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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列舉幾種廣告應該避免的狀況。瞭解違反 Google 政策的後果。
版權內容
未經授權即擷取、複製或提供使用者存取受版權保護內容的網站或軟體
範例:允許未經授權即串流播放、分享、複製或下載以下內容的網站、軟體或工具列:語音導覽、電子書、動畫、遊戲、電影、mp3 鈴聲、音樂、軟體、電視節目,以及獨立藝人、唱片公司或其他內容創作者的作品
協助他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離線散佈版權內容的網站或應用程式
範例: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散佈具有版權的實體 CD、DVD 或軟體的網站
修正方式:版權內容
從受版權保護的素材中移除數位版權管理 (DRM) 技術,或以其他方式規避版權的軟體、網站或工具 (無論原定用途合法與否)
範例:移除或規避音訊、影片、電子書或軟體上的 DRM 技術,提供版權內容存取途徑的產品或服務 (像是藍光或 DVD 擷取、燒錄和轉檔工具)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DMCA) 申訴
如果 Google 收到有關廣告內容或實際連結網址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DMCA) 申訴,就會拒登該廣告。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DMCA) 申訴的流程說明什麼是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是美國在 1998 年 10 月通過的版權法,相關詳情請參閱 http://www.copyright.gov/legislation/dmca.pdf 的內容。
什麼是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通知?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通知是指版權所有人根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通知後取下」(notice-and-take-down) 程序,對侵犯版權行為所提出的申訴。根據 Google 的政策,我們會調查這類版權侵犯申訴。
誰可以提出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通知?
只有版權所有人或其授權代表,才能提出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侵權通知。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通知長什麼樣子?
請參閱這裡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通知範例 。
如果廣告因為違反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而遭到拒登,我可以重新提交廣告嗎?
若要將廣告重新送交核准,您必須遵照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的所有規定提出抗辯通知。如果想這麼做,請填寫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抗辯通知表單 。
請注意,如果您明顯捏造事實,聲稱某內容或活動並未侵犯他人版權,您必須為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包含相關費用及律師費)。要是不確定某線上內容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版權,建議您先與律師聯絡。如果您沒有提出有效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抗辨通知就重新提交廣告,您的帳戶可能因為違反 Google 的重複侵權政策而被終止。
要是版權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中,Google 會拒登我的廣告嗎?
如果您提出了有效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抗辨通知,但聲稱擁有相關內容版權的一方對您提出法律訴訟,那麼當法院發出判決對您有利的命令後,Google 才會重新核准您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