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更新(2023 年 1 月)

Google 提供帮助中心内容的翻译版本,但我们政策的内容不会因此而改变。英语版是我们在执行政策时所依据的官方语言版本。要查看本文的其他语言版本,请使用页面底部的语言下拉列表。

Google 将于 2023 年 1 月更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政策,就宣传复合型投机性金融产品的广告明确界定范畴并阐明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起,对于面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提供复合型投机性金融产品(差价合约、滚动式即期外汇、金融点差交易及同类产品)的广告客户,如果符合下列要求并已获得 Google 认证,则可在广告中宣传此类产品和服务。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差价合约、滚动式即期外汇)

  • 只要复合型投机性金融产品的经纪商已获得以下监管机构的许可,Google 就允许其面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投放广告来宣传这类产品:证券和商品管理局 (SCA)、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IFC) 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 (ADGM) 的金融服务监管局 (FSRA)。同时,广告客户还必须满足当地的其他法律要求,包括遵守杠杆上限和风险警示方面的相关规定。
  • 广告客户还必须经过 Google 认证。

违反此政策不会导致帐号立即被中止,我们至少会提前 7 天发出警告。

(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该内容对您有帮助吗?

您有什么改进建议?
true
搜索
清除搜索内容
关闭搜索框
主菜单
6329412114518174580
true
搜索支持中心
true
true
true
true
true
73067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