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廣告與成效評估產品中有許多合約、服務條款及政策提到「個人識別資訊」(亦稱 PII)。這與《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 稱為「個人資料」的資料不同。
請注意,排除在 Google 對於 PII 解釋之外的資料,仍有可能屬於受 GDPR 規範的個人資料;或屬於為美國適用州民確立各項權利的法律的個人資訊,因而需要遵守法律規定。
本文說明如果您現有的合約或適用產品的服務條款/政策中未定義 PII 時,Google 將如何詮釋「PII」一詞。這麼做是為了盡量減少客戶的疑慮,並區別 PII 與受 GDPR、《加州隱私權法案》(CPRA) 及其他隱私權法律規範的個人資料或個人資訊這類概念有何不同。
Google 如何定義 PII
凡是可用以直接識別、聯絡任何使用者,或精確定位個人位置的資訊,Google 都將其視為 PII。這類資訊包括:
- 電子郵件地址
- 郵寄地址
- 電話號碼
- 精確位置 (例如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GPS) 座標,請參閱下方附註)
- 全名或使用者名稱
舉例來說,假如您的身分是發佈商且合約禁止您將 PII 傳送給 Google,您網站上會顯示 Google 廣告的網頁網址就不得包含電子郵件地址,因為這些網址會在出現任何廣告請求時一併傳送給 Google。長久以來,Google 一直都以此方式定義 PII 禁止事項。
Google 定義 PII 時排除的項目,例如:
- 匿名的 Cookie ID
- 匿名的廣告 ID
- IP 位址
- 其他匿名的使用者 ID
舉例說明,如果系統隨同廣告請求一併傳送 IP 位址 (因為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大部分的廣告請求都會發生這種情況),則這類資訊傳輸並不違反任何禁止將 PII 傳送給 Google 的規定。
請注意,排除在 Google 對於 PII 解釋之外的資料,仍有可能屬於受 GDPR 和其他隱私權法律規範的個人資料或個人資訊。本文內容不會影響與受上述法律規範之個人資料或個人資訊相關的任何合約條款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