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前往改良版「我的 AdMob 頁面」,取得專屬最佳化提示、掌握帳戶健全度,以及完成必要設定。

政策

Google 發布商政策

(2022 年 3 月 23 日) 由於烏克蘭境內發生戰爭,我們將暫停內容涉及消費、無視或縱容衝突的廣告。

(2022 年 3 月 10 日) 由於俄羅斯的 Google 廣告系統最近已經暫停運作,我們將暫停在 AdSense、AdMob 和 Google Ad Manager 上新建俄羅斯帳戶的功能。此外,我們也將暫停俄羅斯廣告客戶在全球各地 Google 資源和聯播網上放送的廣告。

(2022 年 3 月 3 日) 由於烏克蘭境內戰火尚未平息,我們將暫時停止向俄羅斯境內的使用者放送廣告。

(2022 年 2 月 26 日) 由於烏克蘭戰爭,俄羅斯聯邦的國家資助媒體暫時無法透過 Google 營利。

我們會持續主動監控情勢,並視需要進行調整。

我們目前正在遷移及整併所有的 Google 發布商政策和 Google 發布商限制。日後這些內容都將存放在新版發布商政策說明中心,但您目前仍然可以在 AdMobAdSenseAd Manager 說明中心查看所有的政策。

使用 Google 廣告程式碼透過內容營利時,您必須遵守以下政策。如果違反這些政策,可能會導致 Google 禁止廣告在您的內容中放送,或是停權/終止帳戶。

除了這些政策以外,您在使用 Google 發布商產品時,亦須遵守所有其他適用政策。

Google 藉由以下兩種方法致力維持網路的免費與開放:一是協助發布商靠自家內容營利,二是協助廣告客戶觸及潛在顧客,向他們宣傳切身相關的實用產品與服務。為了維護廣告生態系統的公信力,我們必須針對營利內容設立一些限制。

Google 發布商政策分為下列類別:

如要進一步瞭解常用的政策字詞及所代表的意義,請參閱詞彙表

內容政策

違法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違法、宣傳非法活動或侵犯他人法律權利的內容。

 進一步瞭解違法內容

侵犯智慧財產權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侵犯版權。Google 政策規定,如果有人依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提出侵權通知,我們必須做出回應。您可使用這份表單提出回復通知。
  • 銷售或促銷仿冒商品。仿冒商品帶有與正版商標一模一樣或難以區別的商標或標誌。這類商品會仿製正版產品的品牌特徵,讓消費者誤信仿冒品就是如假包換的正版產品。

進一步瞭解侵犯智慧財產權

危險或貶抑他人的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根據種族、族裔、宗教、身心障礙、年齡、國籍、退伍軍人身分、性傾向、性別、性別認同或其他與系統性歧視/邊緣化相關的特質,煽動/鼓吹對個人或群體的仇恨、歧視或貶損。

    示例:宣傳仇恨團體或其相關事物;煽惑他人相信某人或某團體無人性、較低等或應該受到仇視

  • 騷擾、恐嚇或霸凌個人或群體。

    示例:明確針對某人施暴或騷擾;暗示某不幸事件其實並未發生,或受害者/家屬只是在演戲或共謀掩飾真相

  • 威脅或鼓吹對自身或他人造成身體或精神傷害。

    示例:鼓吹自殺、厭食或其他自殘行為的內容;威脅某人生命安全或煽動攻擊他人的內容;宣傳、讚揚或漠視對他人施暴的內容;恐怖組織或跨國販毒集團製作的內容,以及支持這類組織的內容,或是恐怖組織或跨國販毒集團用於宣傳恐怖行動的內容,包含招募成員及慶祝攻擊等行為

  • 以敲詐手法勒索他人。

    示例:剝削性移除;色情報復;其他各式勒索

進一步瞭解危險和貶抑他人的內容

虐待動物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宣傳對動物施以殘忍行為或無端施虐的內容。

    示例:提倡以娛樂為目的而殘忍對待動物,例如鬥雞或鬥狗

  • 宣傳以瀕危或保育類物種為原料的產品。

    示例:販售老虎、魚翅、象牙、虎皮、犀牛角、海豚油等

進一步瞭解虐待動物

陳述不實的內容

不實陳述或行為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對發布商、內容創作者、內容用途或內容本身有不實陳述、誤導之虞,或是刻意隱瞞。
  • 不實暗示與其他個人、機構組織、產品或服務有聯盟關係或受其推薦。

    示例:冒充 Google 產品;濫用公司標誌

 進一步瞭解不實陳述或行為

不可靠的有害聲明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做出明顯不實且可能大幅減損選舉或民主程序參與度或信任度的聲明。

    示例:與公開投票程序、政治候選人年齡/出生地資格、選舉結果或參與人口資料相關,但與政府官方記錄不符的資訊

  • 宣傳有害的健康聲明,或是與目前重大衛生緊急狀況有關,且違反具權威性科學共識。

    示例:提倡拒打疫苗、否認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 (AIDS) 或 COVID-19 等疾病的存在、同性戀轉換療法

  • 違反具權威性科學共識的氣候變遷。

 進一步瞭解不可靠的有害聲明

欺騙行為

這類不允許的行為包括:

  • 引誘使用者與偽造或來歷不明的捏造內容互動。
  • 試圖竊取個人資訊或誘騙使用者提供個人資訊

    示例:社交工程 (例如網路詐騙)

  • 藉由虛假、不實或有欺騙意圖的聲明來宣傳內容、商品或服務。

    示例:「快速致富」騙局

  • 在廣告內容涉及政治、社會議題或公眾議題的情況下,與其他網站或帳戶合作和隱瞞/不實陳述您的身分或其他與身分相關的詳細資料。

  • 向您所在國家/地區以外的使用者顯示政治、社會議題或公眾議題相關內容,卻謊報/隱瞞自身國籍或其他與自身相關的具體詳細資訊。

 進一步瞭解欺騙行為

經過操弄的媒體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以經過操弄的政治、社會議題或公眾議題相關媒體內容來欺騙使用者。

進一步瞭解經過操弄的媒體內容

助長欺騙行為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協助使用者誤導他人。

    例如:偽造文書 (如護照、文憑或證書);銷售或散布學期報告、代寫報告或代考服務;藥檢作弊相關資訊或產品

  • 宣傳任何形式的駭客或破解行為,以及/或是提供指示、設備或軟體,協助使用者竄改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裝置、軟體、伺服器或網站。

    示例:協助使用者非法使用行動電話/其他通訊方式或內容傳輸系統/裝置的網頁或產品;用於規避數位版權管理技術等版權保護措施的產品或服務;用來非法破解有線電視或衛星電視訊號以獲得免費服務的產品;協助或讓使用者未經內容供應者同意即下載串流影片的網頁

  • 讓使用者能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跟蹤/監視他人或其活動的內容,或宣傳能讓使用者進行這類行為的產品和服務。

    示例:用於監視親密伴侶的間諜軟體和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用來監控簡訊、通話或瀏覽記錄的間諜軟體/惡意軟體;以在未經他人同意情況下監視或追蹤他人為主要賣點的 GPS 追蹤器;宣傳以暗中監視為明確賣點的監視器材 (例如攝影機、錄音工具、行車記錄器或針孔攝影機)

    不過,(a) 徵信社服務或 (b) 用來協助父母追蹤或監控未成年子女的產品/服務不包含在內。

 進一步瞭解助長欺騙行為

情色露骨內容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含有色情文字、圖像、音訊、影片或遊戲。

    示例:生殖器性交、肛交和/或口交等性行為;自慰;色情卡通或成人動漫;裸體圖片

  • 內含非自願性行為主題 (無論模擬還是真實)。

    例如:強暴;亂倫;人獸交;戀屍癖;性虐殺;戀童癖或以青少年為主題的色情內容;未成年約會交友

    進一步瞭解情色露骨內容

性交易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可被解讀為鼓吹性交易。

    例如:賣淫;伴遊服務;色情按摩;陪睡網站;援交或有償性協議 (意即其中一方期待另一方提供金錢、禮物、財務支援、指導或其他有價值的好處,如包養)

     進一步瞭解性交易

外籍新娘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跨國婚姻買賣仲介。

    例如:外籍新娘;國際婚姻仲介;相親旅遊

      進一步瞭解外籍新娘

闔家適用內容中出現成人主題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看似適合闔家觀賞,實則含有不適合所有年齡層觀眾觀看的成人主題,包括性愛、暴力,或其他對兒童或熱門卡通人物的不當描述。

       進一步瞭解闔家適用內容中出現成人主題

兒少性虐待和剝削行為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 性剝削或虐待兒童或宣傳性剝削或虐待兒童的內容,包括任何兒少性虐待內容。
  • 危害兒童,包括但不限於:
    • 兒童性誘拐 (例如與兒童線上交友,並在線上或現實生活中達成與該名兒童從事性接觸行為的目的,以及/或是交換色情圖像);
    • 性勒索 (例如實際取得或佯稱取得兒童的私密圖片,藉此威脅或勒索兒童);
    • 性化未成年人 (例如描述、鼓勵或提倡兒童性虐待或性剝削的內容);和
    • 販運兒童 (例如宣傳或誘使兒童從事商業性剝削行為)。

我們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通知美國國家失蹤與被剝削兒童保護中心並停用帳戶。如果您認為某名兒童可能或已經受到虐待、剝削或販運,請立即與警方聯絡。如果您擔心我們的產品曾經或正被用於危害某名兒童,可以向 Google 檢舉該行為

        進一步瞭解兒少性虐待和剝削行為


行為政策

不實聲明

發布商為了開始使用 Google 廣告系統或與 Google 廣告系統互動所提供的資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內容必須如實完整,且沒有容易造成誤導的疏漏;
  • 不得以欺騙或誤導性方式呈現。

    示例:發布商提供的個人資訊或付款詳情實質上不完整、被遮蓋或不正確;提供的發布商網站相關資訊 (例如在 ads.txt 檔案中) 或發布商應用程式相關資訊 (例如在 app-ads.txt 檔案中) 不正確;包含部分或不實網址/AppID 的廣告請求。

               進一步瞭解不實聲明

廣告干擾

Google 放送的廣告干擾內容或使用者互動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情況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與導覽或其他操作項目重疊或鄰接,而可能無心造成的廣告互動;
  • 嚴重干擾內容瀏覽體驗,包括重疊內容或將內容擠到顯示 外;
  • 放在「畫面不通」的位置,讓使用者不得不點擊廣告,否則無法離開畫面。

               進一步瞭解廣告干擾

廣告空間價值

在不含發布商內容的畫面上放送 Google 廣告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不含發布商內容,或是包含缺乏價值的內容。
  • 仍在建置中。
  • 用於警示、導航或其他行為目的。

進一步瞭解在不含發布商內容的畫面上放送 Google 廣告

偏離內容的廣告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情況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刊登在背景執行的應用程式或網頁中。
  • 在畫面外顯示。
  • 使用者的目光可能不會放在刊登廣告的畫面時。

必須讓使用者清楚哪個發布商的內容才與廣告相關。

進一步瞭解偏離內容的廣告

在包含複製內容的畫面上放送 Google 廣告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嵌入或複製他人的內容,而未附加任何評論、收錄資訊或以其他方式為內容增加價值。

此外,您也必須遵守我們的侵犯智慧財產權政策

進一步瞭解在包含複製內容的畫面上放送 Google 廣告

廣告或付費宣傳素材多於發布商內容

我們不允許在下列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 廣告或其他付費宣傳素材多於發布商內容。

進一步瞭解廣告或付費宣傳素材多於發布商內容

 

 不支援的語言

這類違禁內容包括:

進一步瞭解不支援的語言

 

 


影片政策

影片廣告空間政策

透過影片廣告空間營利可為影片內容創造更多價值,對發布商、使用者和廣告主都有利。為確保使用 Google 廣告程式碼營利的影片廣告空間 (下稱「影片廣告空間」) 能為發布商、使用者和廣告主提供良好體驗,我們制定了以下有關影片廣告空間性質和導入方式的規定。

準確說明廣告空間

  1. 影片廣告空間必須利用正確的信號進行宣告 (如果是 Ad Manager,請參閱 VAST 廣告代碼網址參數),包括:
    • 廣告刊登位置的可聽度:音訊預設為開啟或靜音 (如果是 Ad Manager,請參閱 vpmute 參數)。
    • 廣告刊登位置類型:在含影片內容的影片播放器中放送的影片廣告,必須正確宣告為「串流內廣告」或「隨播內容」刊登位置 (如果是 Ad Manager,請參閱 plcmt 參數)。在非影片播放器刊登位置中放送的影片廣告則不需要宣告,且 Google 會自動根據廣告空間格式判斷其為「插頁式廣告」或「獨立式」刊登位置。
      • 串流內廣告」是指在影片或音訊內容串流中播放的影片或音訊廣告,而且影片或音訊內容是使用者造訪的重點或經使用者明確要求。

        範例:在使用者要求的影片內容串流之前、之後或期間放送的影片廣告。

      • 隨播內容」是指在使用者造訪的影片內容串流中與主要內容一起播放的影片廣告,影片內容並非使用者造訪的重點,也未經使用者明確要求。隨播內容刊登位置必須在網頁內文中載入,並預設為靜音。

        範例:在靜音影片內容串流播放前後或期間放送的影片廣告,只占主要文字網頁的一小部分。

      • 插頁式廣告」是指除了播放的影片廣告外,內容切換時不會顯示任何其他串流影片內容,也就是影片廣告是網頁的主要焦點,並占滿大部分可視區域。

        範例:與任何其他串流影片內容無關的影片廣告,會在自然中斷點或內容切換轉場時完整刊登。

      • 獨立」是指除了播放的影片廣告外,不會顯示任何其他串流影片內容,而影片廣告並非網頁重點。

        範例:與任何其他串流影片內容無關的影片廣告,會在文章頁面右側邊欄的橫幅中刊登。

注意:在 Ad Manager 中,說明中心網頁和產品內控制選項中的「串流內廣告」一詞,係指這些政策定義的「串流內廣告」和「隨播內容」。根據這些政策,Ad Manager 中的「串流內」或「隨播內容」影片廣告空間必須符合政策的個別適用規定。

使用支援的導入方式

  1. 串流內廣告或隨播內容刊登位置,除使用官方 Google Beta 版計畫之外,都必須使用 Google 互動式媒體廣告 SDK 或支援平台上的 Google 程式輔助存取權資料庫
    • 合作夥伴和發布商不得在 YouTube 內容中使用互動式媒體廣告產品營利。若要透過 YouTube 內容營利,合作夥伴和發布商必須加入 YouTube 合作夥伴計畫
  2. 插頁式廣告或獨立刊登位置必須使用 Google 提供的解決方案:網站應使用 Google 發布商廣告代碼,應用程式則使用 Google Mobile Ads SDK (適用於 Ad ManagerAdMob)。
    • Google 互動式媒體廣告 SDK 不得用於插頁式廣告或獨立刊登位置,但遊戲中的刊登位置除外。

維護廣告主價值

  1. 影片廣告空間的內容或控制選項 (例如播放、暫停、靜音、略過或關閉),包括廣告素材或控制選項 (如有提供),一律不得遭到遮蓋、隱藏或無法運作。
  2. 如果是串流內廣告刊登位置,不得在靜音刊登位置請求或放送音訊廣告。

尊重使用者

  1. 符合以下條件時,影片廣告空間可自動播放:
    • 所有刊登位置類型中,只有一個影片廣告空間能隨時自動有聲播放。
      • 此外,針對串流內廣告或隨播內容刊登位置,任何時候都只能有一個影片播放器在畫面上自動播放。
    • 廣告單元至少要有 50% 的版面顯示在畫面中,廣告才可開始自動播放。
  2. 符合以下條件時,影片廣告空間可放送固定式廣告:
    • 在整個影片或廣告素材播放期間顯示關閉選項。這個選項不得隱藏、遭到遮蓋或無法運作。
    • 對於串流內或隨播內容刊登位置,影片播放器必須先在主要內容中開始播放,且只有在超出使用者捲動的頁面範圍後,才能改為固定式刊登位置。
注意:我們的政策定義了創作者和發布商可使用 Google 廣告程式碼營利的內容類型。上述規定並不保證廣告主所購買的刊登位置品質。

            進一步瞭解影片廣告空間政策


隱私權相關政策

隱私權揭露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應制訂並遵守隱私權政策,其中清楚說明所有因為使用 Google 產品而在任何網站、應用程式、電子郵件刊物或其他資源上衍生的資料收集、分享及使用行為。隱私權政策必須說明由於在網站上放送廣告,因此第三方可能會在使用者的瀏覽器中放置並讀取 Cookie,或是使用網路信標來收集資訊。

    為履行這項與 Google 資料使用相關的揭露義務,您可以選擇放置顯眼的連結,說明使用者瀏覽合作夥伴網站或使用其應用程式時,Google 將如何運用相關資料

           進一步瞭解隱私權揭露

Google 網域上的 Cookie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不得在 Google 網域上設定 Cookie,也不得修改、攔截或刪除 Google 網域上設定的 Cookie。

           進一步瞭解 Google 網域上的 Cookie

識別使用者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不得使用裝置指紋、HTTP Cookie 以外的本機共用物件 (例如:Flash Cookie、瀏覽器輔助程式物件或 HTML5 本機儲存空間),或可由使用者重設且用於廣告的行動裝置 ID。不過,您還是可以透過 IP 位址偵測詐欺活動。
  • 不得將下列資訊傳送給 Google:任何 Google 可使用或認定為個人識別資訊的資料;或可永久辨識特定裝置的資料 (例如無法重設的手機專屬裝置 ID)。
  • 在未事先明確通知使用者並徵得同意 (即「選擇加入」) 之前,不得使用我們的服務來辨識使用者,或將個人識別資訊與先前收集的非個人識別資訊合併。無論使用者同意授權與否,您一律不得試圖細分 Google 回報的匯總資料。

    詳情請參閱「使用者識別政策遵循指南」一文。

  • 遵守《歐盟地區使用者同意授權政策》規定。

           進一步瞭解識別使用者

裝置和位置資料的使用方式

如果發布商收集、處理或揭露可用來辨識或推斷出使用者確切地理位置的資訊,例如來自 GPS、Wi-Fi 或行動通信基地台的資料,

發布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透過插頁式或即時通知,向使用者揭露其資料的用途 (視情況而定,可能包括廣告個人化、數據分析和歸因),包括與合作夥伴共用資料;
  • 在收集、處理或揭露這類資訊前,必須先徵得使用者的明確同意 (即「選擇加入」);
  • 以加密狀態或透過加密管道將這類資訊傳送給 Google;且
  • 在所有適用的隱私權政策中聲明這類資訊收集、處理或揭露的相關做法。

            進一步瞭解裝置和位置資料的使用方式

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 (COPPA)

如果您在受到《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 規範的應用程式、網站或網站部分區段中,導入 Google 廣告服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使用 Google Search Console 向 Google 通報受 COPPA 規範的網站或網站區段、使用 AdMob SDK 標記廣告請求,或將您的網站、應用程式或廣告請求標記為兒童導向內容;
  • 不得使用按照興趣顯示廣告 (含再行銷) 的功能指定:
    • 已知未滿 13 歲的使用者過去或目前從事的活動;或
    • 以未滿 13 歲使用者為目標對象的網站過去或目前的站上活動。

               進一步瞭解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 (COPPA)


規定和其他標準

Google 網頁搜尋的垃圾內容政策

您不得:

               進一步瞭解 Google 網頁搜尋的垃圾內容政策

濫用行為

您不得:

  • 在包含濫用行為的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進一步瞭解濫用行為

惡意軟體或垃圾軟體

您不得:

  • 在包含可能會危害或擅自存取電腦、裝置或網路的惡意軟體/惡意程式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例如:電腦病毒、勒索軟體、蠕蟲、木馬程式、Rootkit、鍵盤側錄程式、撥號程式、間諜軟體、流氓安全軟體等惡意程式或應用程式

  • 在違反 Google 《垃圾軟體政策》的畫面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示例:未清楚說明軟體提供的功能/安裝軟體後可能造成的所有影響;未納入服務條款或使用者授權協議;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附加軟體或應用程式;未經使用者同意即做出系統變更;令使用者難以停用或解除安裝軟體;與 Google 的服務或產品互動時未正確使用可公開取得的 Google API

   進一步瞭解惡意軟體或垃圾軟體

廣告體驗提升標準

您不得:

               進一步瞭解廣告體驗提升標準

授權廣告空間

您不得:

  • 在使用 ads.txt 的網域上刊登 Google 放送的廣告 (如果您在 ads.txt 檔案中不是以廣告空間的授權賣家身分加入)。

針對廣告網路聯播夥伴,父項必須確保子項盡快將 ads.txt 檔案加入子項網域,並將父項視為子項廣告空間的授權賣家。

               進一步瞭解授權廣告空間

制裁規範

Google 必須遵守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局 (OFAC) 和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所維護的制裁和出口管制令,以及其他適用的制裁令。因此,Google 發布商產品不適用於下列國家/地區或地域的發布商:

  • 克里米亞
  • 古巴
  • 所謂的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和盧干斯克人民共和國
  • 伊朗
  • 北韓
  • 敘利亞

Google 發布商產品不得用於位在上述所列制裁國家/地區或區域的一方;或代表位在制裁國家/地區或區域的一方使用 Google 發布商產品。

此外,Google 發布商產品不適用於受到相關貿易制裁與出口規範法律限制的任何實體或個人,也不適用於這些受限實體或個人所擁有或控制的實體或個人,或這些受限實體或個人的代理/代表實體或個人。

發布商也必須遵守相關制裁與出口規範 (包括 OFAC 制裁),並且同意不會致使 Google 違反這些規範。您不得將 Google 發布商產品用於受限實體或個人,也不得代表受限實體或個人使用 Google 發布商產品。您不得將 Google 發布商產品用於位在制裁國家/地區或區域的實體或個人,或代表位在制裁國家/地區或區域的實體或個人使用 Google 發布商產品。

               進一步瞭解制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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