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選舉廣告政策更新 (2019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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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將在 2019 年 11 月更新美國選舉廣告的定義,納入下列廣告:

  • 現任州級公職人員或候選人,例如州長、國務卿或州議會議員
  • 聯邦或州級政黨
  • 在所屬州有資格進行投票的州級投票議案、倡議或公民議案

此外,根據加州政府法 § 84504.6 (2018) 的規定,加州委員會必須先向線上平台發出明確通知,才能購買「線上平台揭露廣告」。在這種情況下,加州委員會必須驗證帳戶,並提交其他與他們相關的資訊,以便用於 Google 資訊公開報告的「政治廣告」部分,以及廣告內揭露聲明。

自 2019 年 11 月 18 日起,所有廣告客戶都可以向州選舉註冊資訊理事會申請驗證,加州委員會則可完成快速通知程序。如果廣告客戶想要在這一天以前申請驗證,可以使用我們現有的政治驗證表單和 FEC ID 或 EIN。本政策將於 2019 年 12 月 3 日起開始強制執行。

Google 對華盛頓、馬里蘭、紐澤西、內華達和紐約的州和地方選舉廣告設有限制。此外,我們將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更新部分上述限制。

(發布日期:2019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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