參與外部優惠計畫。開發人員參與外部優惠計畫時,須遵守本條款並獲得 Google 核准,但 Google 可在合理斟酌後拒絕或撤銷核准。

2.2 開發人員的角色和責任。開發人員直接就外部交易與使用者簽訂合約,負責向使用者發布適用法律規定的所有必要揭露事項,包括帳單和付款收據。具體而言,「開發人員」須善盡下列責任:

(a) 在歐洲經濟區境內使用者完成交易前,以清楚易懂的用語和醒目的方式告知使用者:「開發人員」是「外部交易」的收單商家。

(b) 在使用者完成交易前,以清楚易懂的用語和醒目的方式告知使用者:就「外部交易」而言,「開發人員」(而非 Google) 是「開發人員產品」的供應商,對「開發人員產品」(包括適用法律的任何法定保證) 和「外部交易」處理作業全權負責。

(c) 根據「本條款」第 5 節 (稅金) 的規定,在使用者完成交易前,以清楚易懂的用語和醒目的方式告知使用者:凡是「外部交易」產生的交易稅金、加值稅/商品及服務稅或類似稅金,均由「開發人員」自行負責繳納。

開發人員應自行負責向使用者提供外部交易的支援服務,以及處理與外部交易或所售任何開發人員產品相關的任何申訴;Google 對此概不負責。

2.3 Google 的角色。Google 並非外部交易的代理人或收單商家,不會介入開發人員產品或相關服務的供應過程。此外,Google 不會向使用者收取或處理外部交易的付款,也不會授權收費,或為這類外部交易制定任何附加條款及細則。

2.4 使用者授權協議。儘管有 DDA 第 5.3 節的規定,若開發人員針對外部交易另外提供一份獨立的使用者授權協議,用以規範使用者對開發人員產品的權利,那麼就使用者對開發人員產品的權利而言,使用者授權協議將取代 DDA 和本條款。

2.5 促銷活動。DDA 第 7.1 節不適用於透過外部連結購買的產品。

3. 開發人員義務

3.1 開發人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a) 遵守外部優惠計畫頁面所列規定 (Google 可能不時更新)。

(b) 支付「外部交易」的服務費,計算方式如下:

(i) 初始獲客費用:首次「外部交易」的 2 年內,自動續訂型訂閱項目的費率為 5%,其他應用程式內數位功能和服務優惠則為 10%。

(ii) 持續性服務費用:首次外部交易的 2 年內,自動續訂型訂閱項目的費率為 7%,其他應用程式內數位功能和服務優惠則為 17%。前 2 年過後,如果「開發人員」取得使用者同意,且使用者選擇停止接收 Play 服務,「開發人員」可選擇停止接收 Play 服務,並不再支付持續性服務費用。

3.2 報表。開發人員應向 Google 回報每筆外部交易,如這篇文章所述。

4. 付費條件

4.1 開立帳單。Google 會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在每月結束後的 15 天內,向開發人員開立該月所有服務費和稅金的帳單。

4.2 付款方式。開發人員須使用 Google 為此類開發人員核准的付款方式 (Google 可不時修改),以帳單上註明的幣別在付款截止日前支付所有與外部交易相關的服務費和稅金。

4.3 付款爭議與退款。任何付款爭議均須於「付款截止日」之前提出。如果雙方確認特定的帳單錯誤應歸責於 Google,Google 將開立後續更正的應付憑據。如需退款給開發人員,相應款項會以抵免額的形式發放。

4.4 欠款及抵銷。如開發人員逾期付款,則自付款截止日起至款項繳清為止,須額外支付每個月 1% 的利息 (或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以較低者為準)。「開發人員」須負擔 Google 收取此類欠款金額時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 (包括律師費用)。此外,除了《DDA》中所述的 Google 權利外,如果「開發人員」未能向 Google 支付根據「本條款」應繳納的任何款項,Google 有權以此金額抵銷根據與「開發人員」簽訂的任何其他合約應支付給「開發人員」的任何其他款項。

5. 稅金

5.1 外部交易的稅金。除了滿足特定條件的外部交易外 (具體可參閱 https://support.google.com/googleplay/android-developer/answer/138000,Google 可能會不時更新),開發人員必須負責處理外部交易的稅金相關事宜,包括:

(a) 確定「外部交易」是否需要納稅。

(b) 按照適用費率收取「稅金」。

(c) 將「稅金」轉匯至相關稅務機關。

(d) 負責支付因「外部交易」產生的任何適用「稅金」。

(e) 向使用者、Google 或相關稅務機關提供任何必要文件。

如果 Google 確定自身有義務收取或繳納「外部交易」衍生的任何「稅金」,則會另外向「開發人員」收取這些「稅金」(以及確定這些「稅金」時所需的任何資訊),「開發人員」則須依據「本條款」第 4 節 (「付費條件」) 的規定將此類「稅金」繳納給 Google。如果適用法律要求 Google 以電子商務業者的身分預扣及支付任何「稅金」,則除了服務費之外,Google 還會向「開發人員」收取此類「稅金」。如果開發人員未應 Google 要求提供適用稅務文件、證明或資訊,Google 將無法遵循其繳稅義務,開發人員須負責支付與外部交易相關的所有稅金。

5.2 服務費稅金開發人員根據本條款向 Google 支付的所有款項均不含稅金。「開發人員」須負責支付「外部交易」相關服務費所產生的「稅金」。如果 Google 有義務就開發人員支付給 Google 的款項收取或支付任何稅金,則會另外向開發人員開立稅金的帳單,開發人員將向 Google 支付此類稅金。如果適用法律規定,根據本條款應向 Google 支付的任何款項需要扣除稅金或應支付稅金,那麼開發人員必須:

(a) 視需要額外支付這些款項,確保 Google 收到的淨額等於根據本條款應獲得的全額 (沒有任何扣減或預扣款項)。

(b) 完成此類扣款。

(c) 在適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相關政府稅務機關支付此類「稅金」。

(d) 向 Google 提供 Google 就此類匯款合理要求的文件。

5.3 稅務文件和聲明。開發人員應及時按照 Google 的要求,提供任何適用的稅務文件、證明或資訊。為協助 Google 遵守印度電子商務扣繳稅額規定,印度「開發人員」應按照 Google 的要求提供交易資訊。「開發人員」在此聲明及擔保,「開發人員」在任何「外部交易」中均未做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或受託人,並同意在任何此類代理或委託生效前,提前至少 90 天向 Google 提供書面通知。除非「開發人員」是以美國或新加坡居民的身分繳納所得稅,否則「開發人員」在此聲明及擔保,「開發人員」透過自身「產品」提供給使用者的任何服務均不在美國或新加坡境內提供,而且「開發人員」同意,若要在美國或新加坡境內提供此類服務,將提前至少 90 天向 Google 提供書面通知。有關代理關係或服務地區異動的書面通知,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寄至 play-tax-notices@google.com。

5.4 稅金賠償。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開發人員同意就下列事項引致或衍生的任何請求、法律行動、法律告訴或訴訟程序,以及任何損失、稅金、賠償責任、利息、罰金或罰款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為 Google、其關係企業和相關董事、主管人員、員工和代理人辯護與賠償,使其不致遭受損害:(a) 開發人員未揭露、錯誤申報或延誤提供 Google 所要求的聲明或資訊,或 (b) 開發人員不當調整會影響稅金的設定或分類。

6. 聲明及擔保

6.1 開發人員聲明及擔保,根據本條款提供給 Google 的所有資訊,包括外部優惠計畫的聲明表單 (如本文第 3.1(b) 節所述) 及報表中的內容,均真實正確、符合時效性且完整有依據。只要開發人員仍受本條款約束,就應滿足上述條件。

6.2 開發人員聲明及擔保,對於開發人員向使用者提供外部連結而產生的任何事宜,開發人員從今往後會全權負責在全球範圍內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義務,包括做為外部交易收單商家應履行的合規義務。

7. 稽核

7.1 在本條款有效期間與之後的一年內,針對開發人員依本條款應支付的外部交易相關服務費和稅金,Google 可檢查及稽核開發人員的帳冊和記錄,以核實此類付款的準確性。為滿足稽核要求,開發人員必須在收到要求後的 30 天內:

(a) 向 Google 提供「開發人員」根據國際認證標準 SSAE18/ISAE3402 執行控制的最新獨立第三方評估副本,即 SOC 1 第 II 類報告 (或後續報告)。

(b) 允許進行稽核。如果開發人員選擇接受稽核,則該稽核必須:(i) 在雙方同意的時間進行,而且時間應選在開發人員的正常工作時間內;(ii) 在任一連續十二 (12) 個月內不得超過 1 次;且 (iii) 僅涵蓋自上次 Google 執行稽核以來產生的對帳單 (如果有)。

7.2 Google 將自行負擔進行任何稽核的全額費用;但如果稽核結果指出開發人員少向 Google 支付超過 5% 的服務費,開發人員將必須向 Google 補償稽核費用。

8. 期限、終止與取消資格

8.1 本條款效力將持續至終止為止。

8.2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Google 可透過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條款;或依適用法律規定,提前 30 天透過書面通知終止本條款:

(a) 開發人員違反本條款或 DDA 的規定。

(b) 法律規定 Google 終止「本條款」。

(c) 開發人員不再具有授權開發人員的身分、不再具備遵循 DDA 或 Google 所制定相關政策的良好記錄,或遭到禁止使用 Android 軟體。

8.3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Google 可基於任何其他原因提前 30 天透過書面通知終止本條款。

8.4 如果開發人員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Google 可能會採取違規處置流程一文所述的任何措施 (全文請見:https://support.google.com/googleplay/android-developer/answer/9899234)。

8.5 Google 有權扣留及/或追回開發人員違反本條款時獲得的款項。

8.6 開發人員可在以下頁面向 Google 發出書面通知來終止本條款,並停止參與外部優惠計畫:https://support.google.com/googleplay/android-developer/contact/alternative_billing_external_offers_q

9. 責任限制及賠償

9.1 對於因開發人員使用外部連結而引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請求 (包括任何涉及外部連結的未經授權交易),Google 不承擔任何責任。

9.2 對於因開發人員參與外部優惠計畫而產生的第三方法律或法規訴訟,開發人員將為 Google、其關係企業、董事、主管人員和員工進行辯護與提供賠償。

10. 條款變更

10.1 Google 可隨時變更本條款的內容,但須通知開發人員並提供拒絕接受這類變更的機會。開發人員應定期查看本條款,並確認是否有任何修訂通知。「本條款」之變更不可溯及既往;且將在下列情況中生效 (視同「開發人員」已接受變更內容):

(a) 如果「開發人員」在修訂通知發布後才成為「開發人員」,修訂後的條款會立即生效。

(b) 如果開發人員在修訂通知發布前已成為開發人員,則修訂後的條款將於通知中指定的日期生效。變更生效日期至少會比修訂通知張貼日期晚 30 天 (惟法律規定的變更會立即生效)。

10.2 如果開發人員不同意本條款的修訂內容,唯一可採用的專屬救濟方式是停止參與外部優惠計畫。開發人員同意,如果繼續參與適用地區的外部優惠計畫,即表示開發人員已接受本條款,並同意遵守本條款規定。

11. 一般法律條款

11.1 因本條款和開發人員與 Google 基於本條款所產生的關係,而引致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請求,均應透過 DDA 中列出的準據法和管轄區進行裁決。

11.2 本條款、DDA 及與之相關的政策,構成開發人員與 Google 之間的完整法律協議,規範開發人員參與外部優惠計畫的行為。本條款只有英文版具約束效力,如有其他語言的翻譯版本,皆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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