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將 Ad Manager 動態廣告插播 (DAI) 納入影片業務之前,請務必確認您已建好下列系統、技術和裝置/平台分類。雖然您可能已在傳統影片廣告放送程序中使用部分設定,但其他設定是動態廣告插播獨專屬的,因此需要另行導入。
下列系統應已建立完成:
- Ad Manager 廣告伺服器:管理影片廣告空間和廣告活動的廣告工具。
- 內容傳遞聯播網 (CDN):所有數位內容的原始伺服器,具有連到 HLS 影片串流的網址。
- 內容管理系統 (CMS):維護您數位內容的中繼資料,並提供 MRSS 動態饋給輸出。CMS 對於直播線性廣告是選用項目,但對隨選影片是必要選項。
此外,下列技術也應導入完成:
技術*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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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入器 |
這項技術採用 SCTE-104 資訊,並會使用關閉提示點和顯示提示點來縮減內容,以便為廣告時段騰出空間。這可讓廣告回應告訴播放器何時要暫停內容,以便放送廣告。如果沒有營利商機,置入器會繼續將內容送入編碼器/轉碼器。 |
編碼器/轉碼器 |
這項技術有兩個具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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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裝器 |
一旦轉碼器建立變體和 SCTE-35 資料後,分裝器會取得每個變體串流 (這是一個連續的串流) 並將其轉換成多個傳輸串流 ( 雖然分裝器是獨立的技術解決方案,但有時也會併入編碼器/轉碼器一起提供。 |
* 置入器、編碼器/轉碼器和分裝器技術通常會以單一套裝工具的形式提供。
與內容供應者合作的其他規定
如要將類比內容轉換為可在啟用 IP 的裝置上放送的數位格式,您需要瞭解並執行下列步驟:
下行連結:身為發布商,您可以採用這個方法從內容供應者的 CDN 中擷取類比內容。您必須先確定供應者的內容位置,然後導入下行連結解決方案來擷取內容,並開始將其從類比格式轉換為數位格式。
自動化系統:內容供應者使用自動化系統來管理在內容中營利的商機。這與使用數位版權管理 (DRM) 工具編寫業務規則的情況很類似。如果有營利的商機,系統會透過 SCTE-104 將這項資訊當做中繼資料傳輸 (關閉提示點和顯示提示點),以找出廣告時段的商機 (類似於廣告回應)。
建議您與內容供應者合作連結置入器,並學習相關業務規則以瞭解應於何時何處「切斷」內容,並插入營利商機 (廣告插播)。
有線電訊工程師協會 (SCTE) 等同於有線電訊業界的 IAB。您可以在 SCTE.org 索取一份 SCTE-35 規格。
準備裝置/平台分類
除了這些系統和技術之外,您還必須提供影片放送範圍和影片播放器範圍,也就是所有支援的裝置/平台組合和上述組合所支援的播放器分類。
事前準備的建議
我們強烈建議您在導入動態廣告插播之前先導入下列技術。
技術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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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位置商機資訊系統 (POIS) |
雖然這不是必要的技術,但強烈建議您採用以便在內容中驗證兩件事:
這些確認資訊會透過 SCTE 130-5 從 POIS 發送到轉碼器。POIS 系統會連結到線性廣告銷售小組訂單管理系統 (OMS),這個管理系統會連到自動化系統。 如果未安裝這項技術,則從影片內容轉換到廣告時段的關閉提示點或顯示提示點出現時,使用者可能會感到突兀。您可能曾在廣播電視上看到這個情況:本地廣告放送幾秒鐘就被切斷,並返回原先播放的內容或全國廣告。由於缺少 POIS,因此在轉碼過程中無法準確切割。 |
數位版權管理 |
只有在加密數位內容時,才需要使用這項技術。 將您要聯合發布的內容類型和影片觀看模型一併考量,可以協助您確定是否需要採用。例如,使用者是否必須進行身分驗證才能查看您的內容。 如果您要將內容加密,那麼就必須採用 DRM。在分裝步驟中,這項技術會向分裝器提供加密,並在使用者請求內容時驗證該金鑰。如果兩個金鑰都被核准,則該裝置即有權播放內容。 |
要支援動態廣告插播,必須設置兩個不同的營運小組。雖然您目前的廣告營運小組日後也許能夠支援您建構完成的解決方案,但在設定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 由於影片技術各有不同的方法、注意事項、考量和細微差別,負責人員需要經過學習才能有效管理。如果工作人員或外包人員具有廣播電視背景,其專業知識有助於評估、設定及管理直播線性廣告或隨選影片基礎架構。
- 擬定計畫來透過您的內容營利,並在決定建構、部署及管理動態廣告插播基礎架構的策略時,同時規劃如何運用傳統的影片廣告放送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