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功能可讓您重複使用其他廣告客戶或帳戶的現有目標對象名單,以指定廣告的放送對象。
您名單的共用對象將無法編輯名單。您可以看到目前將該名單指定為目標的廣告客戶,但如果這些廣告客戶不在您的帳戶內,您將無法看到他們指定為目標的廣告。
如果您正在查看他人與您共用的名單,名單的詳細資訊頁面頂端會出現一則訊息,說明您無法編輯這份名單。
與自己 Campaign Manager 360 帳戶中的廣告客戶共用與整個帳戶共用
如果您有權管理目標對象,可以與自己的整個 Campaign Manager 360 帳戶共用目標對象。請在新目標對象或現有目標對象頁面中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 展開「允許指定這份名單的帳戶」部分。
- 按一下「新增帳戶」。
- 選取要共用目標對象的帳戶,然後按一下「完成」。
- 畫面上會隨即顯示訊息,說明您將與整個帳戶共用目標對象。如要繼續操作,請依序按一下「啟用名單共用權限」和「儲存」。
與其他廣告客戶共用
您可以與帳戶中的其他廣告客戶共用名單。當其他廣告客戶指定共用名單為目標時,他們將無法編輯名單,但可以查看該名單的成效資料。
如果您想要與其他廣告客戶共用目標對象,請前往名單網頁的「允許指定這個名單的廣告客戶」部分,按一下「新增廣告客戶」,然後選取該名單的共用對象 (包括帳戶和廣告客戶),最後按一下「儲存」即可。
撤銷共用權限
當您決定要撤銷廣告客戶或帳戶的權限,防止對方指定您的某個名單為目標時,請前往名單頁面,選取您想要移除的廣告客戶或帳戶,然後按一下 [撤銷],最後按一下 [儲存] 即可。
如果您取消某個名單的共用功能,這個動作會停用所有指定該名單為目標的廣告。因此,建議您在撤銷共用權限前先通知廣告客戶,讓對方能夠根據狀況編輯自己的指定運算式。
如果 Floodlight 設定與 Display & Video 360 同步
凡是透過 Campaign Manager 360 Floodlight 設定建立的目標對象,都會自動與已同步的 Display & Video 360 廣告客戶共用。
限制
- 目標對象必須隸屬於已同步的廣告客戶,才能與 Display & Video 360 共用。
- 假如您與其他 Floodlight 設定的整個帳戶共用目標對象,該目標對象不會與已同步的 Display & Video 360 廣告客戶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