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可以刪除快訊。快訊被刪除後會有 30 天的寬限期,之後才會從快訊中心永久刪除。只要快訊的寬限期尚未結束,管理員就能使用「最近刪除」篩選器找出這些已經刪除的快訊,還能復原在 30 天內刪除的快訊。
如何刪除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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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控制台中,依序點選「選單」圖示 「安全性」「快訊中心」。
- 按一下頁面上任一快訊。
- 按一下 [刪除快訊]。
- 按一下 [刪除] 加以確認。
如何復原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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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控制台中,依序點選「選單」圖示 「安全性」「快訊中心」。
- 在頂端的篩選列中按一下 [最近刪除]。
- 按一下快訊即可開啟「快訊詳細資料」頁面。
- 按一下 [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