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Display & Video 360 中,“收入”列旨在显示您就自己管理的订单项向客户收取的最终价格。此最终价格包含购买展示机会的费用以及您针对向广告客户提供的广告系列管理服务收取的所有加价。另外,如果此最终价格包含使用第三方广告投放服务或第三方数据的费用,您便可基于订单项的总媒体费用来计算其收入。
您可以在合作伙伴设置中的默认合作伙伴收入模式页面中设置合作伙伴的默认收入模式。如有必要,您还可以在各个订单项的设置中(具体而言即其他设置下)为各个订单项设置合作伙伴收入模式。
广告订单预算和订单项预算是以“收入”或展示次数形式指定的。
收入模式和利润的计算方法
收入模式 | 计算方法如下: | 注意事项 |
---|---|---|
CPM 值 | 每千次展示费用 (CPM) * 展示次数 / 1000 = 收入 |
CPM 值模式有一定的风险,因为 CPM 值与购买展示机会的费用之间无关联。 |
总媒体费用加价 | (总媒体费用加价百分比 * 总媒体费用)+ 总媒体费用 = 收入 |
总媒体费用由媒体费用和涉及到的所有其他费用(例如每千次展示费用、媒体费用和数据费用)组成 |
利润
利润 = 收入
(根据以上任一模式计算得出) - 总媒体费用
请注意,使用 CPM 值或媒体费用加价收入模式时,系统仍会减去总媒体费用以计算利润。因此,请相应地设置加价百分比。
收入的计算方法
在 Display & Video 360 中,您可按下列任一种方法计算订单项的“收入”:
-
总媒体费用加价
如果使用“总媒体费用加价”收入模式,则可在订单项的总媒体费用(包含所有合作伙伴费用和数据费用)的基础上加价一定的百分比,以此计算订单项的收入。
举例说明此收入模式的计算方法例如,假设您的合作伙伴收入模式是在总媒体费用的基础上加价 20%。如果订单项的总媒体费用为 20000 美元(已含 Display & Video 360 使用费),订单项的收入就是 24000 美元,计算方法如下:
20000 美元的总媒体费用
+ 4000 美元的代理机构加价(20000 美元的总媒体费用 × 0.20 的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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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00 美元的收入 -
CPM 值
如果使用“CPM 值”收入模式,则可根据所购每千次展示的固定 CPM 计算订单项的收入。