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集成 IAB TCF v2.0

Google 将在 Ad Manager、AdMob 和 AdSense 中支持 IAB TCF v2.0。对于实时出价 (RTB) 买方(包括 Authorized Buyers 买方以及公开出价广告联盟和广告交易平台),此集成会影响这些买方在以下方面的资格:接收出价请求、赢得竞价以及接收针对 Cookie 匹配请求的响应。

谁会受到影响?

所有 Authorized Buyers 买方以及公开出价广告交易平台和广告联盟都会受到此集成的影响,无论其是否已注册 TCF v2.0。

背景信息

正如我们在 2019 年 8 月所通知的那样,Google 的互操作性指南旨在体现 Google 现行的政策要求,特别是 Google 的《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政策》中的要求,以及关于禁止通过数字“指纹”识别身份的政策中规定的要求,例如我们的“第三方广告投放要求”中包含的要求。Google 的政策仍然适用,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会比 TCF v2.0 的限制更严格。

实施 IAB TCF v2.0 涉及多种复杂的情况,具体取决于:

  • 供应商注册 IAB TCF v2.0 的方式
  • 发布商设置
  • 用户意见征求情况

下表列出了供应商在针对“全球供应商列表”相关用途进行注册时可用的选项。如需详细了解这些用途,请3参阅 IAB 透明度和用户意见征求框架 v2.0

用途 供应商注册选项(示例如下)
在设备上存储和/或访问信息(用途 1)
  • 将征得用户同意作为唯一法律依据
  • 未使用

用途 2⇒10
  • 将征得用户同意作为唯一法律依据
  • 将合法权益作为唯一法律依据
  • 将征得用户同意或合法权益作为法律依据: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
    • 默认为合法权益
  • 未使用

特殊用途声明
  • 合法权益

功能声明
特殊功能声明

灵活注册

如果供应商选择按照“将征得用户同意或合法权益作为法律依据(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将征得用户同意或合法权益作为法律依据(默认为合法利益)”进行灵活注册,那么在对待相应供应商方面,发布商有以下选项可供选择:

  1. 遵从默认设置
  2. 指定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3. 指定必须依据“合法权益”

无论供应商选择如何注册,也无论发布商选择如何对待相应注册,对于特定用途(详见下文),Google 都要求所有供应商将征得用户同意作为唯一有效法律依据。在查看出价响应资格部分时,请务必注意这一点。

未知网域

Google 会在广告素材的网域层级验证是否遵循了政策并征得了用户同意。如果没有网域信息,Google 就无法确认是否已征得用户同意,并且我们可能会屏蔽包含“未知”网域的广告素材,或包含无法识别的供应商(未显示在针对欧洲经济区或英国的 Google 广告技术提供商列表中)的广告素材。

广告技术提供商可以根据认证流程指南向 Google 注册,或请求更新其现有注册并将新的网域和子网域添加到该现有注册。

有哪些变化?

对于集成了 TCF v2.0 的发布商,在 IAB 从 TCF v1.1 全面改用 v2.0 后,我们将开始读取和传递所有广告请求的 TC 字符串。在改用日期之前,由于 Google 和发布商开始对 TCFv2.0 进行 Beta 版测试,因此某些出价请求可能会包含 TC 字符串。Google 将使用广告请求中传递的 TC 字符串,并对其进行解析,以确定对于哪些用例以及对于哪些合作伙伴来说,处理个人数据存在适当的法律依据。进行此集成之后,注册 IAB TCF v2.0 的供应商要想继续收到出价请求、赢得竞价或使用 Cookie 匹配服务,将需要确保针对相关用途征得用户同意或拥有合法权益,如下面每种用例的相关部分所述。

出价方和广告交易平台无论本身是否已注册 TCF v2.0,都必须使用、解析并正确应用 TC 字符串中传达的用户意见征求偏好设置,以便确定如何对出价请求做出适当响应,以及何时使用 Cookie 匹配服务。

注意:对于未实施 TCF v2.0 的发布商,我们将继续使用本文中介绍的现行 GDPR 解决方案。

摘要

根据我们的欧盟地区用户意见征求政策规定,Google 要求出价方必须针对用途 1、3 4 征得用户同意 - 如果任何供应商已根据灵活法律依据针对这些用途进行注册,则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对于用途 1、3 和 4,无论是何种用例(出价请求接收资格、出价响应资格、Cookie 匹配服务使用资格以及广告素材中的供应商像素),也无论是否已获得用户许可,都不允许使用任何其他法律依据。

对出价请求接收资格的影响

请注意,如果 TC 字符串表明用户尚未针对用途 1、3 和 4 给予同意,那么除非符合豁免规定,否则无论您是否已注册,Google 都不会将出价请求传递给您的出价方。这与我们目前针对 RTB 处理非个性化广告的方式一致。了解详情

要想让已注册 TCF v2.0 的出价方有资格收到出价请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您注册 TCF v2.0 后,我们将通过此表单提供您的 IAB 全球供应商列表 ID。

买方类型 条件(在指定情况下必须满足所有条件)
Authorized Buyers、公开出价广告联盟
  1. 已针对用途 1、3 和 4 进行注册,并且选择的都是以“征得用户同意”或“灵活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作为法律依据
  2. 用户已针对用途 1、3 和 4 给予同意
公开出价广告交易平台
  1. 已针对用途 1 进行注册,并且选择的是以“征得用户同意”作为法律依据
  2. 已针对用途 3 和 4 进行注册,并且选择的是以“征得用户同意”“灵活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或“未使用”作为法律依据,而非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依据
  3. 用户已针对用途 1(以及用途 3 和 4,如果广告交易平台已注册,并且选择的是以“征得用户同意”或“灵活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作为法律依据)给予同意

 即使满足上述条件,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买方仍没有资格 接收出价请求:

买方类型 条件
Authorized Buyers 或公开出价(广告交易平台和广告联盟)
  1. 已针对特殊功能 2(“主动扫描设备特征进行身份识别”)进行注册,并且用户已针对特殊功能 2 给予同意(参见下面的备注*)

1 如需关于这些用途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IAB Europe 的《透明度和用户意见征求框架政策》

*注意:如果买方已针对特殊功能 2 进行注册,并且用户未针对特殊功能 2 给予同意,将不会导致买方没有资格收到出价请求(假设需要满足所有其他资格条件)。这是因为使用主动数字“指纹”识别技术不会获得 TC 字符串的授权。我们的政策禁止使用主动数字“指纹”识别技术,除非是出于特殊用途 1(确保安全、预防欺诈和进行调试)。

对出价响应(即出价响应中返回的广告素材和供应商像素)的影响

  • Ad Manager 会仅向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征得用户同意的出价方传递出价请求中的 TC 字符串。除了上述针对公开出价广告交易平台的“未使用”用例之外,如果用户未给予同意,我们根本不会发送出价请求。
  • 在确定允许哪些供应商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时,买方必须遵从用户的选择(TC 字符串中所传达的选择),并遵守适用的 Google 政策和 TCF 政策。这包括买方在确定要返回哪些广告素材时。
  • 公开出价广告交易平台必须将 TC 字符串传递给符合条件的出价方,并确保这些出价方返回的广告素材不包含违反 Google 政策要求和 TCF v2.0 集成指南的供应商

为了协助出价方遵守用户意见征求偏好设置,我们将添加一个(一些)新字段,用于在出价请求中传达 IAB 的 TC 字符串:

  • User.ext.consent(对于 OpenRTB,依据 IAB 标准,详情见下文);
  • AdSlot.ConsentedProvidersSettings.tcf_consent_string(对于 Google 协议/AdX 协议)

我们将继续使用现有字段指明 GDPR 是否适用。

为了确保广告素材有资格投放,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个供应商都需要针对至少一种用途向 IAB 注册
  2. 对于用途 3 和 4,每个供应商都必须通过以下 4 种方式之一获得用户同意:
    注意:如果供应商选择按照“未使用”针对用途 3 和 4 进行注册,则无需针对这些用途征得用户同意。
    1. 供应商已按照“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2.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灵活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发布商遵从默认设置,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3.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灵活 - 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并且发布商已指定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4.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灵活 - 默认为合法权益”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并且发布商已指定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注意:如果供应商已针对主动扫描设备特征进行身份识别(特殊功能 2)进行注册,那么只有在用户选择启用特殊功能 2 时,任何使用该供应商的广告素材才符合投放条件。

如果用户已选择使用特殊功能 2,且发布商与已针对特殊功能 2 进行注册的供应商合作,则适用为期 90 天的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如果 TC 字符串表明用户已选择使用特殊功能 2,则无论每个供应商是否均已针对特殊功能 2 完成了注册,Google 都将与所有供应商合作。

对 Cookie 匹配服务使用资格的影响

Google 将同时支持 &gdpr&gdpr_consent 参数,以针对入站和出站 Cookie 同步请求来传递 TCF v2.0 意见征求信息。(这些参数是可选的)。

如果 Cookie 匹配请求中存在 &gdpr&gdpr_consent 参数,那么只有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Google 才会将 Cookie 与第三方供应商请求同步:

  • Google 同意:
    • 在设备上存储和/或访问信息(用途 1);
    • 创建个性化广告资料(用途 3);
    • 选择个性化广告(用途 4)
  • 已确立合法权益,以便 Google:
    • 选择基本广告(用途 2);
    • 衡量广告效果(用途 7);和
    • 开发和改进产品(用途 10)
  • 供应商必须已按照“征得用户同意”针对用途 1 进行注册,并且用户必须已为该供应商给予同意。
  • 对于用途 3 和 4,每个供应商都必须通过以下 4 种方式之一获得用户同意:
    • 供应商已按照“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发布商遵从默认设,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默认为征得用户同意”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发布商已指定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 或者供应商已按照“默认为合法权益”针对该用途进行注册,发布商已指定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并且用户已给予同意
      注意:如果供应商选择按照“未使用”针对用途 3 和 4 进行注册,则无需针对这些用途征得用户同意。

即使满足上述条件,但如果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供应商仍不符合 Cookie 匹配同步的条件:

  1. 供应商仅已按照“合法权益”针对用途 3 进行注册
  2. 供应商仅已按照“合法权益”针对用途 4 进行注册
  3. 用户已针对主动扫描设备特征进行身份识别(特殊功能 2)为供应商给予同意,并且相应供应商已针对特殊功能 2 进行注册(参见下面的备注*)

*注意:如果供应商已针对主动扫描设备特征进行身份识别(特殊功能 2)进行注册,那么只有在用户针对特殊功能 2 给予同意时,任何使用该供应商的广告素材才符合 Cookie 匹配的条件。

系统将如何传递 TC 字符串?

在出价请求中

  • 对于 OpenRTB:我们将在出价请求中添加一个称为 User.ext.consent 的新字段(由 IAB 提议并标准化),该字段中将包含 TC 字符串;我们将继续填充 Regs.ext.gdpr 字段来指明 GDPR 是否适用于相应请求。
  • 对于 Google 协议:包含 TC 字符串的字段将为 AdSlot.ConsentedProvidersSettings.tcf_consent_string;我们将继续填充 regs_gdpr 来指明 GDPR 是否适用于相应请求。

在 Cookie 匹配网址中

Cookie 匹配服务用户可以将“&gdpr”和“&gdpr_consent”参数添加到 Cookie 匹配请求(如果是他们发起的请求)或响应(如果是 Google 发起的请求)中,并使用 TC 字符串填充“&gdpr_consent”。

Google 将解析该字符串,以确定用户是否已给予适当同意,并相应地做出响应。

更多意见征求方式

Google 制定了一项临时技术规范(称为“更多意见征求方式”),该规范只能与 IAB Europe 的《透明度和用户意见征求框架 (TCF) v2.0》一起使用,旨在为尚未注册加入“IAB Europe 全球供应商列表”(GVL) 的供应商提供权宜之计。通过遵循该规范,发布商、用户意见征求管理服务提供商 (CMP) 和合作伙伴可在实施 TCF v2.0 的同时,针对那些尚未注册加入“IAB Europe 全球供应商列表”但已包含在 Google 广告技术提供商 (ATP) 列表中的公司收集尽可能多的额外用户意见。

如果发布商不仅要实施 TCF v2.0,而且还要针对未就 TCF v2.0 注册加入 IAB GVL 的“其他提供商”征求用户意见,Google 将执行以下操作:

  • 按上述说明发送 TC 字符串
  • 使用现有字段在 TCF v2.0 的扩展中发送其他的非 TCF 供应商 ID:
    • User.ext.ConsentedProvidersSettings.consented_providers(对于 OpenRTB);AdSlot.ConsentedProvidersSettings.consented_providers(对于 Google 协议/AdX 协议)。
  • “consented_providers”字段将仅包含其他非 TCF 提供商,所有 TCF 供应商都将通过 TC 字符串发送

注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Google 将使用“consented_providers”字段来指明已征得用户同意的供应商:

  1. 对于未实施 TCF v2.0 的发布商,我们将继续使用本文中介绍的现行 GDPR 解决方案。
  2. 对于已实施 TCF v2.0,但已针对非 TFC 供应商征得用户同意的发布商,我们将遵循上述方式(更多意见征求方式)。

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 Google 的更多意见征求方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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