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文僅適用於與 YouTube 簽訂 Shorts 協議的音樂合作夥伴。
運用 Shorts 創作工具,開放使用者重混你的 Shorts。如果 Shorts 未聲明著作權,或含有非透過 Shorts 創作工具加入的音樂,可能須由唱片公司或發布商介入處理,詳細說明如下。
Shorts 重混資格條件
如要使用藝人歌曲製作 Shorts 重混作品,來源 Shorts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含有音樂內容
- 由符合 Shorts 資格的錄音內容提出著作權聲明,且此錄音內容的來源為「產品內 (短片)」,並使用 Shorts 媒體庫中的音樂創作而成
- 未上傳至音樂聯播網頻道
上傳至音樂聯播網頻道的 Shorts 要提出著作權聲明時,必須以「網頁」資產類型做為合作夥伴上傳類型。如果上傳 Shorts 的頻道未連結至音樂聯播網頻道,則應提供綠幕、Collab 或剪輯等影像重混選項。
影像重混功能不適用於有第三方著作權聲明的 Shorts。如果第三方著作權聲明代表 Shorts 中可用的音樂,例如某首歌曲的錄音內容著作權聲明,使用者還是可以重混該音訊。
確認頻道是否已連結至音樂聯播網
如要檢查頻道是否與音樂聯播網有聯盟關係:
- 使用頻道憑證登入 YouTube 工作室。
- 前往「資訊主頁」。
- 在「電視網狀態」下方,找出唱片公司或發布商名稱。如果畫面上未顯示「電視網狀態」,表示頻道未與音樂聯播網連結。
如果你是擁有唱片公司或發布商工作室內容管理工具帳戶的使用者,可在「頻道」分頁中查看已連結的頻道。
排解常見問題
問題 | 疑難排解步驟 |
歌曲不會顯示在音樂庫中 | 檢查歌曲的 Art Track 是否符合重混條件。 |
「使用音效」選項不會顯示在 Shorts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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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使用影像重混功能,但該頻道並非唱片公司/發布商聯播網 |
如要檢查第三方著作權聲明:
如有第三方著作權聲明,將不允許使用影像重混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